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银行贷的款离婚后应怎么还 (个人夫妻贷的款要离婚了怎么处理)

夫妻债务

是很多离婚夫妻会困扰的问题

双方婚内某一方借下的债务

在离婚后是否还需要二人共同偿还呢?

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另一方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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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情 介 绍

许某、陈某夫妇于2020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婚内所有债权债务由男方承担,与女方无关。

早在2019年时,陈某因经营需要向农商银行*款贷**6万元。2021年,陈某归还了*款贷**6万元,并支付利息一千多元,陈某*款贷**归还后,认为自己有权向丈夫许某追偿,二人因此闹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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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判 决

审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在离婚时约定婚内所有债权债务由男方承担,与女方无关,案涉6万元*款贷**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由原告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取,但*款贷**总额为6万元,可以认定为原、被告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可以认定被告对案涉6万元知情。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许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陈某垫付的银行*款贷**本息61523.52元并支付利息。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0元,由被告许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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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条 索 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 律 小 课 堂

在日趋复杂的经济交往中,夫妻债务关系也越发复杂。

对于债权人而言,需提高审慎注意义务,即在形成债权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或要求写明具体用途,举债方配偶也并非“高枕无忧”,需谨慎表达共同意思或追认。

来源: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江苏新视云、黔微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