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王郭子仪的身高究竟是多少?由于新、旧《唐书》对此的记载相差甚大,因之,一直以来对郭子仪身高多有争论。
《旧唐书 ·郭子仪传 》载:“子仪长六尺余”。
《新唐书 ·郭子仪传 》载:“郭子仪长七尺二寸”。
上述二部记载郭子仪生平经历最权威的史料,对于郭子仪身高的记载,竟然差以尺记。这对于一个人的身高而言,相差的实在是太大了。那么,二部史料关于郭子仪身高的记载何者为确呢?
一、 先来了解一下中国古代尺度的演化情况
商代: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商代骨尺和象牙尺,分别长16.9厘米及15.8厘米,据此,商尺一尺合今约16.95厘米。按这一尺度换算,其时一般人高约一丈左右,故有“丈夫”之称。
周代 : 洛阳金村东周墓中曾出土过一件铜尺, 长 23.1 厘米。
秦 代: 秦始皇统一天下度量衡时的一尺 , 约等于23厘米左右。
汉 代:出土的 西汉尺有 8支,实测其长度均在 23 — 23.6厘米之间 。出土的 东汉尺 有40余支, 长度 在23 — 24厘米之间。 因之汉尺 平均每尺长 约 23.2厘米。
魏晋时期:考古发掘所得三国时期尺数支,尺度在23.8— 24.2 厘米之间,与东汉后期尺度相差无几。《晋书·律历志》记载魏时尺长约为 24.2 厘米。
南北朝:北朝常用尺度迅速增长,至东魏,尺长已达30 厘米,而唯一出土的一支北魏尺长度则达 31 厘米。南朝尺度变化不大,迄今出土的南朝尺有二支,皆长 25 厘米。南北朝出土三支尺的平均长度为 28 厘米。
隋代 :将北朝旧尺制及南朝已增长的尺度量值作为统一尺度的基础。《隋书·律历志》记载,隋文帝时官尺以北朝前尺(27.8 厘米)一尺二寸八分一厘为一尺,据此推得隋尺度量值约合 29.5 厘米。但是,自隋代起,尺度出现了大、小制并存现象,天文、皇家冠冕制作等仍沿古制,即每尺 27.8 厘米的小制。官民平日常用,则为每尺 29.5 厘米的大制。
唐 代: 唐代尺度基本沿用隋制,并且将隋以来的大、小尺制按典章制度作了规定。据《唐六典》记载,小制一尺二寸为大尺一尺。 唐尺 留存至今的 有四十多 支 , 长度多在29 — 30厘米之间 ;日本正仓院收藏的多支 唐尺,长度则在29.4— 31.7 厘米间。从 38 支唐尺中求得的每尺均值,为 30.2 厘米。据此,唐尺度小制约为每尺 25.3 厘米。
宋代:宋尺基本沿袭唐尺,宋代官尺由太府寺掌造,主要用来征收布帛之用,故又称为三司布帛尺。出土的二支宋代尺,一支长 30.91厘米,一支长 31.4 厘米,则每支均 长约31. 1 6厘米。
上述各朝代尺度,是以出土及存世的各朝代尺度平均值及相关史料综析所得出的参考值。
二、新、旧《唐书》之间及二书分别与郭子仪之间的时间关系
《新唐书》成书于唐、宋之间五代十国的后晋(936年— 947 年)开运二年( 945 年)。
《旧唐书》成书于北宋( 960— 1127 年 )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
据此,可知二书之间及二书与郭子仪之间存在这样的时间关系:
一是, 《旧唐书》、《新唐书》 二书成书时间相距 115年。
二是,郭子仪逝世(781年) 164 年后的 945 年《旧唐书》成书。
三是,郭子仪逝世(781年) 279 年后的 1060 年《新唐书》成书。
那么,为什么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段内,新、旧《唐书》对于郭子仪这样名震史册人物身高的记载竟出现“六尺余”与“七尺二寸”如此之大的差异?更何况《新唐书》是在《旧唐书》基础上编撰而成。二部关于郭子仪人生经历最为权威的史料对郭子仪身高的记载出现如此明显的差异,是依据的尺度不同?还是记载有误?二者相较,最有可能出现明显误差的原因,恐怕还在于依据的尺度不同所致。

三、用唐、宋相关尺度计算郭子仪身高
1、 以《旧唐书》所载郭子仪身高“六尺余”计算
六尺余的“余”是多少?作为数量词的含义,“余”指大数目或整数后的零数。按一般习惯来说,整数后的“一与二”,意为“多点”,亦可称“余”;“三与四”为“近半”;“五”为“半”称,“六和七”曰“过半”;“八与九”则为“大几”。由此而论,“六尺余”,一般意指“六尺一寸”或“六尺二寸”之数。
《旧唐书》成书于唐、宋之间 ( 907— 960 年 )南北朝时的后晋开运二年( 945年 )。因南北朝多沿用唐尺度,因之,应以 唐尺中官民平常所用大制,即每尺30.2厘米来计郭子仪的身高,则:
30.2厘米× 6.1 ( 6.2 )≈ 1.84----1.87 (米)
如果用唐尺中与大制并行的小制,即每尺25.3厘米来计郭子仪身高,则:
25.3厘米× 6.1 ( 6.2 )≈ 15.4----1.58 (米)
2、 以《新唐书》所载郭子仪身高“七尺二寸”计算
《新唐书》成书于北宋 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所以,对生活于唐中期的郭子仪身高计算,既可以北宋尺度计算,也可用唐之尺度来计算,则:
宋 尺:31.16厘米× 7.2 ≈ 2.24 (米)
唐尺大制:30.2厘米× 7.2 ≈ 2.17 (米)
唐尺小制:25.3厘米× 7.2 ≈ 1.82 (米)
由以上新、旧《唐书》所载郭子仪不同身高及唐、宋之期不同尺度计算的结果来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
《旧唐书》关于郭子仪身高“六尺余”的记载无误,其是以唐尺大制每尺30.2 厘米的标准来计算的,即郭子仪身高约在 1.84 米到 1.87 米之间。
《新唐书》关于郭子仪身高“七尺二寸”的记载亦无大误,因其可能是以唐尺小制每尺25.3 厘米的标准来计算的,即郭子仪身高约为 1.82 米,这与《旧唐书》所记“六尺余”的下限 1.84 米相差无几。
如果说《新唐书》郭子仪身高“七尺二寸”的记载有所误,无非是不宜以测天、皇家冠冕之制所用的唐尺小制来计。但其之所以如此表述,显然是为避免《旧唐书》“六尺余”之记易造成郭子仪身材似是不高的误解。因之,《新唐书》“七尺二寸”并非无据误记,而是出于特意展示郭子仪“七尺男儿、雄姿魁伟”的用意。
四、郭子身高在1.82到 1.87 米之间的认定与史实相符
《大唐赠太保祁国贞懿公庙碑》(郭子仪父郭敬之碑)载:“(郭敬之)身长八尺二寸。”且载“(郭子仪)少而英秀,长而魁伟。”可知郭子仪家族遗传即身材高大。
《唐尚父汾阳郭忠武王碑记》载:“(郭子仪)体貌修伟”。
《唐故汾阳王尚父郭公庙碑铭并序》载:“(郭子仪)雄姿魁杰”。
唐乾符三年(876年 ) 成书的《杜阳杂编》记载,唐帝因郭子仪功著而将名马九花虬赐之,且对郭子仪言:“此马高大,称卿仪质。”
由上史料记载可知,身高达1.82米以上的郭子仪,方与诸多史料中对其身高的表述相符。新、旧《唐书》对郭子仪身高的记载看似相差甚大,其实只是表述角度及换算尺度不同而已。《新唐书》郭子仪身高“七尺二寸”的表述,虽有适用大、小尺度之瑕疵,但却比《旧唐书》之记更为世人喜闻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