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嫖娼简史”为何被封杀
原创 2017-06-08 高了高 高了高



这是高了高的/原创作品
周二,咪蒙发了《嫖娼简史》一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篇文章照例撑破了10万+,却没撑过24小时。
当晚微博、微信等齐齐开出对低俗大号的封杀令,有人说咪蒙也被封杀,不知真假;但有两点是真:
周三咪蒙没发文;
除了《嫖娼简史》,此前她的多篇文章也被删,比如周一的《我有个*梦春**,你跟我做吗》。
幸亏在《嫖娼简史》活着的时候,我抱着惩前毖后、治嫖救人的态度,学习了一把;虽然没截屏,但内容太刺激,过目不忘。想了解细节的给我发红包。
说下这篇文章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足够导致封杀——不管它有没有撞到“治理低俗大号”的枪口上。
标题嫖娼——哦不,剽窃了《时间简史》,看上去很高大上。但其实这是一篇新闻采访体裁的作品。
文中明确提到了“采访”二字。
这就犯了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第一个大忌: 你没有新闻采访许可,无权发布新闻作品。既然是“采访”,从内容上讲,就是一篇新闻作品。
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咪蒙显然不可能获得新闻服务许可,貌似也没有好好学习这个新规。
新规开始施行的时间,是2017年6月1日。
他们遭查处的时间,是6月7日。
文章的第二个问题,是全程无时间、无地点、无校名,人物全部化名。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大致介绍一下这篇文章的内容。
咪蒙说她“采访”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男大学生,以及个别男大学生的女朋友,发现大学生嫖娼是家常便饭。
总结一下中心思想,就是:
如果大学生不嫖娼,就会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很丢人。
一大批活色生香的案例,比如集体嫖娼、请客嫖娼,比如不比教养而比JB短长……
有时候我真怀疑咪蒙是个男的。说实话,男的要想写出用”那玩意跳绳、放风筝”之类的话来,恐怕也会自损内力、吐血而亡。
在这篇文章里,咪蒙大叔把所有的低俗武功做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挥发以及灰化肥发灰会挥发。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按照“采访”的路子来的,就要讲究“时间地点人物”,可你整篇文章除了作者全是化名!
时间呢?地点呢?你就打着保护隐私的旗号,编吧!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某大报的文章,当时引发了轩然大波,标题大概是“武汉高校成了全国最大的*院妓**”之类。可人家至少有地点啊,至少有录音啊,至少有“某师范”“某科技”之类的啊!
那篇文章主要问题是以偏概全、局部夸大为全局,但从个体来说,人家的确拿到了证据。
可咪蒙大叔,全程无真相。有没有证据,是她一张嘴的事儿;即便说有,也可以不拿出来,因为涉嫌隐私,要保护爆料人。
打着保护隐私旗号的瞎编,是最安全、最无节操的瞎编。
第三个问题是,即便咪蒙真的采访了,那么,作为一个曾经干过新闻的人,她应该很清楚一点:
这些涉及隐私而且当事人涉嫌违法的采访,都相当困难,作为采访者,必须交代一下自己是如何突破被采访者的心理底线,打破缺口,让他们接受采访、说出心里话的。
有了这些,至少,瞎编的嫌疑会小一些。
可惜,全程都没有。
一切都很自然,就像是在谈别人的事儿(也对,反正是编的,还能有什么心理负担)。
一个男大学生毫无前戏,直奔主题,对咪蒙说,我女朋友不给我,所以我嫖了。
——请问他女朋友怎么想?
一宿舍的大学生唾沫横飞(咪蒙怎么进去的?是不是在宿舍里采访的?如果是在外边,大学生怎么有脸说这些?都没交代),说他们如何集资帮同宿舍大学生“*处破**”,如何集体嫖娼。
——请问公安部门介入了吗?集体嫖娼是不是罪加一等?学校纪委是否该找咪蒙了解一下线索?
一个大学生说他请客去KTV,一帮同学把年轻的美的挑走了,给他留下了又老又丑的。
——请问是哪家KTV?公安准备啥时候夜查?
一个大学生是“嫖二代”,老爹开洗浴中心,他从小就嫖,上了大学带同学嫖。
——请问他妈知道吗?
一个大学生说他嫖娼,光荣性病了。
——请问这学生啥时候开除?性病是否会通过洗浴、宿舍用品等传染,卫生部门介入了吗?
连患上性病都敢说,这个大学生和咪蒙的关系,可真不一般。如果只是萍水相逢,咪蒙大叔,您该介绍一下您非凡的采访经验,说说您是如何在短时间内,以超音速突破采访对象的心理防线的。
对了,貌似还有对嫖娼男大学生女朋友的采访……我去,这种采访的难度,不亚于文科生造原*弹子**啊。
第四个问题,以偏概全。即便这种现象在个别学校、个别人身上存在,但经咪蒙一夸大,就成了“不嫖就不是合格的当代大学生”,典型的以偏概全。这和武汉那篇文章类似,不多说了。
第五,导向恶劣。这也犯了管理部门的大忌。
你瞎编也好,采访也罢,只要不过分、别撞到枪口上,管理部门也懒得理你。可为了点击量、博眼球,夸大事实、误导吃瓜群众,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敢说,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从未嫖过娼的人去嫖娼。
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人改变人生观,认为嫖娼是对的,嫖娼不丢人。
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人认为,不嫖娼才丢人。
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人觉得,中国的法律要改了,嫖娼应该合法化。
这里面,有多少人是大学生、未成年人!
这篇文章,也是“误导舆论”的集大成者,导向之恶劣,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相比这五点,其他的反倒是小问题了,比如题不对文、误导读者,等等。
“嫖娼简史”其实是个高大上的题目。有人写过《中国娼妓史》,三联书店出版,是个严肃作品,与低俗无关。
嫖娼简史,如果从男权的角度来写,真诚一点、刻苦一点,或许会真的留下一笔。然而咪蒙只是投机地使用了这样的标题,想取巧,却砸了自己的脚。
以前也写过关于咪蒙的文章,那时候只是觉得一个公司押宝在一个人身上,风险很大。现在看来,风险不是很大,而是相当大。
尤其当她为了市场、为了点击量迷失自我的时候。
【最后说一句:不出意外,公安部门正在攻击咪蒙的心理防线,要求她交出采访对象名单。
因为,出现了公开发表且影响甚大的嫖娼线索,却不处理,就是渎职。
咪蒙早晚是抗不住的,要么承认瞎编、保护采访对象,导致自己被封杀;要么交出采访记录,公安抓人,采访对象被拘留,然后被开除。
——这是坑爹,还是自作自受?】
以前的文章链接——
咪蒙这样的老板,不靠谱!(对老板说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