看到群里有小伙伴讨论说,税局刚刚明确!4月1日起,1%专票可抵扣9%进项?是真的吗?

之前也有小伙伴咨询如下问题:
- 收到哪种农产品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 哪些普通发票/收据也可以进项抵扣?
- ..........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吧!
规定填写发票备注栏,税收风险有哪些? 未按规定填写发票备注栏,税收风险有哪
01
4月1日起,
1%专票可抵扣9%进项?
看到其他公众号在发布说4月1日起,1%专票可抵扣9%进项!还以为出新政策了呢,进去看到是之前2020年某小伙伴的留言咨询,某省税局回复是可以的,但是后面在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回复了。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21年8月31日答复截图如下:

划重点!
1、政策规定
取得“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 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总局答复的“言外之意”
如果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在小规模新政策发布后,看到小规模3%减按1%优惠,就想到取得1%农产品专票能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个话题会被再次提起,当时已经和税局核实了并发布了相关文章。
今天再次给税局核实一下:


总结: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分析:
公司是制造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厂区植树节购进一批树木,取得农业合作社开具的一份片树木的免税发票10000元。
注意:这份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绿植费 91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0元
注意:地区不同,税局规定有可能不同,建议大家抵扣前给当地税局核实,以当地税局为准。
02
收到哪种农产品发票,
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凭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具体哪些发票可以抵扣,怎么抵?是直接按照发票税额抵扣还是计算抵扣......?现在也给大家总结好了,务必认真学习!

1、凭票扣除
(1)四种合法扣税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购进粮食等农产品,适用的税率是9%;
①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 值 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②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 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取得(开具)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意: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票应开具免税,而非零税率。如发票开具错误请退回重开。
④同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是在生产领用的时候加计扣除1%)。
注意: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这里的 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包括从批发/零售农产品的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2、核定扣除
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2)成本法(3)参照法;
核定扣除的基本处理思路是:采购环节将税额计入存货成本,待实际耗用或者对外销售时,再根据核定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含加计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03
定了!抵扣又增新成员!
这6类普票/凭证可抵扣
2022年9月1日起,除少量市郊线路、边远支线外,全国铁路客运营业站与高铁动车组、普速旅客列车全面推广电子化补票。实施电子化补票后,乘车和出站凭证变为办理补票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

据电话12306咨询,到自助售(取)票机或车站售票窗口换取报销凭证(补票),有旅客身份信息(有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以前火车补票有些时候没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所以不能抵扣进项, 2022年9月1日起电子化补票,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也就能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外,以下凭证类型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2021年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缴税代**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2)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3)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