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北京那年我三十岁。虽说漂在北京,作为喜静不喜动的人,我先后只搬过三次家,从石景山的鲁谷大街某厂宿舍,到游客熙熙攘攘的前门西大街,再到当时有些荒凉的南城玉泉营,最后落脚在毗邻百亩森林公园的奥运村。
常听老北京感叹这首都的日新月异,于我,也并非没有感触,但远没“北京土著”那么强烈,直到昨天,为赴饭局,又到了前门一带故地重游,徜徉于那北京老字号与现代商铺比肩而立的街道,明明是青砖灰瓦的小巷里,随时出现的抽象摩登艺术雕塑、没有一个汉字的欧式店铺、民国风格的怀旧小楼,都让人恍惚迷惘,似乎坠入时间的迷宫,不知今夕何夕!
我当年曾经居住了三年的筒子楼仍矗立在那儿,敦实、厚道,不惊不惧。楼前粗大挺拔的白杨树们也并未显出一点老态,虽然当年加班加点编稿子码字的那个女子,已经生出了白发、过尽千帆。
与恩师、老友再聚首,品着爆肚涮肉,耳闻着邻桌八个清一色留着平头的北京爷们儿斗酒的嘈杂,一瓶五粮液我们喝得滴酒不剩。“那几个爷们儿坐那一个小时,就喝了四瓶白酒。还只有四人喝。”一个模样斯文的年轻店员给我们添茶时道,话虽如此,脸上的神色却见怪不怪。话音未落,咕咚一声,其中一位已经仰面躺在了地上。同桌酒友似乎也并不紧张,七手八脚将其扶起,安顿在硬木板凳上,继续吃喝。这一幕,喜感十足,看得我们像在黑白老电影中,不必刻意就跟着入了戏。

和许多北京名吃一样,这家也不过比苍蝇小馆略大,连厕所也要走几百米去胡同里的公厕解决。西方人对外表简陋、吃食地道的小馆子也有个形象的叫法:A hole in the wall, 开在墙上的一个洞。这爆肚传人谦卑厚道,白衣白帽都如店的招牌一样褪色老旧,介绍拿手菜品时眼神也毫无半点嘚瑟,反而善良略带木讷,像个北方小县城里的家常菜馆掌勺,丝毫不像世代在这皇城根混的老北京。他出面亲自端盘伺候,因为我老友不仅二十年前从他父辈掌门起就追随光顾,几易其址不离不弃,还曾张罗奔走为其宣传推广保住这面一百多年的老字号旗帜不遗余力。
久违小聚,我们显然都很兴奋。加上自愿请缨当司机的一位年轻画家,围坐的四方桌子比麻将桌还小。即便彼此隔得很近,无奈逼仄的二层小楼桌子离得也近,人人都提高嗓音以盖过邻桌的客人,我们皆需竖起耳朵、大声嚷嚷才能做到交流无阻。但听不清也无妨,大家眉眼间舒坦开心的笑,是最妥帖最自然的交心话。“喝酒不能多过四个人,否则就成了应酬。”老友与老师都经多了场面,都由衷地说。
我们四人其实都是外来者。老友居京最久,随父母从南方海边迁来时不过垂髫幼童,如今他已满头银发,像个和蔼可亲随时会掏出礼物的圣诞老人;恩师来北京时还不到五十岁,正是运筹帷幄天降大任之际,比现在的我还年轻,如今也退回书斋读书赋诗为乐。画家更是京漂,娶了本地太太才得以落脚有了北京户口。
实在喜欢这二位忘年挚友,既经风沐雨、洞察世事,又文采卓然、士人风骨,阅尽人间炎凉荣辱,心底仍留有一份高洁的真性情。

人生路上,有他们亦师亦友,我是何其幸也!
聊人生,叙家常,无需设定题目,谈话如花开水流,自然恬然。酒杯和茶杯一样,都是不大的玻璃杯。我不停地在二者之间切换,一口五粮液,一杯高沫儿花茶,再来一著羊肉或爆肚。看身边二位互相调侃斗嘴,实属有滋有味,难得一乐。
“我当年被贬谪,老兄是第一个穿了大半个城跑去请我喝酒安慰之人。那情份,我一辈子忘不了。”恩师道,举杯跟我们碰了一下,带头喝了一口。明明是提起旧日伤疤,脸上却是释然淡然的笑意,一双研究李杜的眼睛弯弯的,像两只小蝌蚪。
“别提了。那次打车送你回家,车过家门三次而不入,你愣是不认得家门。最后你儿子接到电话出来,立在楼外当地标,才把你接了进去。”老友以诙谐文风著称,不肯放过调侃之乐。
“今天我结账啊。我挣得比你们多。”恩师开始显摆。
“你有钱?还真不一定比我有。”老友也不肯示弱。
听着看着这二位,我恍惚以为自己是在陪两个孩童过家家,好不容易摆脱家长的束缚,他们要自由尽兴地玩儿敞开心扉地逗。
“人生不过如此。”有此感叹者何止林语堂。然而,另一位我喜欢的老人汪曾祺更高明:“人生中的美好,大多不动声色。”与知己者坐于陋巷小馆,无牵无挂,不遮不掩,把酒叙旧,实乃活着之真趣。
吃喝尽兴,老友利索地起身下楼去结账,脚步之轻快,似不知病痛衰老为何物的小伙儿,即便医生几年前就叮嘱他戒糖戒酒。中途停下,折回来,他摸索随身带的布袋,取出特意带来送给老板娘的一个颜色绯红做工精致的瓷制柿子,意为事事如意,表达对主人的谢意。“吾兄之为人周到敦厚,鲜有人可比。”恩师由衷感叹道。
夜色阑珊。回程路上依然车流如织。我睁大眼睛,想再次欣赏一下来时在二环路上不期然所见的几树粉白桃花。无奈,那令人惊艳的初绽春色,已经隐没在黑暗中。
人间有夜晚如斯,何尝不值得流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