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员工转发朋友圈合法吗 (公司要求员工转发微信合法吗)

今天看到微信群里管理层发布微信活动推广的文章,要求员工转发朋友圈,如果不转发就扣一天的休息时间这合理吗?

我强制员工转发朋友圈合理吗,单位要求员工转发朋友圈合法吗

“作为员工,在私人的社交群里偶尔转发公司的文章倒可以接受,但领导强制员工把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到朋友圈,这让我很不爽。”在江苏吴中某公司工作的小王,看着公司发布的绩效考核新规一筹莫展。

这不仅是个别员工的感受,其早已成了很多员工心中的一个梗。如今,刷微信朋友圈成了不少人每天必须完成的一项“工作”。一些企业看中了用户习惯,逐渐将微信朋友圈变成营销推广的优选渠道。所以,一些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各,并将截图上传到公司,给予罚款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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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任何法律条文都没有赋予企业这种权力。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权源于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但是,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废止了《公司职工奖惩条例》,该法废止后,用人单位再以罚款方式处罚迟到员工,就缺乏法律依据。

那么是不是企业就不能对员工罚款了?也不是。罚款必须有依据。比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离开这些范围,企业对员工的罚款就是违法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一些企业要这样做呢?一是企业的法制意识不强,二是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从而导致了以违法怼违规。一些老板都有这样的逻辑:你上班时间逛淘宝、上微博、刷朋友圈,你有没有考虑你在浪费老板买断的工作时间?领导让你转发个朋友圈,手一滑的事,有那么难吗?这看起开让人无可辩驳,其实折射出管理者的无能。如果上班违纪的行为处罚写进了劳动合同中或经职代会批准,自然课以罚款,但一码是一码,如果公司与员工通过合同约定,员工的微信就是一个工作性质的账号,员工自然有义务每天发公司动态到朋友圈中。否则就是强制罚款,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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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方面说,单位领导要求把公司信息推广到每个员工的朋友圈,也要考虑到微信的推广效果对单位的性价比,考虑具体的推送内容是不是有趣,或者朋友圈里是不是有人需要这类信息。否则,朋友圈的人看到这个企业的信息就反感,公司则得不偿失。

网上有一种强制叫无耻——榨干我的剩余价值也就罢了,还要榨干我的朋友价值。网上有一种愤怒叫退群——我的朋友圈对你不在线。

公司以违法怼违规的结果,只能是影响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和忠诚度,不利于塑造公司的形象。企业只有依法依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才会自觉自愿的为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当然,这也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最大限度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