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数字账户全面“上线”,可进行各项办税操作。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发布了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包括抵扣勾选方面、发票的查询查验入账、红字发票信息录入与处理。快速了解一下税务数字账户。
税务数字账户
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
信息归集
有销售方或购买方明确信息,发票可归集到双方税务数字账户。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信息中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号码的,只在销售方归集。
定额发票
无销售方信息,根据系统发票领用及验旧信息归集至销售方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
无购买方信息(经办人),不归集到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的税务数字账户。
>>>> 全量数据
采集的发票包括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各类功能
通过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展示企业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有业务办理、用票业务、风险提示模块,征税互动功能同步上线。

全部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用途确认
国内旅客运输凭证用途确认、海关缴款书采集及确认、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
抵扣勾选无法查询
税务数字账户抵扣勾选模块中查询不到发票信息。
- 查询条件设置是否准确
- 票面信息是否正确
- 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
- 发票是否为负数发票、税控发票票号是否正确等
- 是否是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海关缴款书等
- 是否将发票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或发票状态为已勾选
发票入账
税务数字账户实现了发票流转状态实时记录和查询、发票风险信息提醒等服务。
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各类发票时,系统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一户式”推送至对应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
- 勾选需要入账的发票信息,点击“批量选择入账用途”。
- 除“未入账”的发票外,都可以进行入账调整。


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破损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