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歌行曹操其一拼音版 (曹操短歌行为什么有其一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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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查数据表明,中国的诗人很多,父子诗人也多,兄弟诗人同样多,父子和兄弟都是诗人的还是多。随着进入全民写诗的网络时代,在未来的几年里以上情况还会向着更多的方向发展。但是,父子和兄弟都是大诗人的,估计就不会太多了。在这不多的文学现象里,北宋的苏家算是一个组合,魏晋的曹家算是一个组合,这两家人的相同之处,都是父子兄弟三个都是大诗人;不同之处,苏家是老大写得最好,名气最大,曹家是老爹写得最多,名声最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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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

曹家父子三人内部也有不同,题材、风格、表现形式、长歌短调的不同就不说了,我要说的是他们做诗时的姿势不同。我们知道,曹植最著名的诗是《七步诗》,在他哥哥以及有关人员的目光注视之下,他把年轻的双手剪在背后,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步子不能太慢也不能太快,太快了做不出来是一死,太慢了拖延时间也是一死,估计那步伐的速度和三军仪仗队的高个子队员差不多。好在走到第七步时,他的诗出来了:“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这时候,他发现哥哥的眼里终于有了晶莹的泪花,不能煮这颗豆,他和我这根黄豆秆儿是一个根上生出来的呀,来人,把他放了!捡了一条命的曹植回去以后,本性难移,又写思念嫂子的《洛神赋》了:“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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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

曹丕是端坐在总统的办公桌上,弟弟思念的女人他不思念,他却替社会底层的民女思念在外打工的丈夫:“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这就是他的代表作《燕歌行》里的诗句,当时叫乐府诗,现在像本山体,和才高八斗的弟弟不可同日而语。但他生动地反映了年轻夫妻两地分居的艰难生活,“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明月皎皎照我床”,“牵牛织女遥相一,直通俗得不能再通俗,易懂得不能再易懂了。曹操是双手紧握红缨枪,站在军舰的前甲板上,身上散发着冲天酒气,眼里放射出虎狼之光,喉咙里咕噜几下,“啊”的一声朗诵开始。儿子是《燕歌行》,他的比儿子要短一点,就叫《短歌行》吧:“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历史上有名的横槊赋诗,原来就是这么个由来,那种非凡的气概,两个儿子*绑捆**在一起也不够他一半,什么叫英雄?这就叫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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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丕

本来曹操家的诗人,还可以多于苏轼家的诗人,因为曹操的儿子比苏洵的儿子多,按照粮食亩产的比例也理所当然地要占据上风,几妻几妾加起来给他生了十好几个。出于同一基因同一家教和同一文化氛围的孩子,本应该没有天才和傻子之分。比方长子曹昂,从小聪明不下曹丕和曹植,悔不该二十岁的那一年要昂着头跟随曹操攻打宛城,在掩护自己的爸爸和张绣的婶婶偷情以后逃跑的时候壮烈牺牲。同时牺牲的还有一个典韦叔叔,一个安民堂弟,一匹好马,以及无数的好兄弟。不然的话,曹昂也可以写一首《宛城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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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

《短歌行》的写作背景恢宏空前,作者平定北方,挥师南下,率领八十三万人马征讨东吴。这一天是建安十三年冬十一月十五日,是夜皓月当空,曹操下令在船上大摆酒宴,召开南下水军誓师大会,告诉众将,现在我要做诗了,我唱一句你们和一句吧!然后一手持杯,一手持枪,走到船头开口唱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众将和道:几何哇几何!曹操又唱道:“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众将又和道:苦多哇苦多!曹操又唱道:“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众将又和道:难忘啊难忘!曹操又唱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众将又和道:杜康啊杜康,我们要喝就喝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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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雄壮的军乐覆盖了滚滚长江的涛声,轰然响彻在浩瀚的江面与深沉的夜空之间,一次次惊飞夜宿江岸的水鸟。幸亏今晚没有西北风,不然就要随风吹到大江对面东吴的军营,吓倒那个以卵碰石的周郎了。曹操大笑着抬起左手,喝了一口杯中的杜康酒,半是润嗓半是再为自己助兴,接着唱时竟有能力把两句歌词连在了一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众将这次只能和上前面一句,后面一句怎么也记不住了,嘴上呜心里直犯疑惑,这不是《诗经》里的词儿吗,丞相这么大的一个诗人,怎么像收编别人的队伍一样也给收编过来啦?人家是说男女两个的事,唱给我们这些打仗的人听有什么用处!曹操却什么也感觉不到,耳边除了逼人心潮激动的军乐和催人热血沸腾的和声,再就只有自己气势非凡的领唱了,他就一往无前地往下唱着:“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众将一边呜噜一边又想,不还是《诗经》里的词儿吗,刚才只有两句,这一下子却来了四句,若是让对岸的孙仲谋听了去,还不得攻击我们丞相是抄袭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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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曹操唱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无枝可依”的时候,战船上的情况出现了一点变化,武将们还在南飞呀南飞呀、可依呀可依呀地和着,但是知识分子的声音却小了下去,甚至还有人小声地嘀咕着,等曹操把全诗唱完之后,有一个名叫刘馥的扬州刺史举手发言了,丞相啊,您刚才可说了一句不吉利的话!曹操问,我怎么不吉利了?刘刺史说,乌鸦是一种吃人死尸的鸟,您让它围着大树飞了三圈,最后还没个落脚处,那不是说咱们这次要死无葬身之地吗?曹操大怒,骂声你这张臭嘴,你才是乌鸦,老子杀了你!噗哧一枪刺去,就把这个刘刺史给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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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节又是小说家罗贯中编的,《三国志》中没有,罗贯中是想为赤壁大战曹军的惨败设置预兆,增添一点神秘的色彩,同时也再次加深对曹操专横和残暴的刻画。而且他还让这个倒霉的刺史姓刘,差点儿没让曹操怀疑是打入革命队伍的刘备的族弟,不然还会刺上两枪。几天以后,战争果然向着刘刺史不幸言中的结局走去,周郎的妙计,孔明的东风,黄盖的火船,将庞统献计让曹操连环一体的战船烧了个精打光,《短歌行》的作者真的成了一只无枝可依的乌鹊,险乎儿被烧死在大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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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心理是对强者充满着崇拜,而不苦苦纠缠道德,既然成者为王,那么王者之诗之词也就要大大地优于寇。历代的评论家对此诗的好评车载斗量,但也从来不失异样的声音。《短歌行》全长十六句三十二行,归根结蒂是最后两句四行,而结尾的“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又与开头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形成因为所以的关系,因为人的生命如此短暂,所以天下之人快来归我。诗人以吐哺的周公打比方,酒后吐真言,表达了自己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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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载,武王死后,周公旦代自己的侄儿成王处理政务,把自己的儿子伯禽送到鲁国,说了一段天下总理应当牢记的话:“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于天下亦不轻矣。然吾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南宋刘克庄读了《短歌行》,在《后村诗话》中忍不住愤然质问:“孔融、杨修俱毙其手,操之高深安在?身为汉相,而时人目以汉贼,乃以周公自拟,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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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状元陈沆在《诗比兴笺》里继续发问试问篇中《子衿》、《鹿鸣》之诗,‘契阔䜩谈之语,当作何解?且孟德吐握求贤之日,犹王莽谦恭下士之初,岂肯直吐鄙怀,公言逆者乎?其谬甚矣。”你哪是什么吐哺的周公?你明明是篡汉的王莽!后来曹操也发现他这个比方打错了,但不是人品之错,而是关系之错,成王姬诵是周公的侄子,魏王曹丕却是他的儿子。于是他对劝他称帝的部下们重新打了个比方说:“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

作者介绍:我是“玩命的淘啊淘”,执笔走天涯,与大家一起分享、了解中国的文化!

参考资料

《短歌行·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