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持续发力整治控辍保学 (城区小学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

脱贫攻坚目标“两不愁、三保障”首位保障是保障义务教育。2017年,咸阳市在教育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强化了“七长”责任制、八项制度、四防措施、三个一一工作机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学生由452人降至60人,辍学率由0.32%下降至0.06%,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目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按照 “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镇、街办、村级组织以及相关部门,逐级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中小学校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扶贫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信息。乡镇、街道办、居(村)委会认真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各县市区建立了县(区)长、县(区)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贫困户无辍学学生作为贫困县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册两表四书制。每学年初,各中小学校全面统计摸底,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每学年末,认真统计填写“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统计表”及“在校儿童少年变动情况登计表”;每学年初,向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向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学生发放“按时入学困难学生缓免入学通知书”;每学期初,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学校立即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家长送达“辍学学生督促通知书”,督促其在一周内送子女入学;对经督促超过一个星期仍未送子女入学的家长,学校报告当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向其下达“不按时入学学生家长处罚通知书”,对家长进行处罚,并启动司法程序,由公安、司法机关强制其送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月报季评制。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实行控辍保学工作情况月报制。从2017年5月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考核点评内容,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

——台账销号制。各县市区和学校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及辍学学生返校销号制度。积极开展劝返工作,不断减少辍学学生人数,扩大无辍学学校、无辍学村、无辍学乡镇、无辍学县范围,力争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

——辍学报告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立即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责任督学制。各级责任督学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学校报告辍学情况,责任督学同时签字。

——专项督导制。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控辍保学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双高双普”县、316督导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每年组织2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

——群众监督制。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

——信息公开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在一定范围公开、公示,帮扶情况、劝返情况要及时公开。

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严格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建档立卡的家庭贫困学生,优先享受从义务教育各项免补和教育资助政策,做到不漏一人、应享尽享,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严防学生因学困而辍学,各校采取教师、学生结对帮扶等方式,通过个别谈心和单独辅导,对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学习上不断进步,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严防残疾儿童少年因残辍学,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以随班就读为主,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做到“一生一案”,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合适的教育。严防学生因流动辍学,加强对流动学生的跟踪管理,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学生不在流动中失学。

各县市区和学校建立“一户一卡、一生一策、一教一帮”的工作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辍学。摸清底子,做到“一户一卡”。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准确掌握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就读的学生的详细情况以及每一名辍学学生、在外借读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底子清、去向明。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扶贫部门,开展信息核查比对工作,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学生的基本数据,保证相关数据与扶贫部门数据一致。精准帮扶,做到“一生一策”。对已辍学学生要根据辍学原因,制定劝返方案,确保全部返校就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要关注其生活、学习状况,采取得力措施关爱、帮扶,确保其在校学得好,不流失。落实责任,做到“一教一帮”。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实行一名教师结对帮扶一名学生。对已辍学的及时采取措施劝返;对正在就读学生,从生活和学习上关心帮扶,使其在校安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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