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也就是将对方拘禁并限制其行动,在我国,公安局是有拘留权的。
一般来说,行政拘留不超过20天,司法拘留不超过15天,刑事拘留则是不超过37天。

相对而言,行政拘留是比较轻微的处罚,对于下类情况的人员,是可以不执行拘留的:
①还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
②已经年满16岁,但是未满18岁的,如果是第一次违反公安行政,可以不予以拘留;
③年龄比较大的老人。比如已经超过70岁,身体不太好的;

④已经怀孕的妇女,或是需要照顾一岁以下婴儿的妇女;
⑤违反治安管理,但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查处的,将不会再受到处罚;
⑥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的;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当然也有一些情况,公安机关是可以减轻行政处罚或者不处罚的:
①非法情况不严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
②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去消除或减轻非法后果,并获得受害者谅解的;

③被他人胁迫或欺骗而导致违法的;
④自愿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且如实讲述自己违法行为的;
⑤有立功表现的。

不过这只是针对行政拘留惩罚,如果是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就不适用以上情况了。司法、刑事拘留,除非是法院下达文件说能够解除羁押,否则是不会因为年龄或育儿等问题而释放的。

如果在押人员生了重病,是会被安排到外面的医院就医,但依然是有民警全程看着的,一旦情况稳定,就会重新接回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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