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蒙事件真实经历 (咪蒙微博事件始末)

咪蒙“嫖娼简史”为何被封杀

原创 2017-06-08 高了高 高了高

咪蒙事件真实经历,咪蒙事件谁是背后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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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蒙事件真实经历,咪蒙事件谁是背后的推手

这是高了高的/原创作品

周二,咪蒙发了《嫖娼简史》一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篇文章照例撑破了10万+,却没撑过24小时。

当晚微博、微信等齐齐开出对低俗大号的封杀令,有人说咪蒙也被封杀,不知真假;但有两点是真:

周三咪蒙没发文;

除了《嫖娼简史》,此前她的多篇文章也被删,比如周一的《我有个*梦春**,你跟我做吗》。

幸亏在《嫖娼简史》活着的时候,我抱着惩前毖后、治嫖救人的态度,学习了一把;虽然没截屏,但内容太刺激,过目不忘。想了解细节的给我发红包。

说下这篇文章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足够导致封杀——不管它有没有撞到“治理低俗大号”的枪口上。

标题嫖娼——哦不,剽窃了《时间简史》,看上去很高大上。但其实这是一篇新闻采访体裁的作品。

文中明确提到了“采访”二字。

这就犯了国家网络管理部门的第一个大忌: 你没有新闻采访许可,无权发布新闻作品。既然是“采访”,从内容上讲,就是一篇新闻作品。

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咪蒙显然不可能获得新闻服务许可,貌似也没有好好学习这个新规。

新规开始施行的时间,是2017年6月1日。

他们遭查处的时间,是6月7日。

文章的第二个问题,是全程无时间、无地点、无校名,人物全部化名。

为了说明这一点,我大致介绍一下这篇文章的内容。

咪蒙说她“采访”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男大学生,以及个别男大学生的女朋友,发现大学生嫖娼是家常便饭。

总结一下中心思想,就是:

如果大学生不嫖娼,就会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很丢人。

一大批活色生香的案例,比如集体嫖娼、请客嫖娼,比如不比教养而比JB短长……

有时候我真怀疑咪蒙是个男的。说实话,男的要想写出用”那玩意跳绳、放风筝”之类的话来,恐怕也会自损内力、吐血而亡。

在这篇文章里,咪蒙大叔把所有的低俗武功做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挥发以及灰化肥发灰会挥发。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按照“采访”的路子来的,就要讲究“时间地点人物”,可你整篇文章除了作者全是化名!

时间呢?地点呢?你就打着保护隐私的旗号,编吧!

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某大报的文章,当时引发了轩然大波,标题大概是“武汉高校成了全国最大的*院妓**”之类。可人家至少有地点啊,至少有录音啊,至少有“某师范”“某科技”之类的啊!

那篇文章主要问题是以偏概全、局部夸大为全局,但从个体来说,人家的确拿到了证据。

可咪蒙大叔,全程无真相。有没有证据,是她一张嘴的事儿;即便说有,也可以不拿出来,因为涉嫌隐私,要保护爆料人。

打着保护隐私旗号的瞎编,是最安全、最无节操的瞎编。

第三个问题是,即便咪蒙真的采访了,那么,作为一个曾经干过新闻的人,她应该很清楚一点:

这些涉及隐私而且当事人涉嫌违法的采访,都相当困难,作为采访者,必须交代一下自己是如何突破被采访者的心理底线,打破缺口,让他们接受采访、说出心里话的。

有了这些,至少,瞎编的嫌疑会小一些。

可惜,全程都没有。

一切都很自然,就像是在谈别人的事儿(也对,反正是编的,还能有什么心理负担)。

一个男大学生毫无前戏,直奔主题,对咪蒙说,我女朋友不给我,所以我嫖了。

——请问他女朋友怎么想?

一宿舍的大学生唾沫横飞(咪蒙怎么进去的?是不是在宿舍里采访的?如果是在外边,大学生怎么有脸说这些?都没交代),说他们如何集资帮同宿舍大学生“*处破**”,如何集体嫖娼。

——请问公安部门介入了吗?集体嫖娼是不是罪加一等?学校纪委是否该找咪蒙了解一下线索?

一个大学生说他请客去KTV,一帮同学把年轻的美的挑走了,给他留下了又老又丑的。

——请问是哪家KTV?公安准备啥时候夜查?

一个大学生是“嫖二代”,老爹开洗浴中心,他从小就嫖,上了大学带同学嫖。

——请问他妈知道吗?

一个大学生说他嫖娼,光荣性病了。

——请问这学生啥时候开除?性病是否会通过洗浴、宿舍用品等传染,卫生部门介入了吗?

连患上性病都敢说,这个大学生和咪蒙的关系,可真不一般。如果只是萍水相逢,咪蒙大叔,您该介绍一下您非凡的采访经验,说说您是如何在短时间内,以超音速突破采访对象的心理防线的。

对了,貌似还有对嫖娼男大学生女朋友的采访……我去,这种采访的难度,不亚于文科生造原*弹子**啊。

第四个问题,以偏概全。即便这种现象在个别学校、个别人身上存在,但经咪蒙一夸大,就成了“不嫖就不是合格的当代大学生”,典型的以偏概全。这和武汉那篇文章类似,不多说了。

第五,导向恶劣。这也犯了管理部门的大忌。

你瞎编也好,采访也罢,只要不过分、别撞到枪口上,管理部门也懒得理你。可为了点击量、博眼球,夸大事实、误导吃瓜群众,就是你的不对了。

我敢说,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从未嫖过娼的人去嫖娼。

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人改变人生观,认为嫖娼是对的,嫖娼不丢人。

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人认为,不嫖娼才丢人。

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有人觉得,中国的法律要改了,嫖娼应该合法化。

这里面,有多少人是大学生、未成年人!

这篇文章,也是“误导舆论”的集大成者,导向之恶劣,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相比这五点,其他的反倒是小问题了,比如题不对文、误导读者,等等。

“嫖娼简史”其实是个高大上的题目。有人写过《中国娼妓史》,三联书店出版,是个严肃作品,与低俗无关。

嫖娼简史,如果从男权的角度来写,真诚一点、刻苦一点,或许会真的留下一笔。然而咪蒙只是投机地使用了这样的标题,想取巧,却砸了自己的脚。

以前也写过关于咪蒙的文章,那时候只是觉得一个公司押宝在一个人身上,风险很大。现在看来,风险不是很大,而是相当大。

尤其当她为了市场、为了点击量迷失自我的时候。

最后说一句不出意外,公安部门正在攻击咪蒙的心理防线,要求她交出采访对象名单。

因为,出现了公开发表且影响甚大的嫖娼线索,却不处理,就是渎职。

咪蒙早晚是抗不住的,要么承认瞎编、保护采访对象,导致自己被封杀;要么交出采访记录,公安抓人,采访对象被拘留,然后被开除。

——这是坑爹,还是自作自受?

以前的文章链接——

咪蒙这样的老板,不靠谱!(对老板说不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