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付范围标准)

背景

有朋友李某咨询,最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他的车被对方王某车追尾,人都没有受伤,他的车修理花了18000元,对方车修理花了20000元,交警认定对方王某60责任,朋友李某40%责任。据了解,双方都上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100万),问:该如何主张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付范围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的赔偿问题

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性**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亲近**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付范围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的赔偿问题

分析

交通事故类侵权纠纷赔偿主要考虑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有没有过诉讼时效?二是,确定人损和物损等损失金额;三是,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金额。

1、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造成财产损失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既有人身损害也有财产损失的,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应当分别计算。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范围?定损评估费、伤残鉴定费、误工费、停运损失费能向保险公司主张吗?

赔付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呢、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物品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根据法律规定,定损评估费、伤残鉴定费属于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至于停运损失费,一般不属于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偿范围,该笔费用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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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责任比例如何确定本案赔偿金额?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总额为122000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本案,事故责任既然已确定,李某损失的费用有:车损18000元,在对方王某车辆交强险范围内赔偿2000元,剩余16000元应当按照责任比例,由王某车三责险赔付9600元,剩下的6400元由李某自己车损险赔付。同样,王某的20000元,朋友李某车辆交强险范围承担2000元,剩余18000元按照责任比例,有朋友李某车辆三责任赔付7200元,剩下的10800元由王某车损险赔付。另外,在车辆修理期间,若产生停运损失(如:网约车)、合理的交通费等,提供票据,可以根据责任比例要求车辆所有人承担相应损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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