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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最权威的格律论,是在《文镜秘府论·论文意》之论述:“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辩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关于诗词及对联格律、意境、对仗及“格”与“律”的含义与之间的关系,已发几文了,但总发现还有不少人,总认为意境重要、意境超越平仄,还说什么冲出格律,诗意永远是诗的生命,韵律则次之等等。这就好像在说写作文,突出主题思想就好,知否一篇好的作文需要把人、物、情、景到位的刻画描写才能够使中心思想突出出来;而好的诗词之作,之所以能够让人感到意境(境界)之美,亦是通过词句和韵律声调到位的创作才感知到的。为何诗、词、曲都能唱?若是胡乱拼上二十、四十、二十八、五十六个字的律绝,你能感出意境和能唱的韵调之美么?显然不能,之执一端,可见一斑。主要是缺乏对格律重要性的认知,从而疏于对格律(平仄)、意境、对仗的含义与之间关系的了解与认识,故发此文。而此文最重要的内容放在了第三节,概1600多字。敢保证大家看了此文,尤其是把尾部的内容看明白了,定会使此前之纠结迎刃而解,抑或此后就不会再产生此类纠结及误解了。
然虽如此,但还是建议大家,把此文与《弄懂格律看此文:对〈文镜秘府论〉格律论的注析(收藏)「1」》和《为何崔颢的〈黄鹤楼〉重字失对失粘三平尾,还为七律第一?》之两文连读(定有效果),因为此两文所涉的,和与上之相关内容有详细的专论。

一、关于通常说的“意境”“格律”之间的关系
先说下格律,对于诗词的重要作用。格律即规则,格律(平仄)及对仗就是规范规则。我们可把格律看成是诗词中,像大楼里那样的钢筋框架结构和人体的骨架。试问,你建楼盖房,没有钢筋框梁能建的牢固么?人若光有五脏和皮肉没有骨架能站立(活动)和活命么?那么作诗亦同。没有格律,你能够成诗和产生意境韵律的共鸣之感么?别说近体诗,就是古体诗没有韵律也一样不是诗,不妨多读几遍古体诗就自然清楚了。虽然作诗平仄合用与否,及意境如何,可随个人心意与之作诗的水平,但如果没有格律还能叫诗词么?知否,没有格律,诗词和对联根本就不会存在,若是如此,那么到今天就不会有唐诗宋词出现,和有小学生之中华文明文化启蒙的读物了。(见《你知道格律对于诗词的重要作用么?》)
二、关于格律、对仗与意境的含义与关系
1、格与律的含义与关系
余在《对“格”与“律”之含义的解释》一文中说:『格律,其义非一。夫常谓“格律”者,实乃“律”也。
“格”者,其乃思想、境界、格局、意境、意象、意志、意愿、意识——即所要表达者也。“律”者,乃音律、声律、韵律、抑扬顿挫、宫商角徵羽——声韵之美感是也。故,凡说“格律”、“意境”或强调“意境”者——皆不知谬论不通,之浅不知诗论及为不能诗者也。是故,其所知,皆歪而自误之皮毛也。』
2、格律(平仄)、对仗与意境的含义与关系
余在回答《诗词格律中的平仄、对仗、意境,哪个最重要?》一文中如是说:『“格”者,思想、境界、格局、立意、意境、意象是也,乃人之(心)脑也;“律”者,声律、韵律、音调也,如人之躯体(头、四肢、骨皮)也;对仗者,如人之耳、目、手、腿、肾脏及肝肺之对也。即诗词的平仄、意境、对仗,其呈一体关系,等同重要。』

三、格律、意境、对仗,是共协协同一体关系
《易经・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阴、阳:指事物矛盾的两个对立面;道:事物发展的规律。阳者何?刚毅、外面、凸出、外在、明也——即“格律”,便具有这样的属性;阴着何?和柔、内里、凹进、蕴含、暗也——即“意境”,便具有的属性。而阴阳者,之有阴有阳也,其相互之间的循环运动(作用)就是道,即事物的发展规律。即循环不已道也,一乃太极,阴阳之为一气,阴气运动运行至阳即为阳,反之亦然,阴阳和合乃为道,那么意境与声律的和合关系不也是如此么?上述即为(简述的)阴阳理论。阴阳理论,是华夏祖先通过观察自然现象,所得出的重大宇宙认识成果,也是中华传统文明各科所同祖共宗的基础理论。是故,作为中华文明文化之中的诗词歌赋,之在阴阳规律上定会有不同的及多方面的体现,只是人们并没有领悟和认识到这点。而后在诗词方面之阴阳方面,余愿专发一篇专论文章。
是故,我们可把“意境”理解为“阴”——精神的;把“格律”理解为阳——物质的。而“意境”亦可上到“哲学”层面体现出“形而上”的东西。那么我们知道矛盾是对立统一的,阴阳是对立转化的,而精神与物质如阴阳和合,亦是相互转化的。那么既然“意境”具有精神和哲学属性,那么格律就没有这方面的属性(关系的)存在么?答当然有。更何况“格”乃“意境”,“律”乃为“声律”。
那我们要问的是“意境”,是通过什么体现和形成的呢?《毛诗序》有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那么既然“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辩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即格、律全,方能体现出音节韵调之美,即只有声调(平仄)韵律运用得当、对仗合理到位,才能够成就一首好的诗词和表现出声情、一个人的思想感情,即才能够抒发和烘托出个体所要“言”之“志”即要表达的思想意境/境界。若此可见“格律”、“意境”的内在关系,其乃阴阳一体也,而词句(之平仄)对仗,乃是声调(韵律)和规则形式的组成部分,绝不可偏废也。
简单讲,格/意境之(阴),其实是“律”/声调之(阳)之表现的部分;而“意境”,则需通过“格律”来表现和烘托出来。而没有被声律烘托表现的意境,或许我们根本就领悟和感知不到。而诗词没有意境的体感,则亦会使声律音调失去感染共鸣的色彩作用。即诗词的意境、声律、对仗本就是一体共协和协同共生的关系。
然有些人却捧重一个,轻厌一个,说什么意境为上、冲出格律和诗词歌赋以意为上,意境超越平仄、诗意永远是诗的生命,韵律则次之和平仄过时了云云。很显然是重意境轻格律,更甚者,还有些人意在抛弃声律,很不得埋葬“格律”(其实是“律”),看其表面是的挺对,其实是对“格律”(律)之深恶痛绝者也。缘何?因为写不不来格律诗也,把自己的无能怪罪到“格律(律)”上去了。我想问的是他娶的老婆会不会说话唱歌,若依其观点娶个有头有脑的即可,根本不需要说话唱歌啊?其娶老婆若是能说会唱,说明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那既然如此,以后就别出来贩卖无知自欺欺人了。去年1月份还有人发文说“今人写旧体,我的观点早就是“平水韵应当废除”。我实在看忍不下去了,就写批了一文《什么,“平水韵应当废除”?你家的祖宗牌位你咋不说废除呢?》
殊不知,但凡近体诗、词和对联——出了平仄格律,就再也不是诗词对联了。然知否?之于诗词者“格律”自在其中矣,如上所述,意境意象声律其本一体也。本来泛泛昏昏,却还欲以其昏昏使人昭昭。那要问的是,作诗的规则/声律/平仄与诗的立意/意境/意象之间冲突么?即让立意/意境/意象,融用声调韵律烘托表现出来矛盾么?然而,这类人还总喜欢在遇到懂作诗和作诗专业者那里,就搬出贩卖装逼,而一点都没有感到丢脸和自耻。吾友苏晓雨曾发文说:“那些格律恐惧者,以及格律反对者动辄拿李白说事儿 ,实际上是用大诗人的光环来掩饰自己的无知 。”并有吾友“雕月书生”在她的文下留评:“只有意境而无格律的,恰如没有躯壳一样的“人”,那就不是人了,而是鬼。而格律不正确的“格律诗”,这就无异于肢体残缺的非健康人了。”真乃所见同,与此文小标题“格律(平仄)、对仗与意境的含义与关系”中的内容遥相契应。(见《你知道格律与意境是什么关系么?》一文)
那上文为何说“格律”如大楼的钢筋结构和人体的骨架?缘起具有“阳”之刚毅刚健刚强起支撑主体之巨大作用也!否则“意境”则无以立也!故,意境、声律(平仄)、对仗为一体关系,等同重要。是故,但凡说“格律”、“意境”者,尤其强调“意境”者——皆不知谬论不通,之浅不知诗论及为不能诗者也。是故,其所知,皆歪而自误,之皮毛而复不能自知自明之“下愚”也。
此文在传统哲学和现代哲学之间,似乎找到了一定的结合点。即凡在有人(生物)的地方就存在哲学、心理学效应和理论囊括之范围,万物皆在道中。而之于诗词心理学效应理论之体现方面如,为何有的人如此轻弃格律?缘作格律诗之力不逮也。即其把作诗的无能归罪于格律,亦是诗词基础知识缺乏的体现。这就是心理学“自我防卫机制”的投射、转移及合理化,之更多是潜意识和意识之心理活动。对于防卫机制如果不能理解,是尚欠心理学基础知识,需查研学习一番方可。并在此提醒大家《文镜秘府论·论文意》中的对意境与声律的论述与王力先生的“格律”论完全不是一个轨道,然而有的如此看重意境轻厌格律,除了缘不能作诗之歪曲,让“格律”之遭无妄之灾外,是否与后者过于提倡“格律”形式有关不敢妄言。虽如此,但须提起重视和注意,即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东西都都丢的不少了,我们不能再丢了!
杲杲湖山
2022年11月15日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