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四一
6月20日,编剧余飞发表微博表示“60位编剧跨界支持网文反抄袭的行动圆满成功”。余飞指的是持续两年之久的《锦绣未央》小说涉嫌抄袭的事件。经过长久的审理,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锦绣未央》抄袭一案进行宣判,判决内容包括沈文文在内的12名作家诉《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全部胜诉;法院认定《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和网络传播;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0.4万元,并在《新京报》和“潇湘书院”网站首页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是周静连载于潇湘书院的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于2016年11月11日播出,其网络*放播**量达到了182.2亿,位列2016年剧集网络*放播**量排行榜的第四位。就在该剧播出后不久,多名作家、编剧共同发起维权行动,起诉《锦绣未央》小说涉嫌抄袭。2016年12月19日,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2017年1月4日,朝阳法院正式立案;2月15日维权作家完成了证据交换;2月17日,被誉为新武侠四大宗师的作家温瑞安加入《锦绣未央》抄袭案的诉讼当中,成为了第十二名维权的作家。经过长达两年的审理,2019年5月8日,该案首次宣判,判决《锦绣未央》小说抄袭成立。

《锦绣未央》并非周静涉及的第一起侵权案,早在2014年,《死亡通知单》的作者周浩晖就曾经起诉于正的《美人制造》抄袭其作品《邪恶催眠师》,而被起诉抄袭的部分正是由当时编剧团队中的周静所写。不过,最终法院判决抄袭不成立,周浩晖一审败诉。当时法律界的专家认为,虽然《美人制造》确实有抄袭的嫌疑,其核心情节与《邪恶催眠师》有相似的部分,但是法院无法判定抄袭的比例,而且两部作品的背景和人物关系确实存在明显的不同,在缺乏客观衡量标准的前提下,无法判定是否构成抄袭。
版权维权一直比较艰难,即便诉诸法律,也难以认定抄袭是否成立,不过《锦绣未央》的判决却增强了原作者版权维权的信心。在《锦绣未央》案中,原告方提交的涉嫌抄袭的证据足足有1.5米高,被抄袭的网文多达219部,牵扯到12位作家、62位编剧和16位律师。从立案到宣判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才最终判定为抄袭,虽然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但是最终赔偿仅为60万,与外界传出该小说带来近亿的收入相比,九牛一毛。即便如此,众多作家、编剧集体维权并获得了公正的判决,足以证明目前国家层面和业内对于版权问题的重视程度,赔偿再小,他们的行为都是具有巨大意义的。

不过,版权抄袭案件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数量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没了下文。此前大热剧集《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指抄袭“大风刮过”的《桃花债》。为此,唐七公子还曾经去“起诉”自己,并委托相关机构出具了《著作权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果为:文学作品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桃花债》,其故事梗概、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发展不同,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抄袭。不过很多网友难以认同该鉴定,大部分争议在于鉴定机构已经得出了两部作品的具有相似情节的结论,但是又以相似的部分处于故事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章节为由,断定不构成抄袭,说法有些前后矛盾。
《花千骨》的原著小说《仙侠奇缘之花千骨》同样也存在抄袭争议。2015年7月,有网友贴出《仙侠奇缘花千骨》部分内容与其他作品的对比图,对比的作品包括《重紫》《花开不是年》《箫声咽》等。当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就图片内容来看,《仙侠奇缘之花千骨》涉嫌通常意义所说的“抄袭”。但是由于涉及多部原著作品,原作者也并没有提出相关的维权要求,因此此事目前还没有定论。此外,《如懿传》《甄嬛传》《楚乔传》等作品都曾身陷抄袭风波,却不了了之。
在众多抄袭事件中,琼瑶诉于正的案件关注度最高。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的官方微博发表公开信,举报于正的《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涉嫌抄袭案例作为证据,她恳请*电总广局**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锁连城》,呼吁观众不要观看。同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于正抄袭成立,《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要求于正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四年过去了,于正迟迟不道歉,无奈2018年5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上刊登了案件内容作为公告,此后于正交付了该公告的全部费用,共计33万余元。

此外,抄袭事件中也有“乌龙”案件的存在,2015年《夏洛特烦恼》上映之后,自媒体人杨文曾发文宣称《夏洛特烦恼》抄袭了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开心麻花公司将杨文送上被告席,索赔200万。经过三年的审理,杨文败诉,需赔偿8万元并公开道歉。
从周浩晖诉讼失败到热剧抄袭的不了了之,从于正抄袭琼瑶到《锦绣未央》败诉,从指责抄袭到反诉侵犯名誉权,业内保护原创、尊重版权的意识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鉴别抄袭的技术手段也脱离了无标准、无比例、难鉴定的尴尬处境。国内文化领域版权意识不断提高,最终促成了影视圈和网文领域两大阵营联合维权的现象。《锦绣未央》的案件,虽然赔偿数额并不多,但是众作家、众编剧集体维权的行为可以看做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重要胜利。不论牵扯多少人、不管抄袭多少部作品,只要是抄袭成立,法律绝不姑息。
值得注意的是,余飞微博表示,不排除下一步对电视剧《锦绣未央》采取法律措施。整个案件中,《锦绣未央》的出品公司是比较无辜的,它本身也是不幸的受害者。此案,提醒影视人不仅要洁身自好、尊重知识版权、保护自己的版权作品,更要提高版权意识,调查清楚原IP或原创内容是否存在抄袭行为,以降低此类事件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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