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跨越时间与空间、跨越文化与家园的作品,值得我们阅读和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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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凉亭里的沉思

1932年1月28日早晨9点刚过,中国十九路军先头部队和日本侵略军在上海北郊平坦的田野交火。这个时候,浪子和他的外祖父正手拉手站在杭州老宅花园的凉亭里。老头已经七十有二,浪子还不到六岁。这一老一小正欣赏三十米开外新的花圃里开得正盛的腊梅。花园的墙已经被风雨剥蚀得斑斑驳驳。从凉亭望去,就像雾中的河堤。冬天的早晨,这样的雾经常像一袭轻纱笼罩着平静的湖面,纵横的沟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梅树的树枝好像印在一张旧纸上的木刻黑色的线条。浪子和老画家已经在凉亭里站了半个多小时,早晨天气很冷,他们都穿着长及脚踝的皮袍子。

这一老一小都不知道,中国已经无可挽回地陷入了一场战争。虽然关于水灾、饥荒的传说不断传来,而且周围乡村里盗匪每天都杀害数以千计的中国人,但对于年逾古稀的老人和不谙世事的孩子来说,那似乎是天方夜谭。他们甚至连作梦也不曾想到,此刻,在离杭州只有一天路程的东北方,日本人正在进攻上海。而那十里洋场不但是中国的商业和工业中心,而且是浪子的“第二故乡”。确实如此,就像一棵经过嫁接的树,既结苹果又结梨一样,浪子也是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存状态之下结出来的果实。在杭州,他是中国国画家的外孙,受的是中国古典文学艺术的熏陶;在上海,他是租界地一位体面的欧洲移民的少爷,像其他还没有长到可以回父母的祖国读寄宿学校的年龄的孩子一样,他学习欧洲历史、数学、法语和德语。在杭州,他讲普通话,穿中国衣裳,母亲不准他说别人的语言,打扮成别的样子;在上海,他讲英语、穿西装,父亲也不准他说别的语言,打扮成别的样子。

这种矛盾一直威胁着浪子的生存,直到有一天,奥古斯特·斯比斯大夫——他的朋友兼德语家庭教师,同时也是唯一能够看到他这种处境的两个方面的人——告诉他,这种“二态性”是上天的恩赐而不是生命的障碍。在上海他父亲的别墅,他们俩坐在楼上的教室里,翻译歌德的《浪漫的悲歌》。不知道为什么,这首诗第5章的一行,奥古斯特读了之后总觉得倍受鼓舞: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我总觉得心情激荡。“Janus,”大夫说,“是罗马神话中看守门户的两面神,他非常幸运,既能看见里面的情形,又能看见外面的情形。你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呢?不要害怕,在艺术和生活中有许多让人愉快的‘二态现象’。”大夫信心十足地说。他一本正经,把这个文人墨客熟知的道理讲给浪子听,那神情俨然他自己就是一个大学问家。

想起马上就要回外公那儿了,浪子问大夫杭州能看到什么“二态现象”。大夫一下子答不上来,回想起和冯太太一起在老画家家里度过的时光,目光变得呆滞起来。他想起许多事情,但是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说明他关于“二态现象”的高论。后来,他突然想起,有一天汤碗里漂着几瓣梅花,就像殷红的血珠,预兆着什么。“对了,”他高兴地喊了起来,因为不至于使浪子失望而感到慰藉,“有十冬腊月迎风怒放的红梅,寒风中送来袭人的香气,它把生与死融于一体。在世代流传的诗歌中,梅花都以其铮铮傲骨赢得人们的赞美。梅就是这样一种包蕴了二重性的奇树。”

现在回到杭州,和外祖父一起站在凉亭里,看第一缕阳光照耀寒冬怒放的红梅,浪子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信在胸中涌动。他觉得终于看到自己和自己处境的真实的一面。那是一种永久的东西,不会因为他和母亲回到上海之后,父亲对中国人价值观的轻蔑而不复存在。黑魆魆的树枝上,刚刚绽开的梅花使他想起了鸟窝里的小鸟。它们张开红红的小嘴信心十足地等待父母捉来小虫。看着那一簇簇火红的花,有股幸福的暖流从心底升起,就像喝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莲子羹。吾为梅之弟,伊为吾之姊,吾亦多奇丽,不畏寒风欺。他怀着一种激情在心底默念着自个儿编的诗。为了让外公高兴,他大声朗诵11世纪著名的政治家王安石的诗:墙角一枝梅,临寒独自开。黄老先生高兴地喃喃着,紧紧地握了一下他的手,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也只能以这种方式表示心中的喜悦。

自从六年前那位德国医生闯进他的老宅以来,这堵琉璃瓦盖顶的石头高墙后面,再没有人在黄老先生面前提起任何惹他不高兴的事情。碰到什么着急的事儿,于洪孟和莲都瞒着他。在他的世界里一切都井然有序,所以他也无可抱怨。他不想谈论的,谁也不去谈论,自从浪子出生以来,于洪孟、莲和杭州老宅里所有的人说话办事都小心翼翼,似乎这位老学究太脆弱了,已经经不起任何,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打击。

黄玉化老先生大部分时间都一动不动地坐在书房里,直盯盯地看着花园,一副茫然若失的样子。过去的六年里,他的生活一直保持着相对的平稳。这期间没有发生什么变故,只是像他的胡子和指甲越来越长一样,沉默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周围任何一声响动、一种气味,或者一件小事都让他想起目前处境的悲凉。于是他又暂时回到现实之中,又一次感到心中的隐痛和无法慰藉的懊恼。每逢这个时候,他就默默地啜泣,泪水顺着他那颇有贵族气派的鼻子潸潸流下,像珍珠一样挂在他的美髯之上。他想起他的同事和朋友范平承,非常希望听到他说一句表示原谅的话。老画家范平承住在莫干山上,他的花园是杭州最漂亮的园林。可惜范平承已经不在人世,他的宅子和花园也已面目全非,只是黄老先生对此一无所知罢了。

自从那位德国医生回到上海,自从他对这幢幽深老宅的“入侵”成为过去,黄老先生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从来没有被外部世界所干扰,除了莲在家的时候,飘来法国或美国香烟的味道,或者偶尔响起电话的铃声。自从医生那次与莲和浪子的命运密切相关的访问,生活像一幅长长的画卷,在老宅破败的院落、长长的走廊,众多的房屋里慢慢展开。斯比斯大夫似乎在无意之中就写了一出生动的戏。好像他不由自主成了剧作家。好像他的存在本身就赋予了每人一个角色。只有这出戏的主人公命归黄泉,他们才能最终得以解脱。

莲当然不会默默地坐在那儿,长久地沉湎于往事的回忆中,她还要管理家务。她十分清楚他们在杭州的地位没有保证。父亲一死,老宅旧有的生活方式就无法继续下去。但是,尽管心如明镜,她还是努力扮演好管家婆的角色。她甚至怀着比别人更大的热情,展开一部史诗。她明明知道儿子不可能继承老父亲的衣钵,还是让他努力学习,似乎总有一天他会变成一个国画家,会把他们这个家族的香火接续下去。而事实上,按照中国的传统浪子不可能成为黄家的继承人。但她是为今天而活着,她在努力创造一座属于她自己的海市蜃楼。

对于浪子来说,1932年1月28日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一场新戏敲响了开台锣鼓。在这场戏里他将是重要角色之一。斯比斯大夫对他的命运将再一次产生深远的影响。

浪子从盛开的梅花和斯比斯大夫关于“二态现象”的预言中看到了一种联系,并且受到很大的鼓舞。这一天,他连饭也不吃,一直坐在桌子旁边画梅花。黄老先生坐在离他三米之遥的窗口直盯盯地望着窗外井然有序的花园,全然不知外孙正在画画儿。

浪子画了一张又一张,一次也没抬起头看看窗外的梅树。他并没有想真实的梅树,而是按照自己的想象画充满象征意义的小鸟的嘴巴。在他认为最具表现力的右边,他用毛笔写下自己早晨在花园里想好的那首诗:

吾为梅之弟, 伊为吾之姊。 吾亦多奇丽, 不畏寒风欺。

他用隶书写下这四行诗。书法是妈妈教的。自从能够握笔,莲就让儿子每天练两个小时毛笔字。下午,他挑了一张画得最好的梅花图,送给妈妈。剩下的都交给于洪孟,让他付之一炬。站在妈妈面前,浪子心花怒放,他觉得自己终于做了一件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黯然失色的大好事。

晚上,莲把画儿拿给父亲看。老画家昏花的老眼骤然间变得十分明亮。“太棒了。”他说。他们肩并肩站在书房写字台前面,欣赏浪子的画和诗。许多年以来,父女俩还从来没有站在一起欣赏同一幅画儿。“冯的儿子在你的培养之下已经成了一位学者。”他终于说,声音颤颤巍巍,充满了悲怆和敬畏。

第二天,黄老先生忍不住去看浪子画画儿。他站在外孙身后看了好大一会儿,才从他手里拿过画笔,只简单的两笔便在浪子刚刚画好的一只百舌鸟旁边又画了一只。黄老先生的百舌鸟画得神态逼真,比浪子那只显然技高一筹。老人和男孩看墨渐渐变干。然后,浪子提起笔饱蘸浓墨,学着黄老先生的样子,信心十足地画了两笔,似乎他已练习多日。黄玉化的心快乐地跳动着,他又提起笔向外孙介绍另外一种运笔的方法。浪子学着外祖父的样子又画了几笔,动作非常自如。

于洪孟去找莲的时候,她正在写信。她放下手里的活儿跟着于跑到父亲书房门口,看老画家和小男孩并肩作画。浪子对黄玉化的意图和笔法心领神会,就好像他们早已是一对配合默契的师徒。

过了一会儿,于对莲悄悄地说:“我们的大师又回来了!”莲会意地碰了碰他的手,什么也没说,从浪子身上她又看到了自己童年时代的影子。那时候,她和父亲除了画画儿、写字之外什么也不干。她和她所信任的于洪孟一起看这一老一少潜心作画,心里充满了快乐。

于洪孟没有说错,这位了不起的画师的确焕发了活力。画百舌鸟后的两个星期,黄老先生让他准备船和酒菜,点心。“今天晚上我们要去西湖赏月。”黄老先生郑重其事地宣布。大伙儿都吃了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过一切还是按主人的吩咐进行。小船划过三潭印月的时候,老画家从坐垫上站起来,从船工手里拿过桨。皎洁的月光下,他毫不费力地划过宛若一片碎银的湖面。“老先生是不是非要给我们留下一个他还年轻,而且划起船来技艺出众的印象?”于问。莲快活地笑了起来。她和浪子又做了几首诗。为了掩饰心中的快乐,于转过脸朝湖水吐了一口唾沫,月光下,他仿佛看见无数条鱼朝他眨巴着眼睛。

尽管中国*队军**已经被打败,而且士气沮丧,日本人在军事上完全控制了华东地区。3月2日,日本将军莫名其妙地命令占领军撤离上海——租界地原先也不曾被占领。为了这个愚蠢的行动,回日本之后,这位将军遭人*杀暗**。日本人撤退之后,上海和省城杭州之间的交通和邮电又恢复正常。冯立刻打发司机接妻子和儿子回家。

在以后的生活中,浪子常常想起从1932年1月28日到3月2日这难忘的三十四天。在他看来,那似乎是很长的岁月。提起他和他的外祖父一起度过的那段时光,他常说:“那才是真正的生活。”似乎从出生到他六岁,他和外祖父之间一切都非常和谐。直到父亲不事先通知就派人把他接走,就像土匪越墙而过,破坏了他心灵的平静。

在浪子的记忆中,他碰到一切困难和麻烦都是杭州那三十四天美好时光之后发生的。此前这种困难似乎一直不曾以任何形式出现过。童年的岁月,那是他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为了重温旧梦,重建那个已经成为过去的黄金时代,他渐渐用外祖父代替母亲作自己的启蒙教师。这种“反叛”的结果是,浪子几乎在所有的方面都背离了周围的环境,除了他的德国朋友奥古斯特·斯比斯。在他与他的先人做斗争的整个过程中,他和斯比斯一直保持着一种超然而又永恒的友谊。

莲和浪子一回上海,黄老先生的勇气便如潮水一般退去。他一天到晚躺在床上。他不敢出去,怕听到那刺耳的电话铃声。那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和走廊里回响,就像冯嘲弄的笑声。他白天打瞌睡,夜晚无法安眠。黑暗中,可怕的妖魔鬼怪都来到他身边。冯派他的儿子来嘲笑他。这孩子是他那个魔鬼般的父亲的复制品,他那双亮闪闪的眼睛在黑暗中漂浮着。黄老先生*吟呻**着,喊了起来。于洪孟急忙跑过去,点着灯,给他服了一剂*眠药安**,然后替他按摩。“老祖宗都指责我呢!”黄玉化一边啜泣一边伤心地说,“我把她当男孩似的带大时,【想过】她的利益吗?”于洪孟没有回答,只是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揉搓黄老先生那两条肌肉松弛的大腿。“都是我的自私造成的。我太爱艺术了。如果我把她像普通女孩儿一样带大的话,她就不会嫁给那个姓冯的魔鬼。她会给我们黄家带来荣耀,也能让我安度晚年。”黄抽泣着,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快死了。他浑身发抖,怎么也暖和不过来。于想回自己的卧室睡觉,黄一把抓住他。“我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坦白地说,抓着于的袍子,“把我的家谱拿来。”

黄老先生的书房里有一排书架,书架后面有一个秘密的橱柜。于洪孟从那个橱柜里小心翼翼地取出黄氏族谱,送给主人。老先生看了整整一夜。从打那天开始,直到春天莲再回来,他每天夜里都要看那本家谱,默默地背诵他已经忘记的老祖宗们的名字。这是他作为一个学问家最后的努力。

迎春花绽开的时候,莲带着儿子回到父亲身边,宁静的夜晚又充满了温馨。他们聚在客厅里,黄老先生坐一把精工雕刻的太师椅,莲坐另外一把,浪子坐在离母亲不远的黄檀木椅子上。椅子上铺着雪豹皮。他两手捂着耳朵,正在读摊开在膝盖上的那本书。微风送来阵阵花香。一只尖嘴蜜鸟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脑袋左右摇摆着,一双明亮的黄眼睛十分轻蔑地凝视着他们,然后嘎嘎地叫了几声,向花园那边飞去。

黄老先生转过脸望着女儿。

她等待他说话。从打昨天到家,她一直等他把心里话说出来。因为她一回来就看出父亲坐卧不安,满腹心事,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总和浪子亲近不起来。浪子虽然年纪尚小,但也看出不大对劲儿,就去问妈妈。莲只好说:“外公年纪大了,也许身体不舒服。人老了,不容易啊!”

“春天到了,”黄玉化老先生说,“乡村里也不再打仗了。我想去祠堂拜拜祖宗。”

自从她出生,他就没去祠堂拜过祖宗。对此她并不惊讶。她没有答话,在等下文。就好像他往一口很深的井里扔了一块石头,她在等黑暗的井底传来水花飞溅的声音。她仿佛看见那块黑色的石头正往下落,很惋惜它再也不会回到父亲手里。他的话传了过来,宛若水花拍打着永远不会见到太阳的石头。“孩子,希望你能跟我一块儿去。”

她还是没有答话,只是直盯盯地望着沐浴在柔和的微光中的花园。她并不特别喜欢这座花园,对它也没有什么感情,只是同意父亲把它重新修整一番罢了。这不是她的花园。小时候,她自己也有个花园,夏天种菊花,秋天种白菜。这个花园在二门过去的后院。她对那儿充满了留恋之情。她种高贵、典雅的墨菊,那不畏霜雪的花朵至今让她想起自己的童年。她并没有转过脸看他,而是十分平静地、不动声色地说:“这么说,你对过去的事情后悔了?如果能再活一次,你是不是要改变许多从前的做法呢?”

他十分生气,喊于洪孟送热水。“你这个老浑蛋,送壶水还要这么长时间?”他叫喊着。

浪子抬起头,焦急地望着母亲。莲微笑着,等儿子又埋头读书,才压低嗓门儿对父亲说:“儿子没离开过我,一天也没有。”不过,她知道,此时此刻说什么理由也没有用处,尤其想用感情上的事儿来打动父亲更是无济于事。因为眼下他们是被一种比感情更加强大的力量支配着。她不想和父亲对着干,而是愿意采取迂回曲折的办法,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像平常一样,她并没有一个具体计划。她的战略要靠机会,她的战术全凭机动灵活。

黄老先生什么也没说,只是偷偷地望着女儿。他等待着,直到女儿凝视的目光从浪子身上收回,才喃喃地说:“这是我临死前唯一的请求,孩子。”

她没吱声儿。他的要求绝对算不上过分,她无法逃避。

通向前院的那两扇黑漆大门又打开了。六年前,奥古斯特·斯比斯冒冒失失从这里走出去,差点儿送了命。仆人和黄家的成员们站在一起,好像要照一张合影。浪子独自站在人群前面,离门最近。他穿一件墨绿色高领绸袍,身后站着于洪孟。天刚破晓,晨雾笼罩着门前那条公路。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在迷蒙的雾气中时隐时现,如同仙境。冯那辆庞蒂亚克牌轿车沿着公路慢慢驶去,大伙儿都注视着渐渐消失的车身。

浪子觉得脸上的肌肉隐隐作痛。他眼巴巴地望着那辆远去的汽车。妈妈答应汽车拐弯的时候跟他招手。过去的十天里,谁都夸他有男子汉气派。其实,那十天可真难熬,只有他自个儿知道,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男子汉气派。昨天,外公郑重其事地送给他一个深棕色玉盘,上面刻着一条龙。这个盘子十分珍贵,是宋朝的遗物。老画家的苦心没有白费。浪子知道,外公是想让他在他们外出期间像成年人那样镇静。实际上,小浪子已经保持了这种镇定。他脸上的肌肉隐隐作痛就是咬紧牙关的原因。因为他无法表达心中的感情。

汽车快到拐弯处的时候,浪子举起胳膊准备向妈妈招手。可是车开得太快,浪子刚刚看见车窗玻璃后面妈妈那张鸭蛋形的脸,车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觉得心情十分沉重。

于洪孟朝看门人打了个手势,两扇黑大门吱吱呀呀地关上了,把空荡荡的大路割断在浪子的视线之外。木头门闩砰然落下,在寂静的早晨就像敲了一声鼓。于碰了碰他的手。浪子回转身从大门旁边走开,心里明白,他不再是先前的他了。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什么,但是他知道,生活就像父亲的庞蒂亚克牌小汽车一样,已经拐了一个急转弯。悲伤,迷惑不解,被最亲爱的人背叛的痛楚一起袭上心头。仆人们都转过脸望着他,似乎期待他做一番表演。他从人群中走过,连一眼也没瞧他们。

浪子简直无法理解外祖父竟然不肯带他到祠堂朝拜祖宗,而且母亲也赞同老头的决定。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就像空旷的原野突然矗立起一堵石头墙,既绕不过去,又穿不过去。既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觉得它无足轻重。这堵墙向两边延伸,一直到遥远的地平线。大墙那边是一个禁区——老祖宗的王国。外公一定是施展了什么魔法把母亲引诱到那个王国,而且让她跟自己的儿子作对。母亲和外公轻而易举穿过那堵石墙。他们一定不是凡夫俗子,而是可以穿房越脊的精灵。他们和老祖宗的王国一定有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可以通过这条线遥相呼应。

而老祖宗们怎样才能和他“你呼我应”呢?他身上有西方人的“二态性”。有他父亲的血统,他正在“西化”。他的那条丝线已经断了。他已经断了。他的一部分已经被替换。他从一开始就被人孤立。在中国和那个神秘的国度之间,有千山万水,有大洋岛屿,有截然不同的文化和大相径庭的历史。父亲声称,他自己疑点颇多的血统就来自那块土地——澳大利亚。那是一个地名。一个谁也不曾造访的地方的代名词。就连斯比斯大夫在那儿也没有熟人。澳大利亚这个地方是不是真的存在?那是不是辽阔的海面突然升起的一块石岬,预示着一块新大陆的开始?

莲和黄老先生回来之前,浪子寄住在守门人的儿媳妇家。他们已经给浪子准备好一个房间。他们忠心耿耿地侍候了黄家几代人。老头的儿子和日本人作战被敌人杀死了。不过儿媳妇为他生下了两个孙子,书和兴。书七岁,兴九岁。两个男孩儿都长一副苦瓜相。不过这和思念死去的父亲无关,尽管他们长得和祖父相似。

第二天,那两个孩子就让浪子和他们一起玩打仗。这种游戏凶残的性质把浪子的孤独寂寞一扫而光。讲完规则之后,浪子立刻自告奋勇要当司令官。尽管他从来没有玩过这种游戏,但无师自通,不一会儿便完全进入角色。他戴了一副白手套,披一件长及脚跟的灰斗篷,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布署兵马。书和兴自惭形秽,哭丧着脸,那模样比平常还要难看。三个小家伙玩得很认真。浪子不但是那哥俩的伙伴,还是他们的主人。小哥俩倒十分大方,把他当作自己的兄弟,可惜浪子不肯买他们的账。后来,书和兴被浪子打败了,两个小家伙谁也不敢吭一声。

浪子让看门人打开那扇小红门。他想扩大他们的舞台。看门人一直不准两个孙子跑到大街上玩,现在他们眼巴巴地看着爷爷毕恭毕敬地给冯的儿子打开那扇门。浪子让那小哥俩等着,他自己跑出去,在马路旁边站着。一个人等着的时候,他感觉到这种使人悲伤的孤寂也蕴含着一种力量。他得意洋洋,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他看到自己目前的处境悲凉而壮美。他是以旁观者的冷静,远距离地观察自己。他沿着那条路极目远眺,辽远的天边是绿树葱笼的群山。等妈妈回来,他要让她看一看自己这种崭新的精神状态。他要像学者在对手面前显露自己的学问那样,在妈妈面前炫耀一番,让她惭愧,让她后悔。他要让她看一看,他是多么寂寞,多么悲伤,而这寂寞与悲伤又使他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马路对面,卖糖葫芦的老头瞥了他一眼。“叫书去,”他对兴喊道。书走到门口,浪子说:“我们一人买一串糖葫芦。”

每天早晨,天刚亮,卖糖葫芦的小贩就来到马路对面的墙根儿,一直站到天黑。他两只手每只手里拿着一个扫把似的竹杆,上面插满了冰糖葫芦,就像两株小树。他不扯开嗓子叫卖,只是站在那儿一声不响地等着。糖葫芦红艳艳、亮闪闪,老远就能看见。很少有人走这条路,所以,常常等到天黑也卖不了几串。不过不管生意好坏他还是照来不误。这是他的地盘儿。他像一只蜘蛛,潜伏在森林里某个角落的一张蜘蛛网中央。他等待着,今天也好明天也罢,迟早会有人来买上一串糖葫芦。今天他就卖了三串。他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对于他来说,卖多卖少都一样。

莲和黄老先生不在家的那几天,浪子不学习,每天都和书和兴玩。仆人们似乎从他那儿受到启发,把这几天当成了假日,几乎什么活儿也不干。有的人甚至走亲戚看朋友去了。于洪孟每天坐在贮藏室外面,靠着墙晒太阳,抽烟,打瞌睡,和看门人的儿媳妇聊天儿。他不时抬起头看一眼浪子和他的两个伙伴,生怕发生什么问题。

莲和黄老先生祭拜祖宗四天之后,黄家宅第于洪孟以下各色人等倾巢出动,聚集在大院门口,等待冯那辆黑色轿车从马路拐弯处驶来。浪子又穿上他的绿绸袍子,孤零零一个人站在人群前头。

他浑身颤抖,没想到自己会这样焦灼不安。他不知道妈妈这几天有没有什么变化。她也许把他给忘了?他曾经拿定主意,要把自己的寂寞、悲伤告诉妈妈,现在却把这番心愿忘到了脑后,汽车终于来了,慢慢停在他的面前。妈妈一双明亮的眼睛正在车窗那边凝望着他,他仿佛停止了呼吸。妈妈从车上下来,他飞快地跑过去,紧紧地抱着妈妈哭了起来,求她再也不要把他一个人扔下,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见到妈妈,自己会是这样一副样子。

黄老先生精神饱满,信心十足,仿佛变了一个人。对于大庭广众之下浪子这种不得体的行为,老先生不以为然。那些袖手旁观的人们都认为老头心里很不高兴。大伙儿感到欣慰的是,黄老先生又获得了自信心。他似乎忘记了过去的偏执和狭隘,从今往后,要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书和兴相互看了一眼,哧哧哧地笑着,都为浪子当众出丑而幸灾乐祸。

莲紧紧地抱着浪子,悄悄地对他说:“宝贝儿,妈妈向你保证,再也不和你分开了。原谅我。你不知道妈妈多么想你!”

人们怀着极大的兴趣看冯太太和她的儿子。以前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都觉得这母子俩肆无忌惮地流露自己的感情挺好玩儿。显然,冯太太和她的儿子不想再假装自己是半个洋鬼子了。于洪孟让仆人们赶快去干自己的事情。“假放完了。”他怒吼着。仆人们不情愿地往回走,稍慢一点,他就用手杖打他们的脚踝。

三个月过去了。莲和浪子回到上海已经六个多星期了。有一天,莲的女仆跑来告诉她,杭州来了电话。莲大吃一惊。电话是于洪孟打来的。以前他从来没有用过这个洋玩意儿。他把他要传达的消息大声喊完之后便挂了电话。“黄玉化不行了,”他叫喊着,“你要是想见他一面,就赶快回来!”他们当天夜里就赶回杭州。于洪孟匆匆忙忙迎接他们。他神情严肃,还算镇定。“我一告诉他你已经上路,老先生就挣扎着坐起来喝了点汤,”于洪孟说,“他不想在卧室见你,让你在书房等着。他要恢复一*体下**力在那儿见你。”一个星期在焦灼不安中过去了。人们都踮着脚尖儿走路,说话压低嗓门儿,随时准备听到阎王爷已经带走老学者的消息。第七天,中午时分,她和浪子正在一起读书,于闯进莲的房间,阴沉着脸说:“你父亲在书房里等你,见最后一面。”

浪子紧紧抓住母亲的手。

于洪孟闷闷不乐,有点尴尬,不敢正眼看浪子。“老先生不想见这个男孩儿。”他说完就走,一副被挫败的灰溜溜的样子。可不是,还能指望他做出什么样的表情呢?黄玉化的指示非常明确: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他都不想再见到浪子。“冯的儿子。”(他不说“我女儿的儿子”。)有一天夜晚,老学究十分信赖地对于洪孟说:“是个魔鬼。”两个老头几乎脸贴着脸,昏暗的灯光下,四只泪汪汪的眼睛目光闪闪就像蹲在墙角的两个狡黠的黑猩猩窃窃私语。“浪子是他父亲的化身。”黄压低嗓门儿,用十分肯定的口气对于说。“只要看看他那只右眼,就能看到他父亲的思想。他在嘲笑我们,嘲笑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巴不得我们早死。冯,”黄玉化老先生朝敞开着的窗户紧张地瞥了几眼,“能通过他儿子的眼睛把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于洪孟十分沮丧。毫无疑问,黄老先生说的都是真话。他以前也听别人说过这种事情。于帮他的主人穿衣服,绸子在他枯瘦的手指下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莲走进黄老先生的书房,在父亲对面坐下,于递给她一杯茶。“我要死了。”黄说,“风烛残年,我已经没有多少气力了,只能最后去祭拜一次祖宗。”他又诡谲地补充道,“也许,我会死在祠堂里。如果那样倒方便了大家。”

莲从书房里出来问于:“这件事儿我该怎么和我的儿子解释呢?他会认为我又一次出卖了他,但是我怎么能拒绝父亲临死前的要求呢?”

于洪孟两只手插在袖筒里,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梅树,梅花已经凋谢,枝头挂满绿叶。他对莲进退维谷的窘境很是同情,半晌才叹了一口气,抽了抽鼻子,做结论似的说:“如果这次不陪黄老先生去,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而且这个过失永难弥补。另一方面,如果陪他去了,以后你还有足够的时间赢得儿子的信任,还一定有机会补偿你在他身上犯的过错。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临了他又补充道。

莲向他道了谢,还为自己这次没来得及带香烟给他而表示歉意。“走得太匆忙,”她解释说,“回去之后我会给你捎几条的。”他们望着花园,两个人都觉得无话可说。此刻他们谁都把握不住对方。她知道,于洪孟永远不会劝说她违背父亲的利益。她由此看到自己对父亲忠诚的限度。她感觉到她和于洪孟之间有一层隔膜,不管多么轻微、多么短暂都让她非常伤心。在这个世界上,她最信任的人就是这个老头。她递给他一支香烟,又替他点着。“老于,”她说,“有时候我觉得灵魂离我而去。我非常疲倦。疲倦袭来简直无法抵挡。我想不起心清气爽时是什么滋味。你有过这样的时候吗?”

于洪孟似乎从来不是为他自己活着,也没有考虑过他的灵魂处于什么状态。他使劲儿清了清嗓子。“你还记得吗?”他说,“那天晚上,你父亲独自撑着篙子在西湖行船,就像一个年轻人,迫不及待地要给我们留下一个好印象。”

他们又来到大门口。这一次是沐浴着夏天柔和的晨光,像一支等待出征的小部队,浪子站在最前头,还穿着那高领绿绸长袍,似乎是这支人马的队长。

这一次他没有等妈妈在拐弯处招手。黑漆大门还没有关上,柚木门闩还没有落下,汽车还在视野之中,浪子已经回转身,拼命奔跑起来。仆人们吓了一跳,都往后闪着身子让他跑过去。尘土在他脚下飞扬,绿袍子像魔术师的斗篷在他背后高高鼓起。一堵堵墙,一扇扇门,琉璃瓦、红漆柱都从他身边一闪而过。

他沉重地喘息着,终于跑过二门跳到后院的花坛上面。他的帽子丢了,头发直立愤怒地颤抖着,就像斗鸡颈上的翎毛。晨光下,尘土和草屑像金色的雾在他周围旋卷,落在亮闪闪的绿绸袍上。他面对贮藏室,仆人们已经从那儿鱼贯而来。

他们看见他背着双手站在花坛中间,绿袍子被朝阳映成一片金色,活像一个军阀或者土匪。大伙儿都怕他提出什么无法回答的问题,犹豫了一下,向后退去,像一群被狗赶着的羊,在贮藏室门口转来转去。

浪子站在母亲童年时代亲手营造的花坛上,就像站在她的历史之上。正如奥古斯特·斯比斯想象的那样,命中注定,他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流浪汉。尽管奥古斯特·斯比斯此刻没有目睹黄家大院发生的这一切,但浪子觉得他就在身边。因为有了奥古斯特·斯比斯,浪子才觉得自己没有彻底孤立。他知道除了父亲和母亲的世界,还有属于他自己的一方天地。而这个天地只有他所赞赏、信任的奥古斯特·斯比斯与他分享。如果他觉得自己确确实实单枪匹马,肯定不这样行事了。他就不会有足够的自信心去抓住这个机会。当然,站在母亲的花坛之上,他可以居高临下俯瞰于洪孟和黄家的仆人,这也使得他不能准确地理解这个机会的含义。他没有看清他抓住的这个机会对于他意味着什么,他只是抓住了它,或者被它抓住了,就像一只刚出窝的小鸟,正碰上迁徙的季节,不可避免地要离开它的出生之地,飞到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

展翅高飞,与旧的生活方式诀别,不向父母反对的立场妥协,是浪子眼下必须要做的事情。正如迁徙的鸟不考虑旅途的终点一样,浪子也不考虑自己究竟去向何方。他只是想走,至于去哪儿心里也没谱。奥古斯特·斯比斯曾经告诉过他一个从这进退维谷的窘境中解脱的办法。现在他已经顾不上对这个办法多做考虑,他也不大清楚自己到底在干些什么。他只是抓住机会,钻了母亲的生活方式和父亲的生活方式之间的空子。

他走进外祖父的书房,站在写字台前,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他转过脸望着书和兴。这两个小家伙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儿。他们手拉手站在门口,害怕地盯着浪子,心里明白在这儿他们帮不上他的忙。“过来。”他压低嗓门儿喊他们。小哥俩不敢过去。浪子说:“别怕,过来,有我呢!”

两个小男孩儿向前磨蹭着,在于洪孟的蓝屏风旁边停下,脚趾头在冰凉的石板上伸展着。“过来,站到桌子旁边。”浪子命令他们,他拍了拍那张擦得锃亮的桌子。在这张桌子上他和外公曾经像配合默契的老师和学生一样画画,写字。

两个男孩儿站在那儿不动,浪子只好走过去抓住他们的胳膊硬拉到桌子旁边。他抓着他们,望着那两双充满恐惧的眼睛,希望从中找到他们的勇气,看到他们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和见证人的可能。因为这是他所需要的。他需要有人看到他的所做所为。他需要“招兵买马”,不管他们愿意与否。而且他所招募的人对他最终的目标应心存畏惧。

“听着,”他对他们说。他把他们拉到身边,直到闻见他们呼吸的气味和就着吃粥的泡菜味儿,“我发明了一个新游戏,一会儿就能告诉你们规则。不过这只是我们三个人的秘密。如果你们走漏了风声,我就告诉我的父亲——大商人冯三,他会来处置你们的。这个游戏叫‘老祖宗的游戏’。”他说,这是他瞎编的,不过他挺喜欢这个名称,其实对于什么规则,浪子心里压根儿就没谱,但他相信,他能临时拼凑几条。他非常高兴,因为这是宝贵的发现,而这个发现与别人无关,只属于他。

黄老先生的卧室与书房相连,中间有一条走廊。浪子以前从来没有到过这里,更没进过外祖父的卧室。他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目的要到黄老先生的下榻之地,也不知道在那儿能发现什么。他让书和兴在桌子旁边等他,自己穿过走廊,推开一道纱门。

窗户没有打开,屋子里一片昏暗。浪子朝前迈了一步,屋子里一股甜腻腻的霉味儿,连呼吸也感到困难。浪子认为这味儿是老头的体臭和于洪孟为了给他治病贴的膏药的味道。他立刻认准,这种令人讨厌的气味是死亡和老祖宗的味道。直觉告诉他,他无法摆脱这玩意儿——一种既熟悉又污秽的东西。他感到厌恶,甚至有点害怕,差点儿回转身走出去。他以前闻到过这味儿,不过是从远处闻到的一股淡淡的臭味儿,现在则找到了它的源头。

等他的视觉渐渐习惯了周围的昏暗之后,他看见屋子里一片混乱。箱子、柜子和另外几件家具上到处堆放着已经裱好的字画和一摞摞的手稿,书一摞挨着一摞,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浪子知道,外公二十岁以后几乎每天晚上都待在这儿。这是他一生的记录,虽然杂乱无章,但是他的全部轨迹。如果用军事用语表述的话——眼下他特别喜欢用这种用语——他心血来潮闯进外公的书房可以说是一次深入敌后的侦察。他是在寻找一个可以突破的薄弱环节。

然而他一直没有正式宣布对外公的敌意,因此这个问题的势态还很不清楚。他没有策略,全靠猜测。他几乎不知道自己已经处于临战状态,也没有进行这场征战的准备。他认为这些东西都可以在征战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得到。对于他,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连他的目的也是一个谜。他只清楚一点,他已经越过一条边界,至于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心中无数。他的入侵只是因为心血来潮。因此当他站在门口直盯盯地望着外祖父那些宝贝的时候,真有点儿手足无措。可是他立刻就明白自己该怎么办了。紧靠最远那堵墙的窗户下面放着一个高一米,直径半米的没有上釉的陶罐,很像一般人家的米缸。像插在花瓶里面的一枝枝钢铁铸造的花朵一样,大陶罐里插满了刀枪剑戟,他跨过脚边的一堆书,向陶罐走去。地板上扔着一件皮革制造的锁子甲,和一副皮绑腿。这便是战场上武士的披挂,是老学者那个氏族旗手的*器武**。是黄老先生和他的祖先的防卫之物。浪子从罐子里取出一把短剑。他将那把短剑举过头顶,然后画了一个弧又猛地劈斩下来。这把剑做得很粗糙,算不上能工巧匠的杰作。刀锋很钝,锈迹斑斑,梨木剑柄不曾磨光,由于日久年深,护板已经松动。但它毕竟是一把剑。他带着他的战利品离开外公的卧室,心激烈地、快乐地跳动着。

他从走廊走进书房的时候,撅着嘴唇打了一声口哨,还十字交叉在空中劈砍了两下。书和兴*退倒**了几步,浪子哈哈大笑着,又砍了一下。小哥俩望着那把剑不知如何是好。浪子放下手里的*器武**思索了一下。他本打算用罐子里的剑把书和兴也武装起来,可是后来又改变了主意。“走!”他举着剑命令他们。“回后院去,到那儿我给你们解释新游戏的规则。”

他把短剑藏在袍子底下,带领他们向后院走去。那把沉甸甸冷冰冰的宝剑贴着热乎乎的肌肤,心底升起一种莫可名状的热情。他看见,或者是在想象之中看见,前面有一扇隐藏着的门,一扇以前他不曾注意的小门。只要轻轻一碰,这扇门就会打开。当他走过这个门洞的时候,一股快乐,一种期待,占据了他的心。

在他的记忆中,被遗忘的门洞那边,是一个地大物博的王国。许久以前,他就是那片土地威严的统治者。他说不清自己是昨天离开那儿的,还是已经有许多个年头,那是一片熟悉的又未曾造访过的土地。一匹战马已经备好马鞍,穿好华丽的马衣,正焦急地等待着他。他把短剑插进挂在腰间的镶嵌着宝石的剑鞘里,跨上那匹骏马,满怀信心地向他的家乡奔驰而去。他深信,那里的居民一旦认出他,就会热烈地欢迎他荣归故里。那匹骏马非常机警,迫不及待地服从他的命令。骑在马背上,他眺望着辽阔的原野,心里充满了赞美之情。仿佛是对山河的壮美作出的呼应。他心底升起一个信念——他是一个好人。难道过去他不知道这一点吗?或者虽然知道但早已忘到九霄云外。他知道,只要能找到一条最明智、最正确的生活之路,他就会鼓起勇气,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他在心里问自己,难道这就是“好人”的含义?这个新发现又使他激情澎湃,并且生出一种强烈的自艾自怜的感情。他使劲踢着马肚子,急于见到他的臣民。周围的树木枝繁叶茂,草地上鲜花盛开。远处,阳光在宽阔的大河上跳荡。棕红色的牛群,雪白的羊群,在水草丰美的牧场上游动。肥硕的大雁在湛蓝的天空中飞翔,枝头的小鸟快活地鸣叫着,啄食盛开的花朵。

没多久,他就来到城郊。那些漂亮的建筑物都是用凿得特别整齐的石头砌成。木头篱笆围绕着照料得很好的果园、花园、葡萄园。各式各样的水果蔬菜在温暖的阳光下慢慢成熟着。这里一片安居乐业、歌舞升平的景象,浪子很为自己王国的富足而惊喜。他进了城,深信这里的居民看见他一定会非常高兴,一定都在传颂他的英名。想到万民称颂的胜景,浪子心底生出一股慷慨之情。他很想送他们一些东西作为礼物,但又不知道送什么合适,因为这些人显然什么都不缺。

马蹄铁叩击着石板路发出清脆的响声,那声音在大路两旁的房屋间回荡。但是没有人出来。刚刚用红绿两色油漆刷过的门廊十分醒目,窗玻璃闪闪发光,一望而知,这里居住着有公德之心的、勤劳的人们。宽阔的大街非常干净,足可以和任何一座省城的马路相媲美。浪子在车行道中间停下,腰板笔直地坐在马背上,无论是他还是那匹马都很有贵族气派。骏马弯着脖子,咯咯地咬着银马嚼子,骄傲地晃着脑袋,似乎完全理解这个场合的重要性。浪子随时准备看到欢乐的人群倾城出动,吹着喇叭唢呐,喊着他的名字欢迎他荣归故里。

但是没有什么喇叭唢呐,也没有前来迎接的人群。他骑着马走了一个多小时,穿过好几条大街也没碰见一个人。后来他终于离开大路走进一座旅馆。他十分友好地喊了几声店主。没有人回答。他骑在马背上俯身向里面张望。只见旅馆收拾得窗明几净,炉火映红了一溜铁火盆,蓝白相间的瓷碗里盛着热气腾腾的米饭,好像正在等待已经饥饿的旅客坐在擦得锃亮的饭桌旁边吃饭。锅里冒着热气,飘来一股烤肉的香味。浪子又喊了几声,还是没有人回答,寂静之中,他的喊声和踏在石板上的马蹄声一样,放大了许多倍,就好像是那些石头在摹仿他的声音。

他在这座漂亮的小城里骑着马走了一整天,喊了一整天,希望有个知道他名字的人出来搭话,结果大失所望。太阳落山了,橘红色的晚霞映照着一幢幢石头砌成的房子,一股猛烈的风刮过大街小巷。浪子信马由缰走进一座空荡荡的广场。他对这个广场以前并无印象,心里纳闷怎么居然对这样一个堂而皇之的地方视而不见。广场尽头是一座雄伟的花岗岩砌成的城堡,一望而知那是卫戍司令的官邸。广场正中,屹立着一座青铜铸成的骑马人的塑像。塑像的底座用大理石制成。浪子很想知道那是个什么大人物的造型,便纵马飞驰而去。到了跟前才发现青铜铸造的塑像原来是他自己和胯下的坐骑。他绕着塑像转了一圈,想看看底座上刻没刻什么文字。什么也没有,既没有他的名字,也没有关于他的世系的记载。这座雕像和这座城市一样,在他的面前都“谨言缄口”。

浪子决定喊来卫戍司令,并且准备接受一位王子应该受到的礼遇。他骑着马跑到城堡前面,拔出宝剑,用剑柄使劲敲打那扇厚重的门。他每敲一下,门板上便发出一声巨响。然后,仿佛一阵闷雷从城堡后面滚了过来。从来没有一个地方会听到这样空洞的声音,会这样寂寥,这样凄凉。浪子非常沮丧,他终于明白,这里没有朋友,没有希望,也没有鼓励。他终于明白,不会有人欢迎他,不会有人知道他的鼎鼎大名。似乎是为了排遣心中的绝望,他用宝剑劈砍那扇大门。铁铆钉溅起朵朵火花,马儿吓得直往后退。

“你为什么在这儿大喊大叫,舞刀弄剑,仿佛随时准备和谁打架斗殴?”一个老太太的声音缓缓飘来。那声音充满了轻蔑,“就连脑子最迟钝的人也能看出,”那个声音继续说,“我们这里从来就和平安宁。你一定是个地道的傻瓜。”

浪子十分惊讶地看到他的塑像的阴影里站着一个身披斗篷、个子很高的人。他连忙把剑插到剑鞘里面,问候那人,并且为自己刚才没有注意到她而表示歉意。“见到你真高兴。”他说。在他看来,只要有一个人——不论她多穷,多无关紧要——就一定会有别人。他松了一口气,正要问她别人都上哪儿去了,她向他走了过来。

看起来,她对他那副帝王将相的派头一点儿也不害怕,一边哈哈大笑,一边吓唬那匹马。马吓得直往后退,差点儿把浪子摔下来。结果一个马镫飞起来打在他的膝盖上,浪子忍不住叫喊起来。

“好啊!”那个女人一边喊一边朝浪子走来,还猛地敞开斗篷,露出她的裸体。她挥着手里那根竹竿,差点儿捅到马鼻子上。她大笑着嘲讽他:“你哑巴了?你既然已经找到我了,干吗不通报一下名字呢?告诉姑奶奶!”她在那匹马的前后左右十分敏捷地跳舞,用那根削尖的竹竿捅马的腰腿。

浪子极力控制那匹吓坏了的马,张开嘴大声喊自己的名字,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他把名字给忘了。他的嘴巴仍然大张着,只是喊不出声音,记忆里一片黑暗,他极力搜寻,却没有那个名字的踪影。名字没了,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没有留下。

胯下的马抬起两条前腿,几乎直立起整个身体,躲那个女人戳过来的竹竿。她大声叫喊着,步步紧逼。“他们把你的名字偷走了!他们把你的名字偷走了!”她一遍又一遍地叫喊,就好像这是一个天大的笑话。然后,就像来的时候那样出人意外,她竟然停止进攻,一转身消失在黑暗之中。

浪子向她消失的地方纵马疾驰,抽出宝剑,厉声喝道:“告诉我,谁把我的名字偷走了?要不然,我就杀死你。”可是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只有他自己的怒吼在空荡荡的广场和一幢幢房屋间回荡,只有他自己的影子朝那座骑马人的塑像指指画画。他闻到一股甜腻腻的腐臭。那是老祖宗们的味道,浪子立刻明白,他是在自己的坟墓里,前来迎接他的是死神——这个地方唯一的居民。

浪子把短剑藏在袍子底下,从昏暗的贮藏室出来,跑到与小红门相连的阳光明媚的后院,鼻子里还缭绕着外祖父卧室里那股令人作呕的臭气。他停下脚步,向四周张望了一下。他注意到,仆人们全都小心谨慎地看着他。他觉得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现在他是这儿的主人。院子里的人们像平常一样忙忙碌碌,虽然有一股焦躁不安的潜流在运动。他的身后,贮藏室的阴影之下,书和兴光脚站在一堆干草上。他们正在紧张地等待着,把草弄得窸窸窣窣直响。浪子继续观察院子里的动静。

他知道,他的征程已经开始——他的旅行,他的战斗,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他知道,只有死亡才能停止他的探寻。他下定决心不让别人看出他有多么害怕。“浪子。”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他的好朋友奥古斯特·斯比斯在他出生的时候给他取的名字。

“走吧,”他对那小哥俩说,“到二门下面坐一会儿,我给你们讲这场游戏的规则。”话虽这么说,脚却不动,他还不知道该告诉他们做些什么。有一点当然很明确,他不可能把什么都告诉他们。他转过脸看着他们,一只手放在心口窝,剑柄紧紧贴着肚子。他说:“首先,我们要对着这把剑发誓,永不背叛,保守秘密。”贮藏室屋檐的阴影之下,小哥俩天真无邪的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这天夜里,浪子没有到看门人的屋子里睡觉,而是回到空荡荡的正房他自己的房间。他感到孤单,而且总觉得花园里有什么响动。但是刚刚获得的尊严不允许他再到看门人那儿去睡觉。不管怎么说,他都不想回去。迈出第一步,就得再迈第二步,第三步,即使充满危险也得硬着头皮走下去。回头路不能走。过去不明确的东西现在都明朗化了。他预感到,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只要采取批判的进取的方法。但他还没有什么方法可言。迄今为止,他的周围还是一团乱麻,意想不到的可能性纠缠其中。要想不被这团乱麻淹没,就得认真地清理和分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夜半苍鹭的尖叫本来非常熟悉,但是此刻,还是吓了他一跳。他越来越困惑不安,越来越心烦意乱,直到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让思想退缩到他唯一真正感到心安理得的地方——火车。他曾经多次乘坐火车往返于上海和杭州之间,和妈妈两个人舒舒服服地坐在软席卧车里,似乎只有那隆隆前进的火车,只有那窗明几净的包厢才是属于他自己的天地。

他把鼻子贴在冰凉的窗玻璃上,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景色,印象最深的是上海南边平展展的田野。他知道妈妈正坐在他身后写信或者看信,就那样神情专注地看着。远处是一幢幢有钱人家的两层小楼,农民在菜地里施肥。汽笛长鸣,火车带着他们开进南边的崇山峻岭。他和妈妈坐在温暖、舒适的车厢里,感觉到这是最美好的时刻。因为此刻父亲“鞭长莫及”,无法对他发号施令;外公的深宅大院还在数百里之外,无法禁锢他的自由。他正处于上海的“西式”生活和杭州的“中式”生活之间,他觉得最自在,最安全,也最快乐。旅途当中,只有他和妈妈在一起,谁也无法打扰他们。

现在有一个声音如实地告诉浪子,他之所以在旅途之中那样安适,那样自在是因为他具有“二态性”宝贵的馈赠,是因为他具有“浪子精神”。这话是他的朋友、老师、同伴奥古斯特·斯比斯说的。医生在自己享有治外法权的租界地待了许多年,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什么事物,不参与与之相对应的事物,就不成其为一个完整的事物。奥古斯特·斯比斯虽然没有什么特殊地位,但又一次把浪子从混乱、也许是从失败中解救出来。医生在窗前踱来踱去,不时停下脚步凝望江面过往的船只,摇着头感叹人类的勤勉。“条条框框,”他继续说,“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们超越,而不是驻足不前。”他一边说一边抚摸着手里那本心爱的歌德诗选。“我们应该在那些泾渭尚不分明,而不是在界限已经划分的地方确定我们的位置。”

“破旧立新是我与生俱来的习惯。”浪子心里想,“我的使命就是发现无价之宝。我是行家里手。捣毁老祖宗的顽固堡垒非我莫属。死去的人们阴魂不散,极力影响活着的人的生活。”

现在他已经明白,下一步他要跨越的是生与死的界线。骑着那匹神马他曾经到他的梦魂之乡游玩,到他的坟墓造访。他从自己生命历程的客观事实中揭示了平常很难认识到的真理,并且使之具体化。他进行了侦察,还张开想象的翅膀编造了一个小小的故事。所有这一切都是下一步工作的必要准备,是为了进一步坚定决心。他将到神、鬼、老祖宗,无数知名的和不知名的鬼怪、幽灵的出没之地旅行。被符咒镇住的外公曾经把他的母亲引诱到那里。

他还没有睡着,东方已经发白,突然冷了起来,浪子知道现在他必须做点儿什么,他希望启程之前,设法告诉斯比斯大夫。

浪子事先侦察了一番,发现于洪孟避开乍起的寒风靠着贮藏室的墙打瞌睡。看门人和他的儿媳妇——书和兴的母亲——站在门口和卖菜的小贩讨价还价。

浪子急急忙忙穿过那幢房子,让小哥俩一步不落地跟在身后。他把书安排在走廊南边,告诉他如果看见老于头过来就赶紧学百舌鸟叫。书在外公的书房外面放哨。

他独自一人走进书房。屋子里飘着一股淡淡的老年人和老祖宗的气味。他意识到,外公一辈子都在这种气味中生活。就像动物园的管理员,回家也得带着那股狐臊味儿,甚至吃晚饭的时候那股气味也在鼻翼间缭绕。浪子咽了口唾沫,清了清嗓子。

高大的书橱下边放着一个橱柜,柜子里分门别类陈列着黄老先生搜集的各种茶叶,茶叶罐上的标签字迹娟秀,那是浪子的妈妈写的,这个柜子旁边放着另外一个柜子。

浪子跪在冰凉的石板上,打开那个柜子。柜门里面有两个很大的抽屉,每一个抽屉都安着铜把手。他拉下面那个抽屉,可是只拉出一半,便被什么机关卡住动弹不得。浪子把手伸进抽屉,按了一下后面的一块活板,抽屉便顺顺当当拉了出来。他把抽屉放在石板上,又把手伸了进去。他发现抽屉实际上比柜子短二十公分,后面还有一层可以放东西的搁板。浪子从那个秘密的地方取出一个小包,放在旁边的石板上。

这便是黄氏家谱。它用杭州产的白绸子严严实实地包裹着,包扎的丝带本来也是白色,但是由于日久年深已经变黄。

浪子跪在地上直盯盯地望着那个小包,几乎盼望听见书发来于洪孟正向这边走来的信号,这样他就不必打开这个世代相传的小包了。他心里想,如果斯比斯大夫在这儿,他会不会嘲笑自己的胆怯?他有没有力量驱除自己的懦弱?

就像一股大风把几只蝴蝶刮进花园一样,一阵人声越过高墙飘进书房。浪子侧耳静听,街头一位小贩吆喝着卖鱼干;门外,一辆大车吱吱嘎嘎碾过那条土路;远处,一列火车汽笛长鸣驶过钱塘江大桥。这汽笛声撩拨着浪子的心,他渴望平平安安踏上征程。

没有百舌鸟的叫声。

浪子开始解那个白绸小包,可是手指不听使唤,就好像长在别人手上。

他弯着腰,屏住呼吸,终于打开小包。黄老先生珍藏的一面铜镜滑落出来,那深不见底的镜面之上有一张面孔正直盯盯地望着他。浪子吓了一大跳,他忘了小包里还有这样一面护卫家谱的铜镜。慌乱之中,他居然没有马上认出那张面孔正是他自己的映像。一只目光淡然的眼睛仿佛从遥远的过去凝视着他,厚厚的,暗红的嘴唇傻乎乎地半张着。他不敢再看。会不会是父亲的面孔?会不会是冯氏家族的第三代传人在黄氏家族的城堡里,直盯盯地望着他嘲弄?这可能吗?他感到一阵心灵的震颤:难道所有的父亲,所有的老祖宗都是一个人?

只一刹,这种疑惑便烟消云散。他认出铜镜里那张面孔是他自己,不是父亲灵魂的写照。他想起,于洪孟曾经对他说,许多年以前,黄老先生的哥哥照这面镜子,但是什么也没有照见,结果没多久那人就死了。总而言之,这是一面宝镜,是公元8世纪唐朝一位铸镜大师为黄氏家族特地铸造的,此后一代传一代,一直传到黄老先生手里。

浪子小心翼翼把镜子翻转过来放在那块绸子上面,没有再看一眼。镜子的背面分成八个部分,上面有两只凤凰的浮雕装饰着八束葡萄枝。两只凤凰面对面站立着,既像翩翩起舞,又像你争我斗。

浪子小心翼翼包好铜镜,然后去拿那一卷分量很重的家谱。他的手太小也太柔弱,似乎没有足够的力量拿起这本厚重的大书。

三天之后,浪子终于找到机会实施他计划中更加危险的一部分。他一直担心不会捞到这样一个机会,因为母亲和外公很快就要回来了。天公作美,就在黄玉化和莲回来的前一天,一场暴雨把他们截在半路,于洪孟和别的仆人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无暇顾及这几个孩子。这正是浪子一直等待的机会。

狂风暴雨,乌云翻滚,电闪雷鸣。浪子和兴从小红门溜了出去。书从里面把门关好,没跟他们一块儿走。他的任务是听见事先规定的暗号之后给他们开门。

一旦走出黄家大院,就没有必要催促兴步步紧跟了,小家伙吓得要死,一步也不敢落下。两个人在风雨中并肩奔跑,时时有互相绊倒的危险。路断行人,除了那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人们都找地方避雨去了。小贩站在老地方一动不动,顶着瓢泼大雨,茫然若失地望着前方。浪子觉得他正观察自己。

浪子和兴每人怀里藏着一包东西,沿湖边的小路朝最近的一座大山急匆匆地走着。天低云暗,风雨交加,一望无际的湖水掀起滚滚波涛,就像有条巨大的鱼在水面之下拼命挣扎。拴在柱子上的游船相互碰撞着发出沉闷的响声,就像牛蛙求偶时的鸣叫。浪子向头顶阴沉沉的天空瞥了一眼,看见乌云的缝隙中有一片绿色,像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

走完那条湖滨小路之后,他们拐了一个弯,沿着一溜石头台阶向一座陡峭的山峰爬去。石头台阶由许多段组成,每一段终了都有一座依山势而凿的佛龛。佛龛里有一尊山石雕刻的佛像。佛龛周围是枝繁叶茂的古树,在风雨中扭曲,*吟呻**,颠来倒去,就好像它们的根着了火,拼命挣扎着要挣脱泥土的羁绊。

走到最后一段台阶拐弯的地方,浪子突然停下脚步,兴没有防备,一下子撞到他的身上,一位年老的农妇正在扫前面的小路。她背对他们弯着腰一边左右开弓发疯似的挥舞手里的扫帚,一边大声嚷嚷着和自个儿争论着什么。她突然直起腰,转过脸,一眼看见滂沱大雨之中站着两个落汤鸡似的男孩儿。“啊——”她尖叫一声,就像一只百舌鸟。“你们这两个小东西要上哪儿去?你们是人是鬼?”她挥舞着手里的扫帚,气势汹汹地向前跨了一步。

兴紧紧地揪着浪子的袍子轻声呜咽。老妪咯咯咯地笑了起来。“你们这两个小东西弄到什么宝贝了?拿出来让姑奶奶瞧瞧!”

浪子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左手伸到袍子底下摸索着找那把短剑的剑柄。他安慰自己:“用不着害怕,她不过是个清扫山路的老太婆,大概有点疯颠,懒得躲雨,就在这儿任凭风吹雨打。”话虽这么说,他还是有点儿害怕,一颗心激烈地跳着。

“好啊!”老太婆叫喊着。居高临下,一双狡诈、凶狠、贪婪的眼睛盯着浪子,目光既不显老又不年轻,就像两点鬼火,在雨丝雨线中忽明忽灭,摇曳不定。“你们从一个可怜的寡妇手里抱走她的传家宝。然后,毫无疑问,把她给杀了。把包袱打开,让我瞧瞧。要不然我就把你们从这条路上赶跑!”她举起扫帚,直逼浪子。

浪子觉得,他似乎和山路上发生的这一切毫无关系,而是从远处观察眼前这一幕。他看见自己从袍子下面抽出那把剑。刹那间,好像世界上有两个他。一个袖手旁观,另一个主动出击。作为一个不动声色的目击者,他看见老太婆面对那把挥舞着的利刃,目光由惊讶变成恐惧。他仿佛看见老太婆踉踉跄跄向后*退倒**,草鞋底绊在石阶上失去平衡,两只手在空中乱抓着,顺着陡峭的山坡滚了下去。他仿佛看见她像暴风雨中刮断的树枝,在山石间一蹦一跳,越来越远。他仿佛听见她的尖叫声盖过暴风雨的喧嚣,在头顶的乌云之间回荡。那是一阵放纵的狞笑,比他听过的任何笑声更狂放不羁,更让人毛骨悚然。掉下去的似乎是他自己而不是那个老太婆。

老太婆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之后,风雨喧嚣着在陡峭的山坡上滚来滚去,就像父母寻找丢失了的孩子一样寻找她。

石阶小路已经空空荡荡,浪子转过身,看见兴两只手捂着脸蹲在地上,被雨水浇得精湿,浑身颤抖。“起来,兴!起来!”浪子命令他。兴从脸上拿开一双手,直盯盯地望着浪子手里那把剑,然后捡起包铜镜的小包,慢慢地站了起来。“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浪子笑着安慰他。不过他笑得很勉强,没有什么感染力。

他继续往前走,手里提着那把剑,警惕地看着前面的路。倘若看见老太婆又挥舞着扫帚挡住他的去路,浪子一点儿也不会惊奇。刺着她了吗?他不知道。

爬上山顶,脚下的路分成两条。一条通向灵隐寺,另一条通向山脚那条大河。他走向下山的那条路,不一会儿就来到一条溪谷的谷底。这里到处是巉岩怪石,清澈的山泉汩汩流淌,渐渐消失在一片翠竹之中。

那一片竹林在狂风中前后摇摆,就像不同声部的合唱队队员手挽着手唱同一支歌。浪子穿过竹林,钱塘江蓦地出现在眼前。

风雨掀起滚滚巨浪,拍打着布满鹅卵石的河岸。他把家谱放在草地上,用那把剑压住。兴从竹林中出来之后,浪子从他手里拿过那面铜镜,让他去拾柴准备点火。

浪子向河边走去。风揪扯着他的袍子,他不得不弯下腰,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对面的河岸宛若一条刀痕,横陈在黑魆魆的地平线上。背后的竹林在狂风的席卷之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

浪子蹚水向河心走去,直到河水淹到胸部,脚下滑溜溜的石头再也支撑不住他身体的重量,才像一个要被溺死的铁饼运动员,使出浑身的力气,把黄家那面祖传的,精美的铜镜向滚滚东去的激流扔去。那面古老的铜镜在阴云下旋转着,两只美丽的凤凰在河面上飞翔着,然后,沉没在狂风撕扯的河水里。

浪子踉踉跄跄回到河岸。他连头也没回,因为蒙蔽了外公的祖先明察秋毫的眼睛而沾沾自喜,浑身颤抖。

河岸上,兴正在点火。他找到一根已经枯死的竹子,劈开之后从里面取出干燥易燃的火绒似的竹屑,没费多大力气便生起一堆篝火。浪子跪在草地上解那个小包。

外公珍藏的家谱摆在他的面前。那是黄老先生的护身符,是他视为神圣的天书,是他与他的宗族相联的精神纽带。有这本家谱,就有他在宗族中的地位,没有这本家谱,他就被视为异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是一个没名没姓的陌生人。

雪白的浪花冲上布满卵石的河岸,风扬起一片片水雾。家谱用红色缎带捆扎着,缎带上是金线绣成的凤凰。浪子用冻僵了的手指解开缎带,翻到第一页。雨滴和冷风卷起的水雾落在又细又软的纸上。他把剑放在书上,以免狂风吹跑这一页,然后俯身细看最初的记载。

这一页用非常流畅、漂亮的草书写成,那是宋朝大诗人兼书法家黄庭坚的笔迹。浪子的心被那无法形容的美撼动,情不自禁地哼哼了一声。由于母亲的灌输,他还不会说话,就爱上了书法。应该说,他对书法的爱好,是第一位的。而眼前这一页龙飞凤舞的狂草真让他心神荡漾。恐怕再活上一百年,也不会碰到更精美的作品。

11世纪的诗人、书法家黄庭坚记下了20世纪国画家黄玉化家谱的第一页,还在空白处写下一首诗,为了做到恰到好处,既避开技艺高超的艺术家之嫌,又充分表现博学多才,黄写完自己的身世之后,又在旁边题了两句诗。那是一个凝重得让人心悸的问题,轻巧得让人发笑的答案。诗曰:蚁穴梦魂人世,杨花踪迹风中。莫将社燕等秋鸿,处处春山翠重。

浪子被黄庭坚的书法完全迷住了,忘了自己身处何方,正干何事。他仔细揣摩那如同高山流水,骏马奔驰般潇洒、飘逸的书法,把自己的使命忘到了九霄云外。他不仅仅满足于对字面上意思的琢磨——那使得这篇文章丝丝入扣、珠玑相连的宗旨和主题——他还对每一个具体的字从古老的文明史中获得的深邃的含义进行研究。他以一个学者的严谨和爱好者的狂热思索那一笔一画最初蕴含的意思。他在那黑色的文字组成的历史迷宫中漫游,为自己看到的每一件珍宝而惊奇。

他完全沉醉于对大学者黄庭坚书法艺术的遐想之中。那些象形文字再现了人类历史。对于浪子来说,白纸黑字犹如人类的思想,在一片和谐的静默之中永存。那个问题,一经出口,便与世长存:蚁穴梦魂人世,杨花踪迹风中。莫将社燕等秋鸿,处处春山翠重。

篝火毕剥作响,浪子终于从对于古老艺术的沉思中惊醒。半裸着的兴在红黄的火焰旁边跳跃,浑身上下冒着热气。他又往火堆上加了一捆干竹枝,风助火势,竹节爆响,火星飞溅,空谷之间仿佛枪声四起。

浪子从家谱上撕下黄庭坚写的那篇文字,穿在短剑上,扔进熊熊燃烧的篝火。他一页一页撕着家谱,一页一页扔进火堆。最后把家谱的封套和那条绣着金凤凰的缎带也付之一炬。等到再没有什么可烧的时候,便站在那儿呆呆地望着渐渐熄灭的火,直到碧绿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堆死灰。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只有寂寥和空旷在呼啸。

中国人饱受苦难的十年过去了,人们都渴望一个新的开始。浪子烧掉黄氏家谱四年之后,中国分裂的局面似乎进入最后的阶段。1937年6月的第一个星期,浪子的父亲从日本的上层得到高度机密的情报——日本人将要大举进犯中国,并且企图将中国置于日本天皇的统治之下。对于这个情报,冯一点儿都不感到惊讶。一个月以后,发生芦沟桥事变,日本人终于找到向中国全面进攻的借口。从此,日本人民和中国人民一样陷入战争的灾难之中,直到1945年8月6日,美国在广岛扔下第一颗原*弹子**。三天后,在长崎又扔下第二颗。日本最高军事当局被迫放弃了它的战争政策。

1937年,日本人占领上海之后没有像1932年那次莫名其妙地就撤退了。这一次他们像13世纪的蒙古人和17世纪的满洲人一样,跑到中国不仅仅是为了抢点东西,或者使中国人蒙受屈辱,而是想建立永久的殖民统治。他们要重写历史。要像成吉思汗那样,凭借*力武**征服世界。这是一个高傲的、古老的民族想要凌驾于自己邻居之上的传统的,也是唯一“光明正大”的办法。

日本人的政策——如果这样一种有组织的骄横的侵略行为可以用政策这样一个充满理性的字眼形容的话——是实现他们已经做了几个世纪的美梦。他们的使命是把梦想变成现实,把思想变成行动。为了这个目的,千百年来的人类文明给他们提供了一样工具,那就是战争。

在上海租界地以外做买卖,并且享受治外法权的英国商人、法国商人和美国商人都认为日本人的政策很有道理,令人满意,都盼望日本人赶快将梦想变成现实。尽管他们的政府和新闻媒界对日本人的计划,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热情。

冯也希望日本人尽快接管中国政权。事实上,自从蒋介石1927年北上,并且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以来,他一直就盼望这样一天。1927这个不吉祥的年份,他唯一的儿子来到人世。

上海的买办资本家基本上都欢迎日本人。那些因为聪明或者因为侥幸在蒋介石的恐怖统治下幸免于难并且保住财产的买办资本家都希望尽快结束这个滥杀无辜的军人政权,建立一个能使商业和工业平稳发展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他们还希望这个中央政府能够有效地对付各地打着繁荣经济的旗号,争夺国家政权的军阀和共产主义者的威胁。

在众多企图瓜分中国的列强中,似乎只有日本有力量建立这样一个控制整个中国的政权。因此,尽管有那么几位西方记者,官方发言人,知识分子声嘶力竭地反对日本侵略中国,上海的买办资本家(冯是其中之一)和外国财团还是或明或暗支持日本侵略者。

冯参加杉山将军举行的特别招待会之后回到别墅,径直走进办公室,拿起电话听筒要了一个杭州的长途。等电话的当儿,他若有所思地凝望着窗外。

快要过五十二岁生日了。这十年,他一点儿也没见老,他虽然满脸凶相,貌似鲁莽,做买卖赚大钱却很有耐心。他总是隐蔽自己窥测方向,“不见兔子不撒鹰”。但是他对战争的艺术一窍不通。他认为,既然冲突不可避免,就应该速战速决。

冯虽然看起来只是忙于那些实实在在的事务,但是儿子达到成人年龄和中国历史上这一场大变故的巧合并没有逃脱他的眼睛。或许因为这二者之间的联系实在不容忽视。当然迄今为止,他还没有特别仔细地想过这其中的含义,但是心里总是感到一阵阵不安。

经过周密的考虑,他打算一手拥抱他尚不熟悉的儿子,一手拥抱日本天皇。这两个人都有他不喜欢的地方,但他已经认准,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于是拿定主意和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打一番交道。日本人和儿子他都需要。前者能保证他飞黄腾达,后者能继承他、他的父亲、父亲的父亲耗尽毕生精力积累的财富,能为他接续香火。

尽管C·H·冯既不爱日本人,又不爱儿子,为了事业,他还是要倚重他们。对于日本人,他觉得如果他们仅仅是机会主义者而不是幻想家,事情可能更好办些。“我觉得有一种比神还强大的力量在鼓舞我们的士兵。”一个小时前,杉山将军含着眼泪对他说。冯听了以后,很不舒服。“比神还强大的力量?”他在心里问自己,一双眼睛不知道该朝哪儿看。他清了清嗓子,有点坐卧不安。他觉得杉山将军的话充满迷信色彩,和古时候中国人的某些想法相似。冯需要的是一个由日本人统治的稳定的政府,而不是精神上的神秘玩意儿。“比神还强大的力量!”他仿佛听见那位日本将军一遍又一遍地说这句话。

一个声音透过电波的干扰艰难地传来。他听出是妻子,便对她发号施令,要她立刻做好准备,和杭州做最后的告别。他没有解释为什么是最后的告别,她也没有要求他作出解释。他们都知道,该是她把儿子移交到父亲手里的时候了,而且赎回这件“抵押品”的时间绝不能推迟。他们都知道,世界要变了。都知道,如果在过去的十年里,她没能按照自己的理想完成对儿子的塑造,那么今后不会再有什么机会了。

他们之间没有多少可说的,一切都不言而喻,持续的沉默便是最好的证明。后来,大概是怕她拖延时间,冯向她透露了一个绝密的消息:日本人准备大举进攻杭州,他们的目的是取道上海,直捣蒋介石政府在南京的老窠。(这个计划一直推迟到11月才实施。中国人和日本人血战三个月,几乎摧毁了除租界地之外的整个上海。英美各国为之震惊,他们以为中国人早就失去了抗击侵咯者的能力。为了保卫祖先留下的土地,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浴血奋战。他们的英雄业绩堪与世界历史上最动人心魄的壮举相比拟。)

“杭州已经很不安全了,”冯对她大声喊,“如果你愿意,可以把你父亲和他的仆人一起带到上海。”他的邀请是真诚的。他没有听清她是向他道谢,还是说了些与此无关的话。静电的干扰又如惊涛拍岸汹涌而来,他只得挂上电话。

他皱着眉头,恶狠狠地盯着电话,好像是电话机得罪了他。他噘着嘴唇,活像木头雕刻的非洲人。此刻他疑虑重重。孩子很有点像变化着的幼虫,一天一个样儿,几天不见就“面目皆非”。现在就要见这只幼虫了,他不知道等待他的将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亲。他仿佛又看见那两个并排躺在白床单上的死婴,看见自己思想深处那个理想的儿子。然而,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罢了。真正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儿子一两天之内就要从杭州回到他的身边了。(在他看来,众多的女儿亦不要求他真正具备父亲的资格,只要求一个监护人的身份。这一点,他相信自己完全胜任。有几个女儿他也很喜欢,就像对他的第一个妻子一样,那份感情也很深沉、持久。)

他刚想触及这个有趣的问题——这个关系到他自己的本性,寻求他作为父亲的位置的问题,又果断地抛开种种疑虑,把注意力集中到这天的业务上。这倒很符合他的性格特征。

事实上,冯之所以不再审视自己的内心,不仅仅因为他对自己的好奇心突然消失殆尽——在某些问题上,他喜欢反复审视自己——还由于一种不信任,或者更准确地说,出于一种恐惧。他不知道这样的探寻会把自己引向何方?他所蔑视的是抽象的概念,而不是内心的审视。如果冯是15世纪的欧洲航海家,他绝对发现不了新大陆。因为他只是面朝陆地的方向,眼睛离不开熟悉的事物。他愿意在一个周围都是叫得出名堂的事物的圈子里活动。空旷的水平线没有什么名堂可言,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有时候——就像现在——他无意中朝那个方向瞥了一眼,就会感觉到那叫不上名堂的空旷和辽远威胁着他所熟知的,决定了他的生活目标和行为方法的事物。“去那儿冒险”的说法实在是太笼统了。那种危险无法预料,辽阔海洋的边界无法确定。而这一切是他所无法接受的。不管怎么说,在这个方向什么也不会发现。对于冯来说,抽象的水平线是虚无的别名,也许只是一种幻觉。谁也无法保证水平线那面不是一片空白。所以,他宁愿待在家里,让自己的思想和身体都沉湎于现实生活与熟悉的事物之中。

奥古斯特·斯比斯曾经在日记里写道,冯的性格太庞杂了,很难在短短的篇幅里尽述。其实,冯也是一个有局限性的人物,而且这种局限性大都是他强加给自己的。

冯从对于水平线的遐想和莫名其妙的恐惧中收回一颗心。要心平气静地处理的日常事务之一是关于儿子的教育问题。他准备送儿子到澳大利亚上学,但是还一直没有和妻子商量过这个问题。他这样做并非出于报复。十年前,她回娘家的要求曾经使他沮丧、吃惊。但他只是冷静地观察,无论当时还是以后,都没有做出什么与之相对抗的事情。他什么也没干,他没有什么可干的。他总觉得她已经知道了他的打算。很可能他和奥古斯特议论这事之后,奥古斯特立刻就向她透露了全部细节。(一直有人向他报告,自从男孩儿出世以来,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时有书信来往。对此,他亦不反对。他并不认为自己因此而受到威胁或被人出卖。他也从来没有在妻子和奥古斯特面前提过此事。他有许多了解周围情况的管道。让冯焦灼不安的是那些他尚且不知道的事情。他相信,只要知道就能加以控制,并且为他未来的目标服务。)

奥古斯特曾经满口答应陪浪子去澳大利亚读书。他要一直在那儿待下去,直到浪子完全适应了寄宿学校的生活,并且和他的那些澳大利亚亲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我会想你的,奥古斯特。”看到他的朋友这样热心,冯深受感动。他原以为要费一番口舌才能说服奥古斯特,没想到他竟这样痛快。其实他亦不一定真的想他,但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心中的感激,所以才说出这番话来。“我真有点儿嫉妒你了,真希望我能亲自去。”接着他向奥古斯特详细叙述了澳大利亚和他的祖父,还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很大的深褐色的照片。

“我祖父这幢房子在墨尔本。”他们俩一块儿看那张照片。一幢颇为壮观的二层楼房傲然耸立于新开辟出来的土地之上。树木和灌木丛还没有人高。一位欧洲妇女站在门廊下面,两只手握在一起,悠闲地放在前面,目光凝视前方,充满了自信。她身穿精工制作的白色长裙,裙子上面用金银丝线绣着美丽的图案,镶着色彩瑰丽的花边。她身后站着一位保姆,手里抱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

那位少妇前面的土路上站着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国人。他衣着考究,两手插在裤兜里,伦敦订做的长礼服敞开着,露出和裤子同样颜色的双排扣背心。他头戴一顶漂亮的高筒礼帽,右手拿着一根手杖,左眼注视着照相机的镜头,右眼戴着一个眼罩。不知是谁在他的头顶用钢笔画了一个挺小的×,说明他是何许人也。其实毫无必要。“我的祖父。”冯指着照片上的男人不无骄傲地说。

他们又看了一会儿那张照片,奥古斯特提了几个问题。“我的姑妈维多利亚是他最小的女儿,现在还住在这幢房子里,我会写信把你要去的事情告诉她。这可是一次了不起的冒险,奥古斯特。”那张照片下面有一行烫金字:岗坪园,1876年。

祖传铜镜和家谱的神秘失踪使黄玉化老先生蒙受了沉重的打击。二十岁那年,他受先人之托保管这两种象征了家族沿革与兴衰的物品,一直珍藏了五十多年。现在这两件宝物不翼而飞,他认为一定是万能的神认为他没有资格保存它们,所以才从他手里收回。他为了不受家室之累制造的种种借口,他把女儿当儿子养犯下的过错显然触怒了神,不给他与老祖宗最终和解的机会。尽管他朝拜了祠堂,祭祀了祖宗,还是没有得到神的原谅。这是他们对他试图洗心革面的回答。一切都完了。家族的末日已经来临,自私毁了他的一生。现在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怕死。他深信他将永远变成一个畸形的魔鬼。

他等待着,什么也不做,只是等死。大伙儿也都觉得他要死了。他在死亡线上默默地挣扎,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大的耐受力。于洪孟给他穿衣服,擦澡,喂饭,推拿按摩,尽量减轻他的痛苦。但是没有什么办法能在精神上给他以慰藉。在这方面没有灵丹妙药。他是被自己家族宣判的罪人。老祖宗指着鼻子骂他。他的末日不会突然降临。他一点一点地枯萎,就像一株大树,根被斧子砍伤。他将被剔除出去,从家族的链条中取下他这一环。他感觉到死神正伸出手指匆匆忙忙揪扯他身上那件光彩夺目的斗篷。在他诗人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个个洞罅,就像曾经镶嵌过善解人意,清澈明亮的眼睛的眼眶骨。他束手无策,惊恐地注视着死神不紧不慢的脚步。

听不见他的声音之后,她挂了电话。冯要她立刻离开杭州的命令使她浑身麻木。她无法对此提出异议。她看见父亲无声地啜泣,眼泪顺着面颊缓缓流下。他目光呆滞,身体像一块冰一动不动。要不是那汩汩流淌的泪水,她还以为他已经死了。

她喊来于洪孟,递给他一支香烟。他从蓝屏风后面走出来,站在敞开的窗前。她替他点着香烟。他们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整理得有条不紊的花园。天气闷热,连一丝风也没有。她终于说:“我输了。”

于洪孟什么也没说。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闭上眼睛,体会烟雾在肺里翻腾的愉悦,半晌才咳嗽了几声,说:“只要不中止战斗就不能算失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她不由得笑出声来。“你能不能告诉我点儿比这种老生常谈更聪明的道理?老于。”

“你还年轻,”他说,“这只是暂时的挫折。”

“冯要把我的儿子送到澳大利亚,十年以后才能再见到他。那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在澳大利亚,他会学会瞧不起中国,他会完全站到我的对立面。”

于洪孟很严肃地说:“没有一个人,包括你,能够准确地预测未来。现在就确信十年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可不是聪明人的做法。甚至连十天之后发生的事情也无法预料。傻瓜才总想十天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呢!想一想那个曾经主宰你精神的魔鬼,它上哪儿去了?给它个耳刮子,打醒它。为什么总想你儿子十年以后回到中国的情形呢?如果你非要展望未来的话,为什么不想想二十年以后的事情呢?那时候,他已经回国十年。为什么不想想三十年以后呢?到那时,你们俩把澳大利亚的影响都忘到九霄云外了。你还年轻,还不到三十岁。所有这一切很快就会成为过去。你还记得十年前生他的时候经受的痛苦吗?那简直像昨天一样。在我的记忆之中,那一切仿佛发生在昨天夜里。十年,二十年,三十年,这有什么区别?冯会死的。人总有一死。他也有倒霉的时候。这不是老生常谈。日子总得一天一天地过,而不会把十年的日子集中在一天过。如果在某一天遇到麻烦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那岂不太蠢?至少要等到明天。谁知道呢?也许冯还没来得及把他的儿子送到澳大利亚,自个儿就先成了*产党共**的刀下之鬼。现在不是你认输的时候。按你的逻辑,我们都输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于洪孟突然闭上嘴巴,也许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他凝视着病榻上的黄。“他让你什么时候回去?”

“他给了我们三天的时间。”

他们相互对视了一眼。“啊,三天。”他十分沮丧。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两只小公鸡和一只小金鸡。一切恍若昨日。

她没有提冯邀请黄老先生和于洪孟也去上海。

“过去我们不敢在他面前抽烟,”于悲伤地说,“现在我们对他的尊敬和畏惧上哪儿去了?”他们看了一眼黄老先生。他满脸泪水,一动不动坐在太师椅上。过了一会儿,于洪孟说:“你为什么不能先入为主,让你的儿子对澳大利亚产生一种成见呢?历史性的转折常常一天之内就会完成。你还有三天的时间。”

“所有文明社会的人都知道,有天堂,也有地狱。只有傻瓜才盼望在地狱的黑暗里见到光明。”说书的盲人朝黄老先生书房四周“张望”着,脸上一副自命不凡的表情。

浪子心里想,除了外公、于洪孟和他,这儿会不会还有别的什么人呢?因为如果仅仅为了他们三个人,这位盲人没有必要摆出这样一副居高临下,不屑一顾的架势。或许有什么看不见的鬼怪、妖精藏在书房黑暗的角落、窗户外、走廊里,或者花园的假山后面。他们是不是也像他这样,对这位先知的轻蔑心存恐惧呢?

浪子毫不怀疑,这位盲人的“视觉”要比他这样的普通人更敏锐。普通人只能看见四堵墙壁里面的东西,或者最近的地平线以内的东西,无法穿透墙壁,也看不见地平线以外的事物,更不会像瞎子那样,既看到过去,又感知未来。因为对于瞎子来说,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的“视线”的东西,现实生活中的事物无法妨碍他们的视野。浪子怀着恐惧和期待凝视着说书人。

“地狱里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瞎子继续用轻蔑的口气说,就好像他面对的是一群白痴,“所以,你一旦走进地狱就别想出去。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地狱是最终的目的地,不是路边的驿站,不是旅行者的小憩之地,而是已经完成长途跋涉的人们的安息之地。人们不能在那儿停留,只能永远待下去。这也正是它的可怕之处。它既不在东方也不在西方,而是在东西方之间一个很难确定的地方。地狱里充满矛盾,住在那儿的人被欲望和厌恶所苦。”

他结束了这篇冗长的“绪言”,朝椅子前面那个天蓝色痰盂里漫不经心地吐了一口痰,然后端起茶杯向于洪孟伸过去,要他续满,胳膊从破袖子里露出来,活像一截脏兮兮的烤羊腿,或者一只饿得半死的公山羊的腿。于走过来,给他满满倒了一杯香茶。浪子和于洪孟都默不作声,也没有想到问问说书人怎么知道这么多关于地狱的事情。他说的那番话不容你提出问题。他对自己的宏论充满自信。他是把他们引为知己才将地狱里的见闻和盘托出。

浪子一边看瞎子声音挺响地喝茶,一边把肩头的雪豹皮往紧裹了裹,两条腿紧紧地盘着,坐在宽大的椅子上。夏天的傍晚暖和温馨。浪子不是为了取暖而是为了体会抚摸皮毛那种熟悉的感受才披这张雪豹皮的。毫无疑问,说书人的故事可以让你从凡人琐事的纠缠中暂时摆脱,说不定还会给你一点启迪。这该是人们对说书人的期望。当然,正因为这样,母亲才请这个瞎子跟他们一起度过这个傍晚。可是说书人斟词酌句倒让浪子怀疑母亲安排这一切除了消遣和说教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目的?他觉得他们是特意把他挑出来听这个瞎子咬文嚼字的。他说地狱在东西方之间一个“很难确定的地方”,决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他又把雪豹皮往紧裹了裹,因为他知道说书人能看穿他心中的秘密,他的凝视之中有一种冷漠和近乎残酷的超脱。

说书人把空茶杯重重地放在桌上。黄老先生吓了一跳,睁大眼睛猛地扬了一下头。“现在讲我们自己的故事吧。讲一个食不裹腹的孤儿怎样排除恶魔的干扰成为有钱有势的商人。这个男孩儿当时只有十岁。人们在路上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星期。那时候,第一次*片鸦**战争余波未平,中国满目疮痍,盗匪猖獗。他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和村子里的所有亲戚都死于战乱。西方也在闹革命,世界仿佛忘记了和平,战争的牺牲者到处可见。

“那个男孩儿遍体鳞伤,腹内空空,站立不稳。但是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咬着牙不停地向前走。他这种顽强的精神真是难能可贵。他出于狂热而不是出于理智拼命坚持着,似乎艰苦的跋涉之后,等待他的将是富裕和温馨。但是这怎么可能呢?独自旅行的人谁也不会在旅途终点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地。他衣不蔽体,事实上只有几块遮羞的破布。由于精神极度亢奋,他甚至忘了自己的姓名。他是整个家族唯一的幸存者,或许忘了更好。

“就这样,他走完一条路又走一条,直到终于踏上通往大海的公路。公路上人流滚滚,全都是难民。他们有的在逃难中妻离子散,有的饿得哭爹喊娘。码头上,死亡之神等待着,饶有兴趣地观察他的‘香客’。那个没有姓名的男孩朝她走来,她发现他身上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东西。那就是,尽管人类世界完全彻底地抛弃了他,甚至连名字也不曾给他留下,但是他没有丝毫绝望,更没有看轻自己。他始终咬着牙向前走,向前走。死亡之神很少看到一个人能具有如此高贵的品质,立刻决定把他收留在自己门下……”

大海横陈在他的面前。他来自丛林覆盖的山区,第一次不受任何垂直物体的阻挡,看见水天相接的地平线。辽阔的、令人炫目的大海充满魅力。他忘记饥饿、伤痛,站在码头上呆呆地望着喧嚣、起伏、汹涌而来,奔腾而去的粼粼碧波,浑身颤抖。他的心灵与大海产生强烈的共鸣,身体向前倾斜着,仿佛要紧紧拥抱那一朵朵喷珠溅玉的雪浪花。大海的启示迷住了他。连阵阵吹来的海风都那样迷人,催他乘风而去。

死亡之神在观察他。他身材矮小,长得很丑,两片厚厚的嘴唇半张着,一副傻乎乎的样子。右眼患了眼疾,爱探究的苍蝇在露出眼眶骨的伤口上飞来飞去。但是死亡之神并不以貌取人。她看中的是他的精神力量。

怎样才能继续朝前走?他问自己。怎样才能走进这样一个地方?没有可以航行的河道怎样在茫茫大海上航行?如果冒险走进大海,它能把你带到哪儿去?虽然仅仅是一种感觉,但他断定,脚下的码头决不是旅途的终点。他知道前面还有漫漫长路。

他站在那儿,在死亡之神的注视之下思索怎样才能走向远方。这时候,周围的人们精疲力竭,饥饿难当,纷纷倒在地上死去。眼前的大海似乎告诉他们,已经走到世界与生命的尽头。有的人怀里抱着孩子头也不回朝波涛汹涌的大海走去,直到海浪淹没头顶。他们为苦难的历程终于结束而高兴。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死亡,再没有别的出路。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葬身之地离老祖宗掩埋尸骨的陆地不远。

这个海港是厦门,时间按公历算是1848年。死亡之神装扮成一个名叫拉金斯的洋鬼子船长,走到男孩儿身边。码头背风处停泊着船长的“宁录[1]号”。他此行的目的是从中国招蓦劳工。这实在是独一无二的投机买卖。因为他的合同是为英帝国的殖民地新南威尔士的农牧场主提供合同工。对任何一个当事人,这项计划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船长站在男孩身边,看见他的瞳仁亮起两朵火花。“看到什么了,年轻人?”他和颜悦色地问。

“我看到一条沉睡的龙。”男孩儿虽然害怕,但毫不犹豫地回答。

“你想让这条龙给你什么?”

“我想成为一个像你一样有钱的人,先生。”

“这好办,”船长回答道,“你只要放弃中国的生活方式,坐上‘宁录号’跟我和我的船员一起到新南威尔士,就永远不会知道什么叫贫穷了。”

船员们正扯起雪白的风帆,准备启航。男孩儿直盯盯地看着,说:“原来靠它们就能在大海里航行?可是,我们坐在龙的背上,他不会生气吗?”

船长想起曾经有那么多好朋友葬身大海,难过地说:“是啊,他也有不高兴的时候。但他也能把我们安全送到目的地。谁也摸不透龙的脾气。”他转过脸望着男孩儿。“你敢冒被龙吃掉的危险和我们一起远航吗?”

“我愿意。”男孩儿回答。

船长从蓝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张合同表,领着男孩儿向搭在船上的跳板走去。跳板旁边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面有一瓶墨水,几支鹅毛笔。“首先,”船长说,“我们必须得到你父母的同意。”

“我没有父母。”男孩儿不高兴地说。

“没有父母。”拉金斯船长在“父母意见”一栏里这样写道。“宗族关系呢?”他态度非常温和地问道,“一个中国人难道能永远抛弃他的老祖宗吗?”

“我也没什么宗族。”男孩儿说,那只好眼睛闪着凶狠的光,声音里充满了轻蔑。

“中国人要是没有老祖宗可不是个事儿,对吗?”船长看着他,充满同情,“如果是别的种族嘛,还好一点儿。”他在表上又写了几个字:“没有宗族关系。”尽管这张表格不要求登记这方面的内容。“这也好,”他快活地说,“省得那么多老祖宗的幽灵扯你的后腿,或者让你牵肠挂肚。”他微笑着说:“等到了新南威尔士,你就会发现这也是一大好处。还有一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船长和男孩儿对视着。

“要是提起来让你难过,就不必说了,”船长连忙说。这时候,他已经感觉到只要问起和他的身世有关的问题,男孩儿就很不自在,“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人们并不在乎你叫什么名字。”

“在新南威尔士,许多人都重新取名字。”他伸开两条胳膊微笑着鼓励男孩儿,“不要垂头丧气,一切都会重新开始。那位意大利的伟大诗人但丁十岁才第一次看到他‘心中辉煌的爱人’。幸运之神与你同在。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杰克和他的主人都是好人。”

船长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他认真想了想,说道:“不过,这事儿还得认真对待。一个人的名字是他的性格特征的重要表现。有个名字人家才知道你是谁。显然不能叫你但丁。你的鼻子太扁。名字还是取得贴切点儿为好,要不然人家觉得你名不副实,或者当你最需要的时候它却离你而去,让郁闷将你吞没。你的对手呢,可能因为名字叫得好取得很大成功。所以,取一个好名字很重要。我们的躯体可以被泥土掩没,名字却永存。难道不是这样吗?”船长反问道,那口气好像在纠正《便西拉智训》[2]的经文。他的内心深处仿佛也激荡着诗人的狂放不羁。

为了使这一刻更加庄严,他停了半晌才终于说:“重新命名,犹如再生。我给你取名凤——凤凰。对于一个获得再生的人这个名字岂不是很好。”

冯(凤)非常感激,他觉得这个名字沉甸甸地落在他的肩上,把他包装一番,使他立刻区别于他人。他向船长道谢,说他将永远不忘这美好的馈赠。

“好了,不管怎么说,你现在有名有姓了,”拉金斯态度生硬地说,一副不为男孩儿的真诚所动的样子,“一个想要成为富翁的人,应该有个带神话色彩的名字。”他在那张表格姓名一栏里写道:冯(凤),该家族第一代。

虽然古老的传统牢牢地束缚着自己的儿女,中国还是没有办法阻挡冯远走他乡。他像一条冬眠刚醒的蛇,春天温暖的阳光一照便自然而然褪掉那层老皮,他默默地离开祖国的海岸,连头也没回。因为他没有任何牵挂的东西。中国一万年的历史什么也没有传给他。他已经成交了一笔买卖,手里捏着出卖自己的灵魂换来的十二块银元。他已经不再是中国人了,而是一个像船长那样的洋鬼子。现在他正坐着洋鬼子的船向漫漫远方驶去。

“旅行是件好事,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别的任何东西都是欺骗和诱惑。”一位法国伟大的小说家这样写道。冯和“宁录号”上另外一百一十九名中国劳工也这样认为。当船穿过碧波粼粼的大海向南平稳行驶的时候,拉金斯船长和他的船员也和那位作家产生了共鸣。

他们在辽阔的,波涛起伏的海面航行,纵帆船像一个小小的黑色剪影擦过宇宙那层向里面揪扯的膜。冯站在船舷旁边,满怀喜悦凝视这块硕大无朋的、流动着的水晶。当他忘了陆地的存在,而且知道这次航行的目的地之后,一直这样极目远眺。此刻,满天星光在天空闪烁,一丝风也没有,白帆挂在桅杆上一动不动,船在熟睡的海面上下颠簸,银色的月光下,包铜的龙骨悬垂于清澈的六公里深的热带海水之上。冯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揪扯。他吓了一跳,侧耳静听,是龙的说话声,甲板上躺着早已进入梦乡的同伴。他们的*吟呻**和梦呓让他难过。因为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和他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凡人。

这也许是一个警告,告诉他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艰难。但他很快就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旅行一结束,就好像什么也不曾发生过。

1848年12月8日早上7时,“宁录号”停靠在菲利浦港盖隆码头。冯和拉金斯船长告别。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夏日,聚居地其乐融融,充满生机。

冯是第一个上岸的劳工。冯的新主人给了船长酬劳之后——因为冯少一只眼睛打了点折扣——便带冯到坐落在牧羊人“天堂”中心的巴腊腊特牧羊站。那是他的产业。

冯剪掉辫子,扔掉原来那身破衣烂衫,用那十二块银元从主人的铺子里买了一件红羊毛衫,一条鼹皮布裤,一双棕黄色皮靴,一顶系着蓝色缎带的宽边帽。他穿着这身行头去见主人。主人给了他一把斧子,一袋子日常用品,两条狗,四十四只羊,打发他放羊去了。

冯在草原边缘一座充满田园风情的小树林找到一块宿营之地。按照当时的习惯,他砍倒一株巨大的桉树,用劈开的木板和表皮板给自己搭了一座只有一个房间的木屋。进入1849年之后,没过几个月,他就非常习惯巴腊腊特牧羊人平静的生活了,过去的事情似乎都已从他脑海里消失,很难想起遥远的故土曾经发生的一切。他有一个新名字,一套新衣服,一个新国家,觉得应该心满意足了。他认为一个正直的人,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应该生活得体面,丰衣足食……可是,一个冬天的早晨,当太阳从辽阔的平原冉冉升起的时候,他站在棚屋门口问自己,为什么心里总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如果仅仅用寂寞解释也说不通。因为他已经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和他一样,他俩也是羊倌,一样的穷光蛋。

多赛特是两个朋友中比较年轻的一个,骑一匹栗色纯种马,穿一件粉红色骑装。这件衣服出自伦敦有名的裁缝之手,曾经相当时髦,他的马裤也很讲究,用光滑柔软的鹿皮做成。靴子是艾伯特[3]的鞋匠专门为他定做的。虽然多赛特眼下是个羊倌,可一望而知曾经是个绅士。他头戴一顶黑礼帽,戴了手套的手里拿着一根拴着长条皮辫的短柄马鞭。

帕特里克·纳南和多赛特一起骑着那匹栗色纯种马。他坐在马屁股上,弯着腰,两条长胳膊揪扯着多赛特那件粉红色外套,一双眼睛深陷在眼窝里,因为恐惧和惊奇滴溜乱转,金黄色的头发和胡须乱蓬蓬的像团野草,那模样谁都不会把他错当成绅士。帕特里克是平民百姓。

每个星期六晚上,多赛特和帕特里克都要合骑着那匹马跑来找冯玩。他们三个人就着桌上那盏牛油灯枯黄的灯光坐在桉树锯成的木墩子上面玩尤卡牌[4]—直玩到天明该回去放羊的时候。

每逢三个人聚会,冯就煮大块的羊肉,烤新鲜的面包。帕特里克总是设法搞来半品脱朗姆酒。这时,他们忘记心中的不快,都变得温文尔雅、慷慨大度。有时候,玩牌玩累了,他们会聊起过去的事情,或者说多赛特比另外两位更喜欢讲自己的故事。多赛特是土著人,十五岁。1837年6月22日,他的母亲在布罗肯湾[5]被人谋杀,正是那年,维多利亚女王登基加冕。讲到这儿,他总爱补充一句,“愿上帝保佑她”。同年,他被当作一件天涯海角的罕物送回英格兰,和一个性情古怪但非常厚道的公爵生活在一起。不用说,那家人非常富有。锦衣玉食,绫罗绸缎,他一直长到十四岁。后来,公爵突然去世。公爵的儿子倒不古怪,但决心要做一个政治家,硬把多赛特和他那匹栗色纯种马送回到澳大利亚。“伙计们,我就这样回来了。”他的英语发音非常讲究,贵族味儿十足。在伦敦上流社会他还有不少熟人、朋友。

至于冯,多赛特只知道一个名字。这并不奇怪,在那些与自己的宗族割断联系的人当中,这种情况很普遍。他来自一个值得骄傲的民族,他宣称,这个民族几乎和汉族一样古老。割不断的亲缘关系,对祖先的尊敬,由于种种精心安排的仪式而更加深入人心。“可是,亲爱的冯,正如你所看到的,我也加入魔鬼的行列了。难道我和你不一样吗?我也是一个摆脱了羁绊的自由人。你敢否认这一点吗?如果敢,我愿意和你决斗!”冯拒绝他想要决斗的邀请。他知道多赛特非常珍视自由,就像他那些蒙昧无知的兄弟姐妹珍视自己在一个正在急速消亡的氏族中卑下的地位一样。

和多赛特相比,帕特里克·纳南说得少,听得多。他已经四十二岁,一个老头子了。可是对自由的向往不比多赛特差,虽然谈起过去的事情他总是轻描淡写。他只说自己出生在爱尔兰大西洋岸边风雨冲刷的伯特拉夫堡海湾。尽管有时候也会再说出点儿什么——常常是自言自语,而且突如其来,声音很高,把两个朋友搞得心神不定。他大半辈子都是孤苦伶仃的牧羊人。这似乎在不知不觉之中使他养成一种喜欢预言的习惯。有一天晚上,他的头脑格外清楚,想起年轻时候,放羊以前的生活。他说:“我和墨尔本的一位修女有过一个女儿。我做梦也想把她带回爱尔兰。可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无法如愿以偿。得了,不和你们讲这些了。”他一下子发起脾气,把手里的牌一张一张地弹到桌子上面,又喃喃自语,唠叨起未来的灾难。

他们用自己创造的语言沟通思想。那是一种盖尔语[6]、福建话和英语的大杂烩,只有他们三个人能听懂。他们争论起哲学上的问题,常常挥舞胳膊,满脸怪相,甚至不得不借助于树枝、树叶,削下来的土豆皮、羊毛或者手头随便什么东西,在桌子上面摆出种种图形。他们很为这种图解的说服力而沾沾自喜,常常忘了打牌。有时候,其中一位会探过身子,移动一根小树枝或者一片枯树叶。在别人眼里这种变化毫无意义,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这一挪一动却非同小可。有时候,三个人会高兴地叫喊着,表示赞同;有时候,大家都绷着脸,各不相让。有时候,一撮羊毛便化干戈为玉帛;有时候,一个土豆便招来唇枪舌剑。他们真成了象形语言大师。他们之所以能够用这种语言表达思想,是因为每一个图案都经过仔细推敲。他们因为有了这种友谊、理解、和谐而少了许多痛苦和寂寞。

直到1850年5月8日。

这一天,人类矛盾的几方突然汇聚在一起,这些矛盾由来已久,不过一直被日常事务所掩盖罢了。这一场纷争当然无法和哈米吉多顿[7]之争相比,也不能和葛底斯堡[8]之战、滑铁卢[9]之役相提并论(甚至和贝克瑞山的争斗也无法同日而语),但也溅起了朵朵火花,扬起阵阵黄尘。史书对此不曾记载。有两个人死了。事实上是被另外几个人杀死的。还有几个人似乎知道以前不曾知道的关于他们自己的秘密。有一个人离开他的牧羊站,去迎接命运的挑战。要不是前面发生的事情,他决不会铤而走险。

1850年5月8日,星期一,菲利浦港地区巴腊腊特牧场。那里的人们认为掠夺和惩罚的概念很难截然分开。重要的是事实。这个故事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并非我自己杜撰而来。

尽管没有目击者,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这天清早已有蛛丝马迹。牧场铺着一层白霜,帕特里克打开羊栏,羊儿像潮水一样涌向晶莹闪烁的朵朵霜花。他嗓子眼儿一阵痒痒,情不自禁喊出他的预言:“米迦勒天使长今天要显灵了!”果然被他言中。

这个地区冬天来得很早。中午气温也只有零上2度。铅灰色的云块遮挡着太阳,南冰洋吹来凛冽的西南风,横扫草原。这样的天气,谁都想找个借口待在家里。

要想完全避开寒风的袭击是不可能的,但冯还是设法在一条石头溪谷的背风处找到几株金*欢合**树。他让狗去看羊,自己钻进树丛,点了一堆火,把破烂的斗篷紧紧裹在身上,这个斗篷是他用几个砂糖袋子自个儿缝的。风越刮越大,头顶的树枝哗哗啦啦地响着。冻雨夹着雪打在脸上针扎一样疼。一股寒气从脊梁骨升起,冯浑身颤抖,缩成一团在火堆旁边躺下,闭上一双眼睛,以免火星、草灰飞到眼里。他想起那间小小的棚屋,明亮的炉火,亲密的朋友。

天越来越晚,风越刮越大。狂风呼啸着滚过溪谷,席卷着金*欢合**树丛。大地似乎要将那隐蔽之地的杂草树木连根拔掉。冯躺在火堆旁边进入梦乡,灰和烟在他身边旋卷。他*吟呻**着,身子抽动了一下,不知道梦见了什么。

这时候,树丛里钻出一个身材高大、满脸胡须的土著人武士。他手里拿着几支长矛,矛柄拄在沙土地上,样子蛮轻松。他仔细打量着这个身裹砂糖袋子的独眼中国男孩儿。土著人没有多待,转身离开溪谷,银灰色负鼠皮斗篷被风吹起,像一叶鼓满风的帆。

冯慢慢睁开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他凝视着那一堆冰冷的死灰,迷惑不解。刚才这儿还是一团活泼泼的火焰。他的心里升起一股莫可名状的感情,他觉得在他睡觉的时候,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篝火留下的灰烬那边,离他不到1米远的地方,有几只钉了铁掌的马蹄正焦躁不安地踏着泥地。把小石于踩得到处都是。冯抬起头。

他的周围有十几个骑马的人。他们的外套在狂风的席卷之下噼啪直响。胯下的坐骑被地上这个动弹着的活物吓了一跳,不停地摇晃着脑袋,喷着响鼻,耳朵向后竖着。

冯大惑不解,仔细打量围在身边的人们。这些人他都认识。他们手里都拿着枪。有两个挎着马刀,还有一个带着一条绳子。那绳子盘成几圈,用一根皮带捆在鞍上。冯刚从梦中惊醒,还躺在地上。他抬起头,渐渐发现这群骑马的人很不寻常,不禁打了个冷战,越发诧异起来。他注意到这些人不是牧场主,就是牧场主的儿子。以前,大家偶尔聚到一起都乐乐呵呵,不分你我,有的人还到过他的棚屋,受过他的热情招待。路上见面的时候,他们总要友好地打个招呼,表示对他的信任。可是现在,他们好像都成了陌生人。他从他们的行为举止,言谈话语中看出,他们不再理解、也不再信任他了。

世界变了。他刚醒来就意识到已经不在先前入睡的那个地方了,意识到凡事不可能失而复得,更知道没有回头路可走。就在他双目紧闭的当儿,一种催化剂融入他们这个新的社会团体,使得这群人从中分离出来。而这群人又由于共同的地位和共同的目标结合成一个新的团体。在他进入梦乡的时候,有一种东西唤醒这群骑马人潜在的意识——他们同属一个营垒。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威胁到他们的利益,搅动了他们的记忆,使他们想起老祖宗相互之间有过联系,相互之间都是老熟人,跟他却是陌路人。冯出于本能,在醒来的那一刹就认识到了这一点。

巴腊腊特牧羊站的主人用刺马针碰了碰他的坐骑轻轻颤抖的腹胁,失去勇气的马机敏地向前走了几步,白色的死灰扬起来落在冯的脸上。那人从马背上俯下身,望着他的羊倌,似乎被狂风噎得喘不过气,半响才一字一顿地小声问:“多赛特在哪儿?”

他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围在四周的人一起弯下腰听他的回答,就好像在排练一个舞蹈,或者举行什么仪式。他们这样俯身向前的时候,胯下的皮马鞍吱吱嘎嘎响着,目光聚集在蜷缩在地上的羊倌。在他们眼里,他已经变成一个陌生人。他满脸白灰像个小丑,原先熟悉的东西被陌生掩盖,一个被扭曲、被白灰抹去个性的可怜虫——现在很难把他引为同类——蜷缩在棕黄色麻布斗篷里,那样子与其说是羊倌还不如说是一只羊。魔鬼已经现出原形。他不再是那个快活、可靠的冯,那个和蔼可亲的独眼男孩儿,而是他们当中的异类。他好像一直用这身伪装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

冯摇摇晃晃站起来,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揉了揉飞进眼里的草灰,用半通不通的方言结结巴巴地告诉主人,除了刮大风这天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之处,因此,多赛特肯定和他的羊群待在一起。

他们没有向冯道谢,只是满腹狐疑地相互看了一眼,然后掉转马头,穿过树林扬长而去。

他们走了之后,冯让牧羊犬把羊儿拢到一起,他把羊群赶回到围栏里,关好栅门。他的主人走以前稍微耽搁了一会儿,告诉他:“抓到那个杀人凶手以前,我们的生命财产都没有安全可言。”

那群骑马的牧场主出于无知,深信多赛特虽然在伦敦上流社会生活多年,但他那种与生俱来的禀赋,纯朴、原始——如果不是野蛮的话——的感知能力一定没有被岁月磨蚀。他们终于找到多赛特,让他带路去找那个杀人凶手。多赛特把头上的黑礼帽往下按了按,用手轻轻地拍了拍胯下那匹紧张的纯种马,立刻回答:“没问题,先生们,尽管吩咐。”他穿着粉红色骑装,带领他们在密不透风的灌木丛和陡峭的石头溪谷里走了整整三天三夜。他对这种事情毫无经验,只是凭主观想象推测这正是亡命之徒的藏身之地。

他们的搜寻一无所获。他虽然懊恼,但并不垂头丧气。事实上,他总是乐呵呵的,惹得那些满脸严肃的牧场主心里老大不高兴,他确实尽了最大的努力,不时停下脚步趴在地上看有没有那人留下的踪迹,嘴里嘟嘟哝哝,咒骂那个狡猾的家伙。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这种辨别能力,落叶层上留下的蛛丝马迹在他眼里什么也不是,多赛特紧紧跟在马屁股后面,看到的只是地上的枯枝败叶、树皮和露出地面的岩层。他曾在紫背别墅时髦的沙龙里满怀凄楚,熟读莱辛[10]著名的悲剧《安德罗玛克》。但是对于祖国大地这本教科书,他是文盲。他已经失去和她的联系,他是不受约束的自由人。

他没有找到那个凶犯并不是因为他不愿意。恰恰相反,他急于向人们显示,像身边任何一个人一样,他是自由的精灵,忠心耿耿的殖民者,是这个新的家园的缔造者(如果算不上开山鼻祖的话)。因为他知道,用以维系这个家园的内聚力不是产生于老祖宗的老关系,而是产生于这样一个原则——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生来就是自由的、平等的。他或者她来到世上的时候都是清白无辜的。以后则是根据自己对生活的不同态度走出不同的路。他知道,自由的核心是摆脱“根”的羁绊。判断一个人自由与否是看他个人的情形,而不是看他所属的部族。他也明白,自由的含义因人而异,各不相同。当他骑着马转来转去一无所获的时候,他也并不认为这一切会有所改变。

他真希望把那个浑身颤抖的罪犯掐着脖子拖出树丛,交给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些怒不可遏的牧场主。“他在这儿,先生们!这就是你们要的那个杀人凶手。从我的帽子里变出来的一只兔子。我的魔术怎么样?想要就把他带走。吊死他!”在多赛特看来,他的利益和他们的利益休戚相关。而且他和菲利普港的任何一位绅士一样,都无条件地相信大英帝国法律的公正。他认为,法律使他超越了野蛮,法律广为宣扬的公正无私使他不敢变得专横、霸道。

第四天,他们迎来一个阴云满天的黎明。牧场主和他们的儿子们又冷又饿,垂头丧气,心烦意乱。他们在牧羊站南面沙岩裸露的溪谷,枝繁叶茂的灌木丛已经度过三个夜晚,没铺没盖,更没有可口的食物。可是和出发那天一样,连杀人犯的影子也没有看见。他们心里充满想要报复的欲念。

一个年纪比较大一点的小伙子蹲在篝火旁边看多赛特给那匹栗色纯种马备鞍子,然后第一个开口说话,发表意见。他转过脸,看着大伙儿公认的领袖——冯的主人,朝多赛特指了指,以免别人发生误会,用大伙儿都听得见的声音说:“事情明摆着,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

巴腊腊特牧羊站的主人尽管明白小伙子的意思,而且内心深处也有点儿同意他的看法,但是并不想采取什么行动,也没有表露出自个儿的疑惑。“上马,跟多赛特走吧。”他说,把一根树枝扔进火堆,回转身从小伙子身边走开。就这样,他们又跋涉了一天。他们三个人一群,五个人一伙,不情愿地跟在身穿粉红色骑装的多赛特后面,反叛的情绪越来越高涨,怪话连篇,对这位“不安好心”的向导和追踪者大加嘲弄。

暮色降临,还是一无所获。早晨发表意见的那个小伙子已经拉拢了一帮追随者。他带领他们去找冯的主人,向他大发牢骚,虽然礼貌周全,但态度坚决。“我们被那小子耍了,先生。这种事该了结了,一天也不能再拖!”

听到他们的抱怨,别人也围拢过来。有的人不吱声,更多的人随声附和。

他们精疲力竭,又冻又饿,心里充满了痛苦和愤怒。特别是作为殖民者,自己的成员被人残酷杀害,对他们的士气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现在连*仇报**雪恨的机会也没有,一个个更是怒火中烧,无法作出冷静的判断。于是他们犯了一个错误,一个真正的判断上的失误。因为他们不把多赛特看作一个和他们一样的人,也不把他看作一个自由人。在他们眼里,他的老祖宗是土著人。他虽然曾经混迹于伦敦上流社会,但骨子里仍然是土著人的儿子。他们无法相信多赛特作为土著人群落中的一个个体。居然读不懂他的祖先创造的这块土地。他们认为他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本领,因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在欺骗他们,故意领着他们在荒山野岭瞎转悠,嘲笑他们居然连那样明显的踪迹也看不出来。他们倒乐于承认自己的确没有这种爹娘传下来的本领。

他们对土著人的宗教和文化略有所知。多赛特的同胞都认为大地充满了善恶两种精灵,而氏族中的优秀分子可以影响并且控制这些精灵。他们这样看待多赛特的同胞,也这样看待多赛特本人。在这儿,多赛特是“自家人”,他人却是不请自来的“入侵者”。因此,他一定在捉弄他们,*翻推**他们掌管这块土地的合法性。在这个问题上白人特别敏感。他们觉得到处隐伏着危机,颇有草木皆兵之感,生怕遭到报复,被人家从这块土地上赶走。

他们对多赛特和他的祖先的关系的判断很不准确。这种判断是以对所谓土著人的本能的推测为基础的,也是以一种负疚之感,以及生怕失掉这块以不正当的手段抢夺过来的土地为依据的。这就使得他们满腹狐疑,偏执狂妄,而且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彼此寻求慰藉和支持。

他们这样做的结果是丧失了独立思考并且做出判断的能力,他们自己形成一个部族,一个由共同祖先的纽带联结而成的集团。这种演变四天前即已开始。冯目睹了这一点。当他们从马背上俯身看他的时候,他就明白一道无形的种族的壁垒已经拔地而起。

树林里暮色越来越浓,但是谁也没有下马搭帐篷准备过夜的意思。两条溪谷在低洼的林地汇聚。这一群骑马人聚集在那儿的一块空地。很清楚,没有晚饭可吃。最后一点儿干粮这天早晨已经吃光了。

多赛特自个儿下了马,把他那匹纯种马的缰绳交给一位牧场主的儿子。他向右面那条溪谷走了一段路,钻进树木稀疏的丛林,边走边左顾右盼,一会儿弯腰捡起一块像是石头的东西,在手里掂掂分量;一会儿往前走一两步,蹲下来若有所思地用手指翻着地上的枯枝败叶,另一只手拿着那副羊皮手套。

那群骑马人凑在一起观察他的一举一动,胯下的坐骑累得精疲力竭,一边来回倒换着山石碰伤的蹄子,一边呼哧呼哧直喘粗气。这时,一个声音打破令人不安的寂静。黑暗中看不清说话人是谁,但是听得出那人好像遭了抢劫似的忿忿不平。“他不是领我们找杀人凶手,因为他跟他们本来就是一伙。”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那人又说:“要不然,他就是凶手!”

寂静更加深沉。听了这番话他们心里都很沉重,本来就很不稳定的心理平衡撑到现在终于倒塌。他们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全都弯腰曲背,紧紧裹着外套,蜷缩在马鞍子上,越发不见庐山真面目了。

寂静越发幽深,直到每个人心里都明白别人听得见自己的思想。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多赛特那件红外套在树木间晃动,时隐时现,好像一个靶子。也许是一只狐狸红色的皮毛。下了马的追踪者成了追踪者的猎物。那群骑马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他的身上。朦胧中,那是他们能够分辨出来的唯一的东西。除此而外,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们穿过浓重的暮色眺望着,寂静沉甸甸地压在心头,把他们压迫得连气也喘不过来。好像冷气凝成一团雾,静静地悬垂于黑暗的大地与有一点点亮色的天空之间。他们被简单化了。他们把多赛特当成猎物的想法,使自己降低到猎物的水平,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作为自由人,谁都会把这种行为谴责为残暴和野蛮。

离这群骑马人最多三十米远,真正的“猎物”正静静地观察这一幕。这是一位身披银灰色负鼠皮的土著人武士,压根儿就不是什么精灵,而是站在树林里的一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他们之所以没有看见他,不是因为他有什么法术,而是因为这群骑马人此刻心思不在他的身上,而且不懂得寻找他的方法。其实只要他一走动,马儿就会注意到这个响动,并且立刻作出反应,丛林里还有别的响动也不被他们重视。鹦鹉就在头顶的树枝上走动,但骑马人一概置若罔闻。

一旦得出他们大概不是找他的结论,这个土著人武士便不再特别躲藏了。在过去的四天里,他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曾经多次尾随这群在丛林和溪谷里漫无目的瞎转悠的骑马人,希望弄清他们的真实意图。现在他越发兴趣大增,他是他们的观众。即使他们永远不肯承认,他还是这段历史唯一的见证人。

多赛特穿过稀疏的树林,走进溪谷。他一边吹口哨,一边随着节拍用手里的马鞭敲打靴子,不知道这回该向大伙儿再做什么建议。走到两条干涸溪谷的汇聚之地,他突然停下脚步,仿佛被什么东西吓了一跳。他感觉到黑喑中有人正向他走来。他手足无措,一动不动地站着,连手里的马鞭也停止了摆动。嘴唇噘着,口哨声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先生们,那个恶棍没留下一点儿蛛丝马迹。”他对着茫茫夜色喊道。因为受过教育,他的英语发音华丽,但声音尖细,语调缺乏抑扬顿挫,在黑暗的丛林里飘忽不定。没有人答应,只有他的说话声在夜空回荡,然后消失在死一样的寂静之中。他感觉到那群人越逼越近,吓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冯正在炉灶上煮一条羊腿。又是星期六,这块羊肉是为他们玩牌之后的夜宵准备的。从打星期一,他没见任何人,也没听到任何消息。就在那天,醒来之后,他发现世界变了。面对一群骑马人,他从篝火留下的死灰旁边爬起,回答牧场主的问寻。

就像丈夫被拉去打仗,妻子在家等待噩耗得到证实一样,冯虽然表面上安之若素,实际上心里被莫可名状的空虚折磨着。他焦急地等待着,等待弄明白空虚到底因何而生?

狗在叫。他削好一个洋葱,扔进咕嘟咕嘟响着的羊肉锅,又抓了一把盐扔进去,才跑到门口看来人是谁。

是帕特里克。他徒步走着,没有骑马,看见冯出现在门口便挥舞着两条胳膊跑了起来,冯不紧不慢,沿着门前那条小路去迎接他的朋友。帕特里克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汗水浸透的橘黄色长发和乱蓬蓬的胡子贴在额头和脖颈上面,嘴唇干裂,嘴角一层灰白的膜闪着微微的光,他抓住冯的外套,一双眼睛充满忧郁和痛苦。“伙计,他们把他给杀了!”他气喘吁吁地说。

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来到那条山谷会合的地方。万籁俱寂,阴森恐怖。深绿色的鹦鹉在桉树与地面平行的树枝上走来走去,啄食树籽。蚂蚁已经成了多赛特红色骑装上的“开路先锋。”

冯看见他的朋友面朝下躺在早已干涸的石头河床里,从心底喊出一个充满痛苦的声音:“多赛特,难道真的是你吗?”他在朋友身边跪下,真想紧紧地拥抱他,唤醒他,听他讲故事,打口哨;真想告诉他,炉灶里火焰熊熊,煮好的羊腿正等待他分享。然而多赛特遇难已经两天,尸体变黑,撑开衣缝。这已经不再是多赛特了。

干河床里躺着一根圆木,冯坐在圆木上啜泣。现在他才明白,当世界发生变化的时候,天堂变成了地狱。帕特里克伸出双手,把冯瘦小的身体搂在怀里,就好像搂着他的孩子。他向圣母发誓,不为多赛特*仇报**,死不暝目。

不过,帕特里克并不是第一次蒙受这样的损失。即使对天发誓的时候,他心里也明白,这一番慷慨陈词只能是说说而已,他并不能够对杀害多赛特的牧场主采取*力暴**行动。他知道,杀他们一个,就会招来更多的敌人。他知道,他和冯跟那些牧场主之间的冲突是什么性质的矛盾。这种事儿他以前见得很多,懂得一个人的力量不可能改变这种现象。

他们去帕特里克的棚屋——离出事地点更近一点——取来一把鹤嘴锄和一把铁锹。两个人轮换着刨坑、铲土。地特硬,表层干脆就没土,鹤嘴锄刨下去又弹回来,把胳膊和肩膀的肌肉震得又麻又痛。从来没有人开拓过这块土地。鹤嘴锄刨石头的叮当声,铁锹铲碎石的吱嘎声在林中空地响了一整天。

帕特里克从挖了一半的多赛特的坟坑里捡起一样东西。“什么玩意儿?”冯凑过去问。

帕特里克画了个十字。“圣母玛利亚!”他低声说,怀着一种恐惧,惊讶地看着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块黄金!一块品位极高的纯金!

冯从帕特里克手里拿过那块黄金,也没想到这玩意儿那么重!金子沉甸甸地压在掌心,闪着柔和的光,在他的肌肤上留下滑腻腻的感觉,好像女士的触摸,唤起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欲望。他的忧伤像一块幕布遮盖着一种景象,一个记忆,如果可能的话,还有非同寻常的现实。现在,幕布徐徐拉开,他仿佛看见他的家乡——已经面目全非的厦门。他和拉金斯船长正站在码头上。以前每一个时刻都积攒在一起,而且还要继续存放在某一个地方,只等后来发生的事情使它们变得丰富多彩。“你希望龙给你什么?”阔绰的船长又一次问他。

看见冯脸上那副仿佛中了邪的表情,帕特里克俯身向前,小心翼翼拿起那块金子。“我们要发财了,伙计。”他一边说一边把金子装进口袋,拿起鹤嘴锄继续挖了起来,“是上帝亲自把这笔财富放到我们面前,好让穷人得见天日,伸张正义!”帕特里克十分巧妙地把他们*仇报**雪恨的决心和这块金子联系到一起。

随后的几天,几星期,他们在多赛特倒下去的那块寂寞冷清之地一次又一次地给他挖墓穴,但是他们居然无法为他找到一块葬身之地。不管是哪儿,只要挖下去就能发现金子。多赛特的生身之地拒绝他的回归。他们之间无法重新修好。大地母亲宁愿用黄金收买为他打墓的人,也不愿意让他回到自己的怀抱。他曾经宣布自己是摆脱了一切羁绊的自由人,那么他将永远保持这种无拘无束的状态。

多赛特在腐烂,已经没有办法把他完整地弄走了。“就让他在这儿待着吧。”帕特里克大声说。可是他们在他的尸体下面也发现了金子。那些稀世之宝在离地面只有一拃深的地方对着他们闪闪发光,就像野兽凶残的目光。帕特里克宣称,这片鹦鹉嬉戏、羊群出没的丛林终于要严肃认真地考虑把纵横的沟渠变成文明之地了。

冬天过去,春天到来。如何处理多赛特的遗骸又提到议事日程上了。可是冯和帕特里克没有想出一个万全之计。现在两条溪谷会合之地方圆好几英亩到处都是废矿碴堆起来的小丘,就好像这块土地曾经患过严重的疡肿。藏在冯和帕特里克炉灶下面的麻布口袋里的黄金与日俱增。冯和帕特里克每新挖开一个坑,脑子里面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为了给被杀的朋友找葬身之地,还是仅仅为了找金子?多赛特躺在那儿,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两个朋友他的存在。然而,对于他们来说,那件红外套已经不再是他,而是一件纪念品——对于那个与现在相比不太重要的时期的纪念。

而且,那一堆尸骨早已被风吹干,被野狗拖得到处都是,哪里还有多赛特的影子。有一天早晨,为了在朋友的遗骸完全变成尘泥之前,留下一点什么,冯把那件红上衣挂在一株桉树的树杈上。问题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解决了。

“如果我们不能让他入地,就让他*天升**。”帕特里克郑重其事地宣布。他从溪谷里捡起多赛特的头颅骨,放在那件红上衣上面。“好了!”他往后退了几步,对这座“纪念碑”颇为赞赏。“让我们按规矩悼念他吧。”帕特里克说,他们双手合十,对天发誓,要永远忠实于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谊。从此以后,这个寂然无声的溪谷会聚之地有了自己的名字——多赛特谷。它将载入史册,留下人们永久的纪念。

冯和帕特里克已经习惯于在那面红外套做成的“旗帜”和那个渐渐变成白色的头颅骨的俯瞰之下工作。头颅骨放在桉树的树杈上,俨然一个充满挑战精神的图腾,守护这块已经到处都是矿坑的土地。鹦鹉绕着它飞来飞去,百思不得其解。头颅骨变成多赛特永存于世而非魂归西天的象征。这又成了他们新的焦灼不安的原因。对于他们来说,那个头颅骨和那面旗帜是神圣而珍贵的,犹如宗教仪式的祭品。冯和帕特里克认为,好运气全靠这两样东西。

两位朋友大着胆子尽可能少管羊群,神不知鬼不觉在多赛特谷的冲积土矿层挖了整整十五个月。后来,1851年8月,约翰·邓洛普和詹姆斯·雷根在附近的白马岭发现了黄金。《季隆[11]广告报》做了报道,在巴腊腊特牧羊站一带引发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淘金热。从此以后,菲利普港不再是牧羊人的天堂。与此同时——实际上是7月1日——划归维多利亚殖民地。没过多久,一位名叫阿姆斯特朗的特派员带着一队人马闯进多赛特谷,要帕特里克和冯出示开矿许可证。两位朋友都认为现在是带上他们的财富赶快离开这个地区的时候了。

临走的时候,冯提出一道必须解决的难题。“我们不能把他扔在这儿,”他说,他从树杈上取下多赛特的头颅骨。由于风吹、雨淋、太阳晒,头骨亮光闪闪。他又从已经破烂不堪的红外套上取下六枚镀金纽扣,连同多赛特的遗骨一起装到一个砂糖袋子里面,带回他的棚屋。然后装进更像是容器的东西里——一个别人从锡兰(斯里兰卡旧称)带来的空茶叶箱子。

从此以后,冯一辈子都把多赛特的头颅骨和红色骑装上那六枚镀金纽扣带在身边,不管在南半球还是在北半球。他珍藏着这两样东西,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其中的奥秘,这就给这种收藏涂上了迷信的色彩。连最信任的人都觉得他生怕失掉它们是因为这两样东西包蕴着支配他命运的力量。人们传说,那个盒子里面装的是冯当作祖先的、澳洲土著人的遗骨。有些副官之类的人物经常宣称,冯对生活真正的、秘而不宣的追求是找一个最终能埋葬这块头颅骨的地方,再以晚辈的身份为它建一座祠堂。

那些喜欢冷嘲热讽的人却说,作为人贩子,他干的活儿就是整天与死神相伴,所以随身带一个死人的头颅骨就等于胸前别一枚勋章,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瞎眼睛说书人大声咳嗽着清了清嗓子,朝想象中的痰盂信心十足地吐了一口痰,结果误差足有一两米远。他把茶杯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傲气十足地嚷嚷着:“倒茶!倒茶!”

黄仿佛从梦中惊醒,朝四周张望着,目光中充满了恐惧,确信他的宅子正被冯从上海派来的匪徒*躏蹂**。

说书人大声吆喝着要茶之后,屋子里一片寂静。浪子听见母亲和于洪孟在蓝屏风后面嘀咕什么。他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听,想弄明白他们说话的内容。说书人讲冯家历史的时候,她故意躲着不出来,很让他悲伤也很让他恼火。他既觉得害怕,又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因为此刻他最需要她的慰藉,而她偏偏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儿不管。她这种前所未有的举动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不敢多想。

他生怕妈妈把他看作曾祖父的同*党**。她不是已经把他看作这样一个可怕的、受两种不同文化传统影响的混合物了吗?瞎子讲故事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待自己的。瞎子讲故事的时候,他就是他的曾祖父——冯氏家族的开山鼻祖、那位不称职的土著人向导和满脸络腮胡子的爱尔兰人的朋友。现在,曾祖父的过去已经深藏在他的记忆里。那个头颅骨和那六枚镀金纽扣当然不是一本家谱或者一面铜镜,但是它们代替了那两样被他销毁了的东西,他只能把它们看作带有宗教色彩的仪仗。

浪子知道,他注定要受谴责。历史似乎就是为此造就而成的。在钱塘江河底的泥泞中或许会找到那面铜镜——如果走运或者坚持不懈。但是家谱已经化为乌有。丢在水里的东西可以失而复得,扔在火里的东西却只能化为灰烬。火能改变一切。他偷走黄老先生传家之宝的罪过永远不会因为再找到它们而得以洗刷。现在他已经得到警告,他自己无法解释的命运和头颅骨的故事紧密相连。

他不敢正眼看瞎子。他知道,其实他什么都看得见。他知道他看见他撕掉黄庭坚那首诗,扔进沙沙作响的竹林旁边那堆篝火,就像看见冯从巴腊腊特牧羊站金*欢合**树丛旁边他的那堆篝火留下的灰烬旁边站起来一样。“蚁穴梦魂人世,杨花踪迹风中。莫将社燕等秋鸿,处处春山翠重。”他永远不会忘记黄庭坚的诗句。他想看那个瞎子,目光却落在外公身上。外公神情恍惚,头发蓬乱,目光呆滞,好像最可怕的恶梦要从他的躯体迸发而出,在光洁的皮肤上幻化出充满魔力的景象。

浪子害怕说书人的魔法,他在心里暗暗嫉妒他拥有这样一种能力。让他感到害怕和羡慕的是,这个瞎子能够随心所欲地让时光倒流,并且重新安排已经成为过去的一切。似乎每一个过去的时刻实际上都储存在什么地方,而且因为后来发生的事情而变得丰富多彩。他害怕说书人重新发现,重新考虑那些逝去的时光的能力以及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做出的判断,瞎子讲故事的时候,他问自己:“我希望从龙的身上得到什么呢?”他满怀激情地回答:“我希望拥有说书人的魔法。”

说书人喝茶的时候,仿佛拉上一道遮挡过去的帷幕,无法看见幕布那面的情景。浪子偷偷瞥了瞎子一眼。一种比记忆更深刻的东西盘踞在那张面孔背后,在灯光下闪闪烁烁,沾沾自喜。他似乎是庙里一尊涂了油彩的蜡像。失明——一扇关上百叶窗的窗户,谁也无法从外面看见里头的情形。失明——上帝的象征——一件变了形的斗篷,包裹着他,木然,宁静,俨然一个鬼怪。他的魂魄已经离开这间书房飘然而去。他无视他们之所见。

怎样才能乞灵于他的魔法?怎样才能不借助他的帮助就拉开这道帷幕?浪子暗自思忖:问题的关键到底在哪里?怎样才能学会大地的语言?或许和多赛特一样,在大地母亲面前,他永远都是一个“文盲”。冯一定在督促他马上学会这种语言。或许冯是他唯一的朋友,一个重新铸造了的自我,敦促他为了他们的缘故,改变自己的过去。他是难以想象的澳大利亚丛林中死神的使者,是来来往往永不停息的旅行家,是黑暗的地狱里迷路的凤凰,紧抱着朋友的头颅骨和外套上面那几枚纽扣不放,浪子在脑子里摆弄着这几样东西,希望像冯餐桌上的小树枝、土豆皮一样,构成一个图形,形成一种表意文字,表达出一种思想。然而它们还是一盘散沙,互不相关,缺乏一条把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连贯起来的线,因而难解其意,看不出故事的下文。这个虽然有明确界限,但从总体上看模棱两可的领域倒是欢迎他的探询,然而难道仅仅涉足其间就够了吗?到底是什么妨碍他像那个瞎子一样把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呢?

一股热风从敞开的窗户吹了进来,掀起丝绸窗帘,发出烦人的窸窸窣窣的响声。老画家紧紧抓着太师椅的扶手,尖着嗓子让于洪孟快把窗户关上,因为着急和衰老,他的声音又尖又细。

浪子怀着一种混杂着悲哀、厌恶和迷惑不解的心情观察他。窗户一关上,书房里立刻升起一股臭气。这是老年人、死亡、灯油,以及脏兮兮的读书人散发出来的气味。浪子看见于洪孟扶着外公站起来,颤巍巍地向书橱下面的柜子走去。

老头朝那个空空如也的箱子走过去,那曾经是他的秘密之所在。浪子仿佛直到此刻才感觉到他给黄造成多么巨大的伤痛。那是一种空虚与失落,一种生命力的丧失。才华横溢的大画家已经不复存在,只有一具行尸走肉在艰难地喘息。

黄老先生因为生气,对于洪孟嘟嘟哝哝,骂骂咧咧。他终于找到要找的东西,右手拿出一个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形状像犀鸟的小瓶。他十分虚弱,靠着书桌不耐烦地等待着。于洪孟端来一只碗,倒满热水。那只半透明的小瓶躺在他那微微颤抖的手心,在灯光下放射出柔和的琥珀色的光彩。瓶子两只“溜肩膀”,一个圆圆的小盖,看上去活像一个光彩夺目的小人像。这个小玩意儿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而是另外一个世界的遗物,是从边远省份一座古墓里挖出来的祭品。它和那堆白骨,做成猫头鹰、青蛙、狮子、凤凰的工艺品,以及陶罐、瓷盘一起,在黑暗中静悄悄地躺了五千年。那些陶罐、瓷瓶上面刻着各种神秘的图案,似乎乞求坟墓之外的神灵去解放它们。

浪子看见外公拿起小瓶,往碗里倒了三滴清亮液体,书房里立刻充满茉莉花的香气。他想起夏天的傍晚,在葡萄藤上飞来飞去的蜜鸟[12]。它们叽叽喳喳地叫着,然后倏地飞起,离开花园,在嫣红的云霞里消失得无影无踪。也许我们就是坟墓之外的神灵、鬼怪,那些远古时代的遗物就是乞求我们去解放他们。想到这里,他为自己的狂妄大吃一惊。

“文明社会的人都知道,有天堂,也有地狱。天堂里处处和谐,地狱里一片混乱。”说书人突然大声喊道。

他们都把目光向他投去。说书人一双暗淡无光的眼睛盯着书房黑魆魆的天花板,等到确信人们都已经被他吸引,才轻轻拉开那道帷幕……

“宁录号”和另外四十多艘帆船、轮船一起停泊在威廉姆斯镇霍普斯湾。拉金斯船长登上一条正在等他的独桅纵帆船,向海岸驶去。他从海滩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认出冯和他的两个同伴,非常高兴。冯已经不再是穷困潦倒、*身卖**为奴的苦力,而是一个颇有经济实力的绅士。对此,拉金斯一点儿也不惊讶。他那件蓝外套口袋里装着冯写来的一封信。冯在那封信里历数了这些年他的种种遭遇和变迁。

几分钟之后,帆船靠岸。这当儿,船长仔细打量正在等他的冯。冯在那三个人里个子最矮,至少比他们低半头。他身穿黑色长礼服,系很大的领结,头戴一顶高筒礼帽。他的左边站着一个衣着较为朴素的中年人。那人头戴一顶宽边礼帽,而且压得很低,金黄色的大胡子几乎遮住整个面孔。

船长对站在冯右边的那个人更感兴趣。那是一位少女。她站在岸边,亭亭玉立,一动不动,似乎一心一意等待他的到来。她神情专注,让人觉得恨不得一把将船长乘坐的那条船拉到岸边。她穿一件漂亮的深绿色骑装。衣服的面料很好,不但裁剪合体,而且样子时兴,单排纽扣的短上衣紧束腰间,和紧身短裙一起勾出她那苗条秀丽的身材。短上衣的扣子金光闪闪,袖口敞开,露出里面的麻纱白葛布衬衫。她右手拿着一根美国造的短柄马鞭,鞭子上的皮条足有两英尺长。左手按船员们划船的节奏一会儿抓住短柄,一会儿松开。船长觉得这个姑娘一定生性好斗,遇事急躁。他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个姑娘一定等得不耐烦了,巴不得马上把这件事情办完。”

船长这辈子没怎么和女人打过交道,所以并不认为自己刚见一面就能对一位少女的性格做出正确的判断。他跟马也没怎么打过交道。他认为要想对马作出正确的判断必须先和它相处一段时间才行。此刻,他觉得这个年轻姑娘之所以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并不仅仅因为她这身打扮引人注目。当然,他也承认,如果她穿一件老气横秋的斗篷,戴一顶贵格会[13]教徒喜欢戴的布帽子,像别的女人那样挽着男友从海滩走过,或者小心翼翼地跟在父母身后,他绝不会隔着二十多码的水面,一眼看见她俏丽动人的身姿。

帆船靠岸的时候,他意识到少女一定会向他提出什么问题,或者征求他对于他们共同利益所系的事业的意见和看法,并且以此判断他是否适合眼前的漫漫*途征**。想到这里,他连忙振作了一下精神。他觉得姑娘确实不信任他,所以当姑娘毫不畏惧地盯着他看的时候,他竟有点儿紧张。她一定发现什么不对劲儿的东西了。船长忙把视线挪开向别的地方望去。

这几个人的身后停着一辆双马四*大轮**马车。这辆车比例匀称,功能齐全,马夫站在旁边,手里牵着一匹骟过的栗色马的缰绳。这匹马油光水滑,在阳光下闪着金红色的光。它十分警惕地注视着那个年轻姑娘,漂亮的脑袋朝她转过去,一双耳朵朝前支棱着,两条前腿直挺挺地蹬着地。马肚子下面的阴影里蹲着一条挺大的英国种警犬,皮毛呈鲜肝子的颜色。

海滩上这三个人专注的神情给船长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似乎对他的到来非常重视。

相互介绍之后,冯老老实实地承认:“那封信是纳南小姐替我抄写的。”姑娘把戴着手套的手放在冯的胳膊上矜持地微笑着,给船长留下这样一个印象——她是冯当然的保护者。“冯先生跟我约定,他跟您去中国的路上,要向您学习读和写,拉金斯船长。”她直盯盯地望着船长的眼睛,似乎要找到那些他不愿意暴露给她的东西。也许找到了,也许没有。不管怎么说,她做出一个表示满意的动作,继续说:“你一定会看到,他是遵守诺言的。真的,船长,你一定要亲自当他的辅导老师。”

拉金斯船长听到这里觉得有必要鞠一躬。“非常荣幸,夫人。”他说,接受了她的委派,也接受了她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这个姑娘不到二十岁,而且一望而知她是帕特里克的女儿,尚未婚配,船长却用了一个只有对已婚妇女才使用的尊称。有趣的是,谁听了都不觉得荒唐可笑。因为,她显然已经是父亲的大管家了,而且希望不久的将来把冯的事儿也都管起来。船长是和她,而不是和任何别人在这里讨论问题,达成共识。对此没有人表示异议——无论言论还是行动。

这天晚上,他们四个人一起在新盖的纳南饭店的雅座里共进晚餐。饭店坐落在正在发展中的墨尔本市中心斯旺斯顿大街。灯光下,银餐具闪闪发光,酒杯擦得锃亮,冯坐在那位姑娘旁边像个孩子。酒杯笨重的柄对于他的手太大了点儿。“为维多利亚凤凰合作社干杯!”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大口喝着红艳艳的葡萄酒。那条英国种警犬卧在门口,抬起头哼了几声,充满忧伤的、充血的眼睛向他们这边张望着。

祝酒之后,帕特里克站起来紧紧地拥抱冯。他把他的朋友拥在胸口,用沙哑的声音轻声说:“上帝与你同在,小伙子!”热乎乎的,混和着*草烟**的臭气和酒的香气的呼吸直冲冯的颈背。

纳南小姐说,该举行庄严的授予仪式了。她脚步轻捷,离开那个房间,回来的时候抱着一个茶叶盒子。盒子装在她亲手缝制的一个紫颜色带束口的袋子里。冯大受感动,站起来向她致谢。然后,左手按着那个装在紫色袋子里的盒子,右手举起酒杯,挨个看着眼前三位朋友。“为多赛特干杯!”感情的浪潮骤然从胸中升起,他直挺挺地站着,就像一位军官站在司令官的餐桌旁边,为远行的同胞举杯祝酒。大家都举起杯子。“为多赛特干杯!”

“宁录号”驶入福摩萨[14]海峡,两天之后进入厦门港。冯又闻到从大陆吹来的热风中夹带的臭气。古老的中国用这种古老的味道迎接他。冯没有因此而想起他的童年。他想起在巴腊腊特煮老母羊熬羊油的情景。这股气味包裹着他和船员们。船离大陆越近,味儿越重,似乎就堵在他们的嗓子眼儿里。水手们都若有所思,连说话都压低了嗓门儿,不像在大海上那样随心所欲地嬉戏叫骂。似乎熟睡的巨人中国正对着他们呼吸。他们不敢惊醒她,生怕她使出早已准备好的什么手段把洋鬼子统统消灭。

冯在港口看到这里什么变化也没有发生。变的是他。他手扶栏杆站在船头,看见码头工人扛着沉重的货物,一步一步挣扎向前,默默地忍受着工头的毒打和叫骂。他还看到许多人贫病交加,挣扎在死亡线上,而清朝的官员们身着华丽的官服,悠然自得,走来走去。他不由得微微一笑,心里有了底。他曾经向他的合伙人许诺,这里是他们不必担心蚀本便可以下网捉鱼的好地方,果然不出所料。现在看来,不需花费多大代价,就能大发横财。

人们奔走相告,消息很快就传遍全城和周围的地区——有一个来自大英帝国维多利亚女王陛下的殖民地的阔人第二天中午要招募工人,这可是千载难逢、发家致富的好机会。

第二天中午,冯从船长室的舷窗向外面张望,看见码头上聚集着几千名满腹狐疑的农民。他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到“宁录号”上,直觉告诉他,他们之所以来这儿并不是因为真的相信有什么发财的机会,而是出于一种坚定的信念,一种近乎迷信的敬畏。他们认为,如果不来,如果不和一个永远充满敌意的世界提供的机会相抗争,他的这番好意就会成为五千年来历史对于他们这等人做出的真正的善举。另外一些人则情不自禁,拿他和二百年前的民族英雄郑成功相媲美。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人们都不会忽视冯放的这股风。让他们动心的是,如果来看看热闹,他们就更能看清这不过是一场*局骗**,是为了满足某个军阀或者海盗的野心,拿他们当炮灰。

因此,还没有见到冯,许多人心里就巴不得他今天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人们都恨他。他们一年四季辛辛苦苦地劳动,除了纳税,连养家糊口的钱也赚不到。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很容易上有钱人的当。不过,他们极力在心里安慰自己,他们应召而来不是想改善生活,而是希望亲眼看到(如果走运的话),这个阔佬遭人唾骂。

正午的钟声敲过,在船长拉金斯的陪伴之下,冯摇摇晃晃地走上“宁录号”前甲板,身后跟着大副和六个水手。大副手里拿着一把出鞘的弯刀,六个水手都端着已经*弹子**上膛的步枪。冯身穿漂亮的长礼服,头戴高筒礼帽。他之所以摇摇晃晃是因为胸前抱着一样很重的东西,就像抱着一个灌了铅的婴儿。

冯站在栏杆前面,一切正如人们预料的那样,他们看见这艘外国轮船高高的甲板上面站着一个身材矮小、其丑无比的假洋鬼子。他中西掺半,鬼里鬼气,右眼还戴着一个黑眼罩。农民们看到他们预料之中的海盗的海盗船。他们开始起哄,嘲笑,质问,还朝“宁录号”的甲板上扔白菜帮子和手头能找到的别的东西。

冯哼了一声,用力把那块很大的“多赛特金块”举过头顶,正午的阳光照射着天然的黄金,放射出耀眼的光芒。人群中滚过一阵痛苦的叹息,就像风暴来临,席卷一块麦地。冯觉得浑身的力量都聚集在两只手上,宛若高高地托起一轮熔化了的太阳。他一阵冲动,扯开嗓子大喊一声:“黄金!”

然后,他开始解释。“在巴腊腊特的大山里,”他叫喊着,“黄金有的是,足够你们交一辈子的税,足够你们丰衣足食,让你们的妻子儿女穿上绫罗绸缎,就像满清的大官一样。我是‘凤凰合作社’的代理人。谁愿意去澳大利亚淘金,只要拿他在厦门或者福建的财产作抵押,就可以从我这儿借到旅费。眼下,我们只有一条船,只能带走最先申请的一百二十个人。”

冯本来打算进一步说明,如果第一批去的人和“合作社”配合得不错,彼此都有利可图,他就会派来更多的船只,把想去的人统统送去。可是两条胳膊因为举那块黄金举的时间太长,又酸又疼,便改变了一下姿势,没有马上把这番话说出来。

离船最近的农民听说只有一百二十个名额之后,没等冯把话说完,就争先恐后地冲过去,抢夺舷梯,都想成为那一百二十个人当中的一个。站在后边的人压根儿就没听见冯说了些什么,以为那些爬上船的人要抢那块黄金。他们不想错过这个发财的机会,也都向舷梯冲去。

有人尖叫了一声,接着一声枪响。一个激动得发狂的农民点着手里正好拿着的一捆稻草,扔到“宁录号”甲板上。看见火星飞溅,浓烟骤起,人们都欢呼着,冲上去开始劫掠这条帆船,杀戮他们恨透了的洋鬼子。

拉金斯船长看见冯被这场突发事变搞得目瞪口呆,从他手里抢过那块黄金,藏到甲板上他自己的行李里,然后拔出挂在腰间的左轮手枪,这是他出海前在悉尼买的英国造的新式*器武**。看到情况紧急,大副连忙让水手们靠拢,并且下达了可以随意开枪的命令。他自己则举起弯刀朝已经抓住船舷上缘的手指和手掌乱砍,甲板上立刻溅满了鲜血。

“宁录号”的船员们虽然武装精良,居高临下,但寡不敌众,只有招架之力,没人能分出身来去扑灭那束稻草燃起的烈火。这时,大火已经蔓延到甲板上那堆涂了沥青的木材上,滚滚浓烟,熊熊烈火包围了甲板上斗殴的人群。他们被烟火隔开,甲板中间的人看不见船边儿上的人。疯狂的人们在烟火中叫喊着,左奔右突,乱砍乱杀,在滑溜溜的甲板上跌跌撞撞,抓住可以抓到手的任何东西以保持身体的平衡。

人们都看见那块金子最后是在冯的手里,所以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他简直毫无办法,只能听天由命。这样一来,反倒有一种巨大的宽慰和释然滚过心头。他出奇地平静,时间仿佛停下了脚步,他全然忘记周围的血雨腥风,在一片混乱之中,保持着自己那块沉思的净土。

在这种情况之下,死神或许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夺走他的生命。

枪声和呐喊声突然停止,冯从烟火之中走出,连一根毫毛也没有受损。就像从烈火熊熊的炉中走出来的米煞和亚伯尼哥[15]一样,经过一番修炼,顿悟了人生。

他向四周张望着,什么话也没说。

在这场残酷搏斗的中心,他没有听见短兵相接的格斗声,只听见持续已久的寂静的共鸣。在这寂静之中,他学会了人生的秘诀——谨言缄口。刚才,他就是因为说三道四,差点儿招来杀身之祸。他看到了沉默的力量,从今往后,他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内心阴险的人。就像从阿拉伯半岛飞来的一只凤凰,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他没有被消灭,而是获得了新生。他再也不会多言多语。

当意识又回到眼前发生的这场变故时,冯看见农民们已经退回到码头上。他们分成两队,中间留下一条路,一起跪下朝码头中间的那块空地叩头。

厦门的都督带着全副武装的卫兵向这里纵马疾驰,全然不管那些急急忙忙给他们让路的人是否被马踏伤。喇叭吹得震天响,马蹄踏在码头的木板上,就像敲起急促的鼓点。原来都督的暗探刚才飞马回到衙门,用变了调的声音,吐出一个词:“黄金!”

大副浑身是伤,躺在冯的脚边直哼哼(正是他颇为内行地保护了冯,才使他没有受到伤害)。冯从他身上跨过去,向船舷走去。都督的马队在码头边停下的时候,他刚好抓住船的栏杆。

那位身穿华丽朝服的满清大臣在仆人的扶持下翻身下马。他双脚刚刚落地,便仰起头朝船上望去。冯向他鞠了一躬。他没有按照中国人的习惯跪下来叩头——这种礼节表示谦恭、服从——而是像在菲力普港看到的绅士们那样,弯了一下腰。他昂着头,向前扬着下巴,表现出他的尊严以及虽然难以捉摸但又无可争辩的文化上的优越。对于身材矮小的他来说,这一躬鞠得漂亮。这一躬没有向对方做出任何承诺。

过了一会儿,冯和都督在受了伤的船长的舱房里举行令人厌倦的会谈。他懒得听那个贪婪的老头喋喋不休。他心不在焉地抚摸着放在腿上的那个装茶叶盒的天鹅绒套子,就像抚摸一条心爱的狮子狗,脑子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声音在回响:“什么都不要告诉他!”他像做梦似的想着斯温斯顿大街纳南旅馆舒适的客厅,想着记忆里玛丽那飘忽不定的红头发。有时候,火光照耀之下,这头发像红木一样闪光。

拉金斯船长给他使了个眼色,冯才暂且回过神来,他一边十分精明地点着头,一边躲开都督凝视的目光。由于贪婪和紧张的思索,都督的目光闪闪烁烁。他在琢磨,应该马上扣留“宁录号”和它贵重的货物,还是先放它一马,日后再分享更多的份额。

冯没有讲话,嗓子眼儿里只是发出“嗯—嗯—”的响声。这声音时高时低,时抑时扬,或者表示他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意图,或者表示他还要进一步考虑。他就这样不卑不亢地哼哼哈哈。都督在贪婪之心的驱使之下,极力推断这些哼哼哈哈背后的含意。冯则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这就是说,他已经变成一个城府很深的“估不透”了。

他觉得自己已经变得令人难以置信地苍老,就好像那场激战过去,他一下子老了四十年。都督坐在那儿唱歌似的咿咿呀呀,冯压根儿就没听见他说了些什么。他在思念远在维多利亚的家,盼望早日回到那里。“澳大利亚”,他忘情地想着,不止一次说出声来,手指轻轻抚摸着天鹅绒紫色的短绒。

这当儿,都督向冯俯过身去,扭歪着一张脸,试图弄明白冯念的是什么咒语——澳斯揣利亚。他直盯盯地望着冯那两片厚嘴唇,断定那个神秘的罩着一层天鹅绒的盒子里有一个威力无比的魔鬼,有一条玄妙的咒语。冯就是因为有了魔鬼——利亚的保护,才能在那场混战中安然无恙,连一根毫毛也没有损失。想到这里,都督觉得还是小心为妙,逐渐培养这个人的信任,才是上策。

亲爱的玛丽:

劳工终于招募完毕,合作社一百二十名新成员和拉金斯船长以及全体船员明天早晨涨潮时便启锚返航。这只是第一批。有些船长很不称职,可是我们的拉金斯船长不是那种人。如果你和帕特里克同意由他全面负责海上事务,我将荣幸之至。过去几个月,虽然困难重重,但他还是成功地租了船,配备了船员,准备了粮食。现在,连他自己的“宁录号”,我们共有十条船,全都满载淘金工人。“宁录号”启航之后,他们也将陆续开始这漫长的航程。“宁录号”已经成为我们这支舰队名副其实的旗舰。当它驶入哈布逊湾的时候,你将看见桅杆上高高悬挂着一面凤凰旗。

合作社成员——我们的淘金工人,都经过严格审查。他们都有家,并且都有一份产业。没有一个人是我这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们的家属都保证交纳我们代付的旅费利息:每个月两畿尼[16],或者折合成银元支付,不管来巴腊腊特的人是否能够淘上金子。不能按时支付,即按全部债务到期处理,。如果无力偿还,就以实物、土地,或者劳动力的形式支付。

沈福生随船同行。对他你尽可以放心。他回来之前,两个儿子都在我手下工作。沈能说几句英语,干贩卖苦力的行当已经好多年了,当买办颇有经验。沈将长驻巴腊腊特,在那儿开辟一个营地。他将全面考虑合作社成员的需要,负责给养,代存黄金,组织娱乐活动,进行健康检查。此外,还得和殖民地的官员们打交道,处理种种日常事务。如果有人死了,沈还要负责把遗骨送回厦门或者他们的家乡。与合作社有关的事情你都可以和沈商量。只有一件事不能让他知道,那就是他永远不能回中国。只要不知道这一点,他对我们就大有用场。他最大的愿望一定是忠心耿耿为我们服务,当好凤凰合作社的工头。他一定愿意这样。因此,合作社所有商业往来都可以交给他去办。他心里明白,只有兢兢业业,全力以赴为我们干活儿,最终才能和他的儿子们团聚。同样,只要沈在澳大利亚为我们工作,他的两个儿子就会在厦门,或者在我指派的任何地方忠心耿耿,勤勤恳恳地为我们服务。对沈要有应有的尊重,为了保持他的尊严,他所需要的每样东西,都应该满足。这样他才会时刻牢记,我们有凌驾于他之上的权利。

我有幸招募了一位名叫沙可安的年轻人当保安队队长。此人武艺高强,曾经是厦门都督的保镖。都督手下的人对他非常敬畏。他们认为他在都督手下不受重用,没有用武之地,为他大鸣不平。现在沙可安虽然已经脱离都督府,大伙儿对他还是言听计从。不过,他真正离开都督府的原因是,都督霸占了他漂亮的小妾。每逢我和这位衣着华贵的满清官员见面,沙可安总是站在我的身后,对都督满脸谄笑,一副谦恭相。但我知道,他满怀仇恨,正伺机报复。沙可安非常愿意在我门下当差,就像我非常愿意收留他一样。我相信,只要安排得当,我们会配合默契。这里充满了阴谋和陷阱,机会和风险并存。

美囯人、英国人、比利时人、丹麦人、法囯人、德国人和荷兰人云集厦门,尽其所能搜刮中国人的财富。他们都十分兴奋地说,厦门北面有个上海,似乎那是新El Dorado[17]。掠夺完厦门,他们就要卷土北上。办完这儿的事情之后,我也要去看一看这座黄浦江岸边的城市。不过,我相信用不着费多大的劲儿,我就会垄断从福建招募劳工的事情。因为别人没有我们这样完善的代理机构。那些家伙们都嫉妒我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取得巨大成功,但又不知道该怎样和我竞争。现在我成了大伙儿的注意中心,一个星期总有十次应邀去他们的领事馆吃饭。

冯给玛丽写完这封信的时候,天已破晓。他独自一人在别墅那座俯瞰厦门港的方形塔楼里办公。塔楼几乎和他在巴腊腊特的牧羊站一样大。光溜溜的地板上没有铺地毯,家具也很简单——一张松木桌,一把松木椅。桌上除了文具之外,唯一的摆设就是一盏煤油灯和那个装在丝绒袋子里的茶叶盒。盒子里面装着多赛特的头颅骨。冯知道,方圆几英里都看得见这座灯光闪烁的塔楼,但他还是有一种远离尘世幽居独处的感觉。

他拿起那封信,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读完之后,封起来,还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一种沉重的感觉突然袭上心头。他听见合作社保安队队员们光着脚丫从大街上跑过。队长喊口令,队员们齐声应和。天亮了。他手下那些收钱催款的人已经开始工作。第一船劳工还没有踏上漫漫*途征**,有的人家就已经因为还不起儿子或兄弟去澳大利亚淘金的抵押金而负债累累。厦门狭窄的街道,偶尔有一位小店的老板探出脑袋,眨巴着干涩的睡眼,听保安队越来越近的吆喝声。

天光大亮,冯坐在塔楼里一动不动,谛听着那深沉的寂静。

浪子睁开一双眼睛。于洪孟从屏风后面走过来,帮助瞎子走出书房。浪子瞥了外祖父一眼。老头已经从睡梦中惊醒,正轻轻地啜泣。浪子又闭上眼睛,想象故事里的情节。但是,他看见的只是无声啜泣的外祖父。

维多利亚·冯是玛丽·冯(娘家姓纳南)的第九个也是最小的一个孩子。此刻,她正坐在岗坪园凉厅里的一张杉木桌旁写着什么,她的母亲已经在七年前去世。八个姐姐里最后的一个也已经在头年春天出嫁离开了岗坪园。维多利亚已经三十出头,但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她特别瘦,长长的黑发挽成一个髻,盘在脑后。她穿一件铁灰色棉布长裙,那颜色像冬天早晨的天空。她的裙子挺脏,一副不修边幅的邋遢相。

她写写停停,停停写写,不时抬起头望望天空,就好像跟踪掠过花园的小鸟。她用右手压住稿纸,左手握着笔写下一行文字——她是个左撇子。她写得十分认真。就好像字迹工整与否和她想要表达的意思都有关系。她精心推敲,涂了又改,改了又涂。

她坐在这座东方庙宇似的凉亭里,不时停下笔冥思苦想,思绪飘忽到炎炎烈日下的花园和烟波浩淼的大河。那里只有一小段防波堤和一条小船。还有一些更轻巧更狂放不羁的船儿,宛若澳洲当地的黑蜂顺流而下,向横陈在花园南面的原始丛林的残余驶去,然后消失在沐浴着灿烂阳光的枯瘦的桉树和干枯的落叶层。

这天下午天气很热,连一丝风也没有。这是1908年2月,一个非常干燥的夏天的尾声。维多利亚又翻过一页写满了的稿纸,放在一摞用一块圆石头压着的稿纸上面。她又拿了一页稿纸,在白蓝两色相间的瓷墨水池里蘸了点墨水,俯身于那张稿纸上面。她紧紧地抿着嘴唇,略加思索,便头也不抬写了下去。

她停下笔,抬起头,好像听见屋子里有什么动静,也许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这次她抬起头不是远眺满目秀色的花园,而是朝这幢房子楼上一个窗口望去。窗前站着一个人,虽然花园和凉亭尽收眼底,他对这一切却全无兴趣,目光向雷克蒙德,向烟雾笼罩的工厂和拥挤的工人住宅区射去。他就是她的同父异母兄弟,父亲和上海那个中国女人结婚后生下的唯一的儿子。这个人随时都可以成为父亲的第二代继承人。

维多利亚注视着她的同父异母哥哥,直到他从窗前走开。他看起来和小时候自己印象中的父亲特别相似。所以,很容易就把他想象成父亲。他很快就要走了。也许此刻已经启程。她又撕下一页纸,匆匆忙忙写了起来。

靠招募华工大发其财的富商冯躺在床上,已经处于弥留之中。他拼命挣扎,从昏迷中清醒过来,把一样极其重要的东西交给儿子。他是从中国来的,此刻正站在窗前等待着。冯终于*吟呻**了一声。儿子听见父亲的*吟呻**连忙走到床边。他喘了一口气,呼吸中已经有一股尸臭。冯轻声说:“什么都不要告诉他们!”他想把那个装在天鹅绒袋子里的盒子推给儿子,可是没有足够的力气。

冯的精力已经耗尽。放在胸口的那个茶叶盒就像“宁录号”的铁锚千斤重。在它的重压之下,冯呼吸困难,他拼命挣扎,好像经历了好多年,好几十年,实际上只是短暂的一瞬。他躺在床上,艰难地喘息着,独自一人在那条越来越黑的黄泉之路跋涉,要把具有神奇魔力的多赛特的头颅骨交给儿子。可是他越使劲儿那个盒子越重。他无法挪动它。

在那个盒子压迫并且消耗他的生命的时候,冯开始想象他又一次坐在厦门别墅那个灯光明亮的塔楼里,听“合作社”收税员黎明前匆匆忙忙走过黑暗的大街。然而,即使在他想象这一切的时候——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生动想象——他也明白,他并不是在厦门,而是在岗坪园自己亲手营造的那幢房子里。这种种矛盾让他迷惑不解,不知所措,眩晕恶心,他轻声啜泣起来。他感到绝望。身边没有别人。那个巨大的旋涡旋卷着他,向一片空幻漂流而去。死神已经把他拖进万丈深渊。他害怕地想,我已经死了……

冯氏家族的第二代传人从父亲的手里取下那个盒子,用毯子盖住老人的脸,然后跑到楼下,把父亲的死讯告诉一直在大厅里等待的管家。

过去的半个世纪,沈福生一直在“凤凰合作社”当管家。他站在人群前面,怀着一种厌恶,看冯的棺材慢慢放进墓坑。神父挥舞着一束香,嘴里念着神秘的咒语。香烟缭绕,沈福生屏住呼吸。泥土一锹锹扔在棺材上面,就像扔在他自己的心上。他看见白色的鬼怪*绑捆**住他的主人的尸首,拖进地狱。

完成这场野蛮的仪式之后,他回转身,沿着那条砂砾小路向前快步走去,全然不管冯被扭曲了的鬼魂可怕的叫喊声。现在是回家看他两个儿子的时候了。

这一页字迹清楚,一点儿污渍也没有。今天一落笔,墨水就干了。她没有再看一遍,放下笔,两只手搓了搓脸,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从凉亭的台阶上跳下来,快步走过草地,钻进一片桉树林。几天之后,她就独自一人过日子了。她真想哭,但强忍住眼泪,直到屋子里不会有人看见她的踪影。

浪子从来不把父亲看作父亲,而是像别人一样,把他看作大银行家冯——一个充满危险的人物,他常常与人们不期而遇,并且给他们带来灾难,浪子对父亲一直心存恐惧,除此而外再没有别的感情。他相信,所有的儿子都怕他们的父亲,而且害怕自己有朝一日也变得像父亲一样。他一直把父亲视为“敌人”。这个“敌人”住在上海。浪子觉得自己只有在杭州才有安全感。

在上海,从来没人敢为了过好一点儿的日子和这个敌人决一雌雄。谁都知道冯是打不垮的,没有必要和他比个高低。他不是那种一碰就碎的人。最好的办法是敬而远之。这样做的结果是,大家对他和他那个世界一无所知,他对别人也一无所知。人们都暗自希望被他遗忘。

十年来,在浪子看来,这种策略颇为奏效。

1937年9月底,也就是冯给杭州打电话,让莲丢下那幢老宅,三天之内务必赶回上海的时候。三个月之后的一个下午,浪子站在父亲那座豪华别墅楼上客厅高大的窗前极目远眺。大约十一年前,也是在这个房间,莲向冯提出回杭州看望父亲的要求。浪子穿一件灰色英国精纺绒线套衫,系一个松松垮垮的蝴蝶结。他满脸不高兴,因为刚和他的朋友,家庭教师斯比斯大夫发生过一场争论,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心里混杂着一种歉疚、害怕和愤怒的感情。他在想自己刚才争吵时说的那番话,特别是医生下楼时,他说的那几句气话。“那是你自己的过错,”他朝楼梯扶手嚷嚷,“如果你就那么白白送死的话!”他无法想象,医生如果真的死了该有多么可怕。

斯比斯大夫出发到“中国城”之前,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过去的三个月里,每天下午的这个时候,他都要到前线去,那儿离门前这条公路只有一两英里远。每逢这时,浪子都像今天一样站在窗口等待斯比斯大夫回来。有时候,大夫走了之后,他又害怕,又难过,就坐在窗口轻声啜泣。

今天他没有哭,而是从打医生在街角消失起,便一直站在窗口久久地等待。事情已经很严重了。虽然说了些不中听的话,但并非他的本意。现在他心里只有一线希望——如果一直在窗口站下去,就能看见医生匆匆忙忙回来,向他微笑着招手致意。医生或许会说:“我已经改变主意了!当然是你说得对,我最亲爱的孩子。我每天都跑到那儿是太自私了,也太危险了。不管怎么说,我一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我能帮那些老百姓做些什么呢?我对这场战争的结果能发生多大的影响呢?让我们忘掉战争吧,再在一块儿读几首里尔克[18]的诗。诗歌比战争更重要。‘我怎样才能把握住自己的灵魂,使它不与你的灵魂碰撞?我怎样才能让自己的灵魂升华,越过你去探寻另外一个世界?’”

刚过下午三点,外面已是一片昏暗。铁工厂和轮船冒出的黑烟以及军舰大炮的硝烟,在满天乌云的天幕之下翻滚。黄浦江和滨江地带现出紫铜般的颜色。就好像附近有一座炼钢厂,巨大的贝西默[19]转炉正在出钢。外滩一座座巍然屹立的高楼和江面上的轮船放射出柔和的金属般的光泽,在更加深邃幽黑的天空的映衬下,宛若巨大的剪影。它们已经失去往日的风采。变成画家对于一座陷入重围的孤城的意念。浪子发现大街上的人们不再悠闲地漫步。他们全都匆匆忙忙,似乎要在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并且将他们吞没之前赶快回家。

那间宽敞的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大夫走后,他就关了所有的灯,这样就能更清楚地看见外面的情形。每隔一两分钟,这幢房子就要颤动一下,好像正在地震。一种特别的、邪恶的平静笼罩着周围的一切。在这种平静之中,一些小事件正在发生。一艘英国巡洋舰向江心一个新的军港驶去,甲板上人影绰绰。他看见那条船迎着湍急的水流掉转船头,冲开一道白色的巨浪。不到两公里的下游,日本战舰不停地向中国人居住的地区打炮。斯比斯大夫冒着炮火到那儿救人去了。日本人每打一发炮弹,浪子面前的窗框就发生一阵哗啦啦的响声。脚下的地板也颤个不停,就像发生了地震。

“不要害怕澳大利亚。”医生曾经对他这样说。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上海的天空万里无云,一片湛蓝,人们从从容容,安安逸逸,有的喂鸭子,有的坐在那儿眺望漫漫远方。浪子和斯比斯大夫在散步。“你希望之中而又难以言传的东西就是澳大利亚,”医生说,“它将变成现实。辽阔平原上的一座黄金城,阳光下闪闪发亮。人生最高的奖赏莫过于生活在你的同类之中。那是一片仙境,另外一个世界。是人们想象中的乐土,梦幻中的天堂,而不是一个真实的所在。所有民族的祖先都懂得,我们并不属于一个真实的世界。他们懂得生活的奥妙,生存的矛盾,全都蕴藏于我们个人生活的现实和人类永久的梦幻之中。在所有神奇的动物之中,只有凤凰(冯)同时体现了东方世界与西方世界的异同之处。”

“就像大多数事情那样,这种东西方的矛盾原本是一个统一体,传说中有一个名叫凤凰的东方人,不远万里来到西方的腓尼基[20]。就是他最早把文字介绍到希腊。希腊!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古老,多么遥远的地方!由此可见,世界上没有孤立的事情。如果仔细研究,你就会发现一切都是相互关联的。古代人也会和他们的父亲吵架,然后离家出走,建立他们自己的国家。历史的长河流过漫长的岁月,可是究竟发生了什么根本性的变化呢?东西方之间确实有些难以消除的差别,而且我们常常被这些差别搞得手足无措。就好像有一种自然法则注定了这种隔绝,但是情况也不尽然。”

“说书人说的那些话你不必害怕。他并没有责备你,是你自己责备自己。他并不理解自己说的那番话,再说他也不需要理解。他不过是个靠讲故事为生的瞎子罢了。把他忘掉。他早就把你忘到九霄云外了,现在正在讲别的故事呢!他并不重要,亲爱的孩子。如何理解这个故事,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我们知道,凤凰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按照生死轮回。因此,作为个体,它的生命是有限的;作为一个物种,它是永生的,这是所有生命的象征,并不仅仅是我们这个物种的缩影。它是一个特别的生命现象,和任何一个实实在在的活物都不相同。”

“艺术也是一只凤凰。艺术抹煞了寻常意义上的生与死的界限,创造了一个纷繁复杂、丰富多彩的世界。那里有生有死,就像一团神奇的火焰,从我们已经知道的种种事物中升起,改变了我们本来早已熟悉的那个世界的面貌。艺术是我们对于现实的抗争。艺术之火看起来并非从我们共同的那个社会群落中升起,去嘲笑那些于我们来说至亲至爱的人和事。我们憎恨它,它却泰然面对着我们。艺术发号施令,事物便按照它的意志变化。我们认为,这该有多么丑恶,多么令人作呕,这是多么可恨的委曲。但是我们没法摆脱它。只能习惯它。最终,我们认为艺术是美好的,并且深深地爱上了它。但是我们无法拥有艺术创造的那些事物,也说不清这些事物属于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艺术没有国籍。艺术是替代物,无法用国籍的标签确定它的属性。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你是一个无名之人,因此在中国不会得到人的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讲,你在这里是个陌生人。可是在澳大利亚——我相信那是介于东西方之间的一个古怪的国家——你会发现有几个受东西方文化影响的人欢迎你。中国不是你的久居之地。从你呱呱坠地我便清楚这一点。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意你父亲的意见,尽管他不了解你的目的,而且了解之后,也未必就同情你。如果你真的下决心当个艺术家,浪子,澳大利亚是最好的去处。我无法给你推荐比它更好的地方了。你可以展开想象的翅膀去想象它在你的脑海里,它会变得栩栩如生。想想看,这有多么美好!在巴黎、柏林或者在伦敦你能做到这一点吗?甚至在汉堡也不行。作为艺术家,在澳大利亚,有足够的用武之地。你会有做不完的事情,我敢担保。”

浪子凭回忆,也凭想象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朋友对他的忠告。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他从窗口回转身,想弄清是谁向客厅走来。是父亲,他站在灯光明亮的、通向大厅的走廊,一动不动,好像还没有拿定注意,应该进来,还是应该一言不发,继续走自己的路。

浪子等待着,他或许在等待闪电过后的雷鸣。他一秒一秒地算计着,估计他与风暴中心的距离。日本海军的大炮继续轰击,他的身体一阵阵震颤。好像这才是他们打炮的主要目的,死亡和毁灭只不过是一种“副产品”罢了,而且在远方,无须多加考虑。大炮轰鸣的间隙,江面上的驳船拉响汽笛,在彤云密布的天空下回荡。

浪子等待着,闻到一股煤烟味儿。在上海,不管走到哪儿都能闻到这股味儿。就连欧洲人密封良好的沙龙也逃不脱它的袭击。还是在很小的时候,浪子就知道这股烟味儿是上海和父亲那个充满危险的世界中所特有的气味。从茉莉花花香袭人的杭州回来,一下火车,煤烟味儿便扑面而来。和妈妈坐在包厢里愉快的旅行就这样结束了,他们神情沮丧,一句话不说走出站台,那位俄国佬正站在“庞蒂亚克”旁边等他们。他们不再属于自己。煤烟滚滚,这座正受战火煎熬的巨大的重工业城市沉重地喘息着。在这个世界里,老祖宗早已失去往日的权威。这是无可争辩的。这是一个冷酷的世界。而他的父亲,他心目中的“敌人——他总是设法逃避他的注意——则是这个世界的“天之骄子”。

父亲穿过灯光明亮的走廊,迈着坚定的步伐走了进来。这时候,在浪子的眼里,他不是父亲,甚至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他拥有绝对的权威,去安排他的一生。哦,冯,凤凰家族的第三代传人,浪子的宿敌。

浪子两条胳膊紧贴身体两侧,双拳紧握,拇指蹭着精纺绒线裤子上的绒毛。他心里明白,他已经被选中,再不会被人忽略。他将以冯氏家族*四代第**传人的身份踏上他们为他设计的道路。他真想与这种安排抗争。这天早晨,他见过母亲,她焦躁不安,悲痛欲绝,躺在隔壁房间里为父亲、于洪孟以及她在中国失去的一切而伤心。他知道母亲对自己爱莫能助。日本人还在打炮,火光映红了上海的天空。他觉得五脏六腑都在震颤。

冯俯身向窗外望去,外套的下摆蹭着浪子的肩膀。冯清了清嗓子,似乎在滚滚的硝烟与鳞次栉比的建筑物中发现了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东西,要么就是对自己看到的东西作出什么判断。“我想,你从这儿一定能看见美国人的旗舰。”他说。就好像他觉得应该为自己走进这个房间并且向窗外眺望找一个理由。

灰色的军舰穿过铁青的雾霭在黄浦江上来来回回慢慢地游弋。好像那不是真实的景物,而是许多年前留下的一个记忆。宛若斯比斯大夫那本《解剖学》扉页上用人体某一部分器官的构图印下的一个版权标记。

“从楼顶能看见奥古斯塔。”冯边说边回转身,“你上过楼顶吗?”

他们凝视着对方。

“没有,先生。”

“跟我来吧,”冯不耐烦地说,在前面带路,“你该跟我们一起到上面玩玩了。”

浪子跟在父亲身后。说书的瞎子曾经说,所有文明人都知道有天堂也有地狱,但是他没有泄露怎样才能将这二者区别开来。

注释

[1]宁录(Nimrod):基督教《圣经》中的人物,作为英勇的猎手而闻名。

[2]《便西拉智训》(Ecdesiasticus):杜埃版《圣经》中的一个部分,亦译作《德训篇》或《次经传道书》或《耶穌智慧书》。

[3]艾伯特(Albert,Prince,1819-1861):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丈夫,实际上成为女王的私人秘书和首席机要顾问。

[4]尤卡牌(euchre):2至4人打32张牌的纸牌游戏。

[5]布罗肯湾(Broken Bay):澳大利亚悉尼市区北部的港湾。

[6]盖尔语(Gaelic):苏格兰高地及爱尔兰等地盖尔人的语言。

[7]哈米吉多顿(Armageddon):基督教《圣经》中所说的世界末日善恶决战的战场。

[8]葛底斯堡(Gettysburg):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南部城镇,美国南北战争中葛底斯堡战役的战场,后美国总统林肯在这里发表著名的葛底斯堡演说。

[9]滑铁卢(Waterloo):比利斯中部城镇,1815年拿破仑*队军**大败于此。

[10]莱辛(Racine,1639—1699):法国剧作家、诗人,法国古典主义悲剧代表作家之一,主要作品有诗剧《安德罗玛克》、悲剧《爱丝苔尔》《菲德拉》等。

[11]季隆(Gcelong):澳大利亚东南部港市。

[12]蜜鸟(honey eater):一种产于澳大利亚的小雀。

[13]贵格会(Quaker):基督教的一个教派。

[14]福摩萨(Formosa):16世纪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对我国台湾省的称呼。

[15]米煞(Meshach),亚伯尼哥(Abednego):基督教《圣经》中被Nebuchad-nezzal俘获的三个人中的两个,从烈火熊熊的炉中走出而未受伤。

[16]畿尼(guinea):旧时英囯金币,合21先令。

[17] El Dorado:旧时西班牙征服者想象中的南美洲黄金国、宝山、富庶之乡。

[18]里尔克:(Rilke,1857—1926)奥地利诗人,生于布拉格,对西方现代文学有巨大影响,著名诗作有《祈祷书》《杜伊诺哀歌》《献给俄尔甫斯的十四行诗》等。

[19]贝西默(Sir Besse mer,1813—1898):首创酸性转炉钢的英国人。

[20]腓尼基(Phoenician):地中海东岸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