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普及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即日起,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正式开通 “法在身边” 专栏,精心挑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敬请关注。

购买的商品房楼顶漏水
业主财产造成损失
业主请求开发商赔偿能否支持?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案情简介】
宋某购买开发商一套商品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交付房屋后,装修房屋时发现房屋漏水,协商未果将开发商诉至法院。此后涉案房屋承包方一次性全额赔付4.5万元作为补偿,宋某与开发商达成协商,宋某申请撤诉。
后来,房屋再次漏水,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修好楼顶,确保不再漏水;赔付因漏水产生的维修费;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并提交了电脑、收藏的全国流通粮票、旧版人民币等财产受损费用清单。审理中,宋某主张开发商最少赔付财产损失2万元,开发商表示赔付1.5万元。双方一致认可房屋漏水系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且被告已经对房屋楼顶漏水地方进行维修。开发商也承诺为宋某维修房屋。为解决问题,案件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并进行了现场勘验,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维修和赔付方案。
【裁判结果】
法院经认为,原、被告双方一致认可涉案房屋内漏水系房屋楼顶漏水导致。开发商已履行了楼顶的维修义务,房屋已不再漏水,但对宋某维修房屋费用、房屋内造成的损失未进行赔偿,对此应该担责。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遂判令开发商支付原告宋某维修费2000元、财产损失费1.75万元。
【法官后语】
房屋是需要长期使用的特殊商品,开发商在出售和交付商品房时,需要承担建筑质量的保证责任。买房是一个家庭的大事,房屋质量也是购房者考察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现房屋漏水等相关问题时,业主应立即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联系解决,及时阻止损失扩大,并保留装修、维修费用支出的相关凭证,在发生纠纷时更有力地证明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