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视厂商是如何被打败的?是被更好的友商打败了,还是被可以替代的产品打败了呢?
很显然是后者具有更多的可能性,但是在其中,导致其落败的是贪婪,而贪婪吞噬了其的前行道路。
漏洞
那么电视有什么漏洞是可以针对的呢?从消费痛点的角度出发,电视消费者往往在观看电视时需要有固定的场所,且信号接收效果要好,并且一般情况下,电视的使用受众为家庭。

这些消费痛点在此前中,并没有被人们重视,但在移动互联网兴盛的时代,痛点显然成为了替代品厂商的吸引点。
而最大的对手不是电脑和手机,而是平板电脑。且一部分兼具通话功能的平板电脑在后期的竞争中,也改变了手机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相比电视,平板电脑的使用范围不受限制,在公交车等社会公共交通系统中,都可以不受限的使用,唯一的限制可能仅仅是网络。

相比手机而言,平板电脑的便利性有所缺失,视觉和听觉虽然强于手机体验,但是并不能完全的自由持握,也让平板电脑没有完全改变手机的地位。
即使少部分群体在选择中,偏向平板,但是消费痛点依旧存在。
除了平板电脑和手机对比电视形成了完全优势,导致其竞争尴尬之外。其实更尴尬的是电视厂商本身的作死行为,无限的付费模式,导致了其无法在竞争中掌握更多的筹码。
在早期的电视使用中,使用者除了需要购买电视之外,还需要缴纳有线信号的费用,才能正常的收看节目。

虽然费用并不多,且在合理范围,但是相比手机依托的互联网而言,有线电视本身存在一定的限制,除了电视台的广告之外,使用者往往无法在观看中暂停节目,而手机或是互联网电视则并不相同。
但是互联网电视的更新换代,并没有改变电视厂商的生存环境,杭州、江西等地的报道中,多家互联网电视厂商的电视收费事件层出不穷。
而本身同类项目在手机,或是平板电脑的使用环境中,并不涉及到费用的行为,也令电视败光了路人缘。

与一般的视频平台的VIP服务不同的是,涉及到乱收费问题的电视厂商,往往在购买电视后,需要进行电视本身的项目缴费。
但并不是有限信号的使用费用,而是需要购买互联网电视,观看新闻联播等电视台节目的使用权限。
在购买之后,消费者依旧看到的是转播信号,过程中依旧不能暂停。
但是反观手机,除了在直播时无法暂停之外,其实并没有影响,而在使用官方的APP后,搜索以及收藏往期节目的便利性,也大大的为手机观看新闻联播等电视节目加了分。

这样的情况,也导致电视形同虚设,虽然专业人士表示在音箱和视觉体验上,手机或是平板电脑等移动载体并不能超越电视。
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选择手机或是平板电脑的背后,除了便利性之外,更多的意义在于,消费者为了综合感受选择了平均化,而不是对单一功能进行过多的追求。
这也是发烧友在这个时代的价值,如果不对某种追求有过多的要求,那么消费者并不会对功能有过多的要求。

而电视厂商的乱收费也是一种作死现象,既然已经将产品与互联网关联,那么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除了有实际价值的增值服务需要付费之外,一般的转播权或许应该考虑免费给到消费者。
或是在付费后,给到更好的实际增值服务,再考虑收费。
但是千万不要学习房地产的做法,利用各种商业专家在公开场合中表示电视需要支持。
这样的做法并不会改变行业发展的现状,得到的结果也与房地产市场相同的是,即使做了让步,也没有更多的消费者给到积极看法。

付费需要价值,但是价值不是观念价值,而是实际的价值。
使用者本身的使用权利需要得到尊重,厂商想要挣钱也可以理解,但是盲目的增加收费项目,这无疑是将企业自身推向深渊的做法。
电视收费,或是服务收费很正常,但是在付费之外,厂商需要给到持续的价值输出,并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预期。

与手机不同的是,电视本身存在的缺陷本身构成了一个扣分项,如果后期没有更多的加分项去填补,那么电视厂商的生存情况将持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