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是亦舒的一部长篇小说,围绕女主角黄玫瑰讲述了4个看起来很“玛丽苏”的故事。
妙就妙在,亦舒是分别以4个男人——哥哥黄振华、男朋友的弟弟溥家敏、女婿周棠华以及继子罗震中——为第一视角和第一人称,展现了一个拥有杨贵妃再世般美貌的女子,如何在少年、青年、中年时期,颠倒众生。
叙述手法很新颖,故事稍显老套。每一个见到黄玫瑰的人都为她的美貌所倾倒,甘愿抛妻弃子、背叛手足,离家舍业浪荡人生,心甘情愿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这些人包括但不限于黄振华的好友周士辉、罗震中和他的好友庄国栋、玫瑰的前夫方协文、溥家敏和他的哥哥溥家明。
这样的一个爱情故事,却看得我毫无感动。泪点极低的我,不仅无法对书中一群红男绿女抱以同情或怜惜,反而频频发出感慨。
一群占据社会顶级资源和财富的男人,逍遥人间,以高质量人类自居,一口一个爱情,可他们真的懂什么是爱情吗?
01他只是听说过爱情,便以为遇到了爱情。
周士辉是黄振华的同学兼合伙人,有生意头脑,也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几年,奉行的是“生儿子,对父母有交代”,和“女人都一样的,感情可以培养。 ”
直到碰见16岁的黄玫瑰,他突然从一个老练而精明30+商人,变为了文艺青年。
他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不只有功课和文件,还有彩虹和蝴蝶。
为了玫瑰,他抛弃即将临盆的妻子,也不要事业和自由。
很浪漫,对不对,可他才仅仅见了玫瑰一面,对她的秉性、品行全然不知。

他对太太说:不再爱她了。
年幼的玫瑰,却看穿了他: “他最爱他自己,见到我之后,他发觉周太太不再配得起他而已。”
在感情里行走过的苏更生,更是玲珑剔透: 玫瑰只不过是周士辉逃避现实的借口!
对周士辉而言,爱情和婚姻本就是两码事。结婚生子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形式,是人生必经的过程。
可他忽然发觉这种生活形式不适合他,他无法一辈子只对着个乏味的女人,于是借玫瑰的名义逃避曾经的选择。
多么地不负责任,多么地可怕。
他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也只爱他想象中的人。 他只是听说过爱情,便以为遇到了爱情。

幻想中的爱情,就像晶莹剔透、色彩缤纷的泡泡,因新鲜、兴奋和期许而飘飘然,借风而上。一走近,就碎了。
而实际上的爱是一个动词,包含了责任和担当。
02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痛袭来
傅家敏是有名的青年才俊,人品出众,家世好。
本有光明的前途,可与玫瑰一个偶然的相见,便万劫不复。
甘愿放弃志趣相投、青梅竹马、默契十足的初恋女友,身败名裂。
他知道自己的无良和不智,但欲罢不能。
见她一次之后更想再见她,能够握到她的手,又想进一步拥抱她。
造化弄人,玫瑰不仅不爱他,还爱上了把他养育成人的大哥。
他将永远活在矛盾的日子里,他知道自己完了。

伟大吧,可他真的爱玫瑰吗?
十年后,玫瑰的女儿太初长大成人,神似玫瑰,但明眼人都看出她们是活脱脱的两个人。
可傅家敏,把太初当作曾经的玫瑰来追求,哪怕对方已然谈婚论嫁,自己也已儿女成群,仍不惜代价。
他知道和咪咪在一起,要快乐得多,却不情愿,或者说不甘愿,过这种平静的生活。
与咪咪在一起, 没有太多的痛苦,但是也没有极端的快乐。
遇见玫瑰不是他毕生最大的不幸,对虚无缥缈的爱情的追求才是。
亦舒在小说结尾处写: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

所以,傅家敏不可怜,他享受其中。
只是有点可恨,为了那一点猛烈的欢喜,置妻儿的痛楚于不顾。
03因爱而生的勇气,足以抵挡世间孤独。
玫瑰在十七岁的生日宴会上,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真爱。
她从来没有这样静默与温柔过,眼光像是要融在庄国栋的身上。
庄国栋是个品味极高的男人,衣着打扮仪态都无懈可击,不讲一句废话,喜怒哀乐深藏不露。
他也并非不动心,他和女友都是极冷的人,可黄玫瑰不同,她美丽、热烈、灿烂,深深吸引着他。
在未婚妻出差的间隙,他们曾短暂地恋爱过。
他们在书房赤足跳舞,贴着脸,陶醉其中。
然而,没过多久,庄国栋就放弃玫瑰,如期完婚了。
他害怕,一切只是夏天的罗曼史,一晃眼就过去了。
他不敢反悔, 他要做一个完美的人,而不是变了心的负心汉。
玫瑰伤心欲绝,出走他乡。而他的婚姻辛苦维持了十年,终因无法忘记玫瑰而潦草结局。

书房里一刹那的快乐,成了庄国栋和黄玫瑰毕生的回忆。
庄国栋自此流浪海外,成了一名浪子。
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玫瑰,他终于鼓起勇气,然而时过境迁,缘分已尽。
假如曾经勇敢一点,坦诚一点,问一问自己的内心,问一问玫瑰的真心,拯救的可能是两段破碎的婚姻,和4个因此痛苦的人。
等他明白, 因爱而生的勇气,足以抵挡世间的孤独时, 为时已晚。
04永远不要踮着脚尖,去爱一个人
玫瑰的第一任丈夫,方协文,是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人。相貌、打扮、才华、学识、事业样样不入人眼。
他肥胖,不修边幅,笨,迟钝,连普通的社交都应付不来,夹在黄家一群玲珑剔透的人当中,根本没有立足之处。
玫瑰嫁给他是无奈之举,既是躲避情商,也是应付父母。
她把最美好的十年,二十岁至三十岁,给了他。
为他洗手作羹汤,伺候他的饮食起居,穿廉价的牛仔裤,变得世俗而油腻。
方协文每天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熨得笔挺,钱不够用,她以私蓄补贴,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喷喷,亲手带大安琪儿似的女儿。

直到玫瑰的母亲过世,她再也不需要拿婚姻堵悠悠之口,又惊觉: 爱人尚有一分痛苦的快感,但被爱除有窒息感以外,只有沉闷。
她决定离婚。方协文趁机要走了女儿的抚养权,还在今后的十多年把她形容成一个俗艳的,虚荣的、泼辣的女人。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人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他诋毁玫瑰,放纵自己,沦为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孤独、荒凉、潦倒至死。
与玫瑰共度的十年光阴,成了他人生的高光时刻,以后的日子只是行尸走肉。
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份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他最大的不幸, 是用一生的时间,踮着脚去爱一个人。
05不负光阴不负自己,不负被爱不负所爱
黄振华,与周士辉不同,他以为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幸福,而婚姻的支柱必须是爱情。
苏更生就是他的爱情,他对此深信不疑,可对方不这么认为, 因为他太过理智和机灵,不愿为女人做无谓的牺牲。

他们的关系两度濒临崩溃,关键时刻,黄振华都勇敢地抓住机会,证明了自己。
在他们结婚前夕,苏更生曾结过婚的事实,被无意间当面戳破。
黄振华惊诧不已,又愤怒于她的隐瞒。
苏更生强撑着骄傲:我没有做错什么,不需要赢得你的谅解。
可她的心理防线已经崩溃。
黄振华在玫瑰的点拨下,明白:如果爱她,应该重视她的现在和将来;如果自此陌路,更没必要对陌生人的过去刨根问底。
他追回了苏更生,如期结婚。
婚后十年,苏更生受到黄玫瑰和傅家明生死绝恋的刺激,再次怀疑终日忙于事业和琐事的黄振华,是否爱他。
黄振华咆哮,难道一个男人非得患上血癌,搂着心爱的人一起死,或者
为她们变成小丑,才是爱吗?
可在控诉完后,就再次靠实际行动追回了前妻。
中年后的黄太太只需瞪黄先生一眼,他便马上收声,噤如寒蝉。

明眼人看得一清二楚: 他以为他自己是爱情免疫者,其实何尝不为爱情牺牲良多。
比起苏更生的患得患失,我更欣赏黄振华: 既有等待爱情的操守,又有证明爱情的勇气和坦诚,还有坚守爱情的信念。
06讨好爱情,不如讨好自己
亦舒小说中的女人,大多独立而鲜艳,美貌和品味在线,对世事有独到的见解。眼神有多妩媚,内心就有多透彻和清醒。
可她们的独立往往经不起推敲。
《玫瑰的故事》里,黄玫瑰直言:“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大学毕业,甘愿嫁人,也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
还有像薛小曼一样,拿婚姻当阶层和身价的跳板。

苏更生,算是特例了,知书识礼,温文有礼、体贴入微,靠自己赚钱、在社交场所有一席之地。
可也不无感慨:女人是很痴心的,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不会向事业发展。
这个被称赞为最有灵魂的女子,也曾想以嫁给黄振华来证明自己——一个二十九岁的“老”姑娘——是待价可沽的奇货。
物质的独立让她在结婚、离婚时,有议价能力,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
可在感情上,从未独立过,看似又计较又矫情,其实根源是不自信,不相信。

亦舒,被奉为“师太”,金句频出,最被人称道的是,哪怕过了几十年,许多观点仍不过时。
可这本发表于1981年的书,却让我有了怀疑。
首先, 无论对方在不在乎,爱与不爱,刻意隐瞒婚史,都是不道德的,可她硬能说的你哑口无言。
不知道该佩服亦舒强大的逻辑,还是语言魅力。
其次, 未免把都市男女写得太矫情了些。
整本书中,貌似只有黄振华一个“俗”人,在专心搞事业,其他人全部在废寝忘食地谈恋爱。
现在的文学、影视市场,爱来爱去、要死要活的琼瑶式情节已经不再讨喜,人们更喜欢触碰真实的恋爱、婚姻、职场生态。

现代婚姻更注重个体自由和空间,分房睡已见怪不怪。
也早已明白家庭分工的重要性,一人负责冲锋陷阵,一人负责稳固后方,男女皆可进可退,全看个人能力和社会资源,而不是性别。
第三, 主角光环太摧残。
观众早已被层出不穷的玛丽苏、杰克苏,轰炸的体无完肤,比起拥有绝世美貌、显赫家世的女主,顶着光环被人爱来爱去,更喜欢看普通女孩儿的奋斗史。
《玫瑰的故事》最大的问题是不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