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以后从珠海去港澳,或出国游,
更方便了!
前不久,小布推送的
这条消息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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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多网友给小布留言,
珠海市公安局今天召开政策解读会表示,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广东省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珠海市自201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5项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措施,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出入境。
小布梳理
本次5项移民和出入境便利措施发现,
其中前三项政策皆为
关于出入境证件及签注方面措施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受惠最大的为广东省外户籍地居民。
新政实施后,
不论是珠海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市民,
都可以实现一场
赴港澳台地区“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这5项便利措施
的内容详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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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内容:
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适用对象:
内地居民、外省市户籍居民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免交,但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出入境证件相片回执和相片;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焦点答疑:
问:外地居民首次办理出入境证件可以在珠海办吗?
答:外省市户籍居民首次申请出入境证件或原持有证件已失效需要重新申请的,仍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但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可在我市各出入境业务受理窗口申办:
1)在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年满60周岁父母或未满16周岁子女;
2)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户籍大学生;
3)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4)申请人持有有效珠海市居住证。
2、内地(大陆)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
措施内容: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可在我市各出入境受理点申请往来港澳、台湾团队旅游签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