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足不出户的网上购药日益成为时尚一族的新宠。但网络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同时,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和假劣药品提供了很大的隐匿空间。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以下提醒:
一、有些药不可以在网上销售。在药品类别中,网上仅允许销售非处方药(带有“国药准字”和“OTC”标识)。目前所有处方药都不允许在网上销售。网站作为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载体,所销售的非处方药的范围应在其许可证核准的药品经营范围之内。
有些网站发布的药品广告宣称能治疗某种疑难杂症的秘方药、高科技新药、便宜进口药、神奇疗效药,或者使用“药到病除”等绝对化语言,销售这些所谓“灵丹妙药”的网站很可能就是违法网站。消费者一定要有所警惕,主动核实售药网站资质和药品批准文号,避免上当受骗。
二、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要做到“知己知彼”、“谨慎选择”。
知己知彼:要知道自己要买的是什么。确认需要买的是药品的话,认准“国药准字、OTC标识”。网站上可能有许多其他产品供大家购买,甚至会遭遇网上客服推荐,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明确自己的需求。最好能有明确的诊断或医生指导以确认药品名称、规格等详细信息,防止买错药,引起纠纷,防止用错药,耽误病情。同时,看清楚对方卖的是什么。图片所标识的是否确是自己要购买的药品。
谨慎选择:请消费者在购买药品之前,关注网上药店的企业实体的资质(看网站公布的企业资质信息,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等)以及网上交易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许可证)。这些证照信息一般在购药的网站都可以查询。如有疑问,也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询。
三、在接*药收**品时,消费者要对药品外观进行查验,查看运输温度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要求。破损、受潮及污染的不应接收,运输温度与说明书标明的储存要求不符合的,不应接收。
四、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实体在本地的企业开设的网上药店购买药品。本地送货,时间短,效率高,药品在途中停留时间有限,相对来说质量更有保障,消费者可以更快接到药品,防止贻误病情。从本地企业设立的网上药店购买药品,万一发生问题,追溯相对容易。
五、网上购药与实体店当面交易有很大不同,对消费者来说,要举证药品有质量问题难度较大。因此再次提醒消费者:“网络有风险,购药须谨慎”。另外,以微店形式销售药品属于违法行为,欢迎消费者举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0527-84355811(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全国统一投诉举报平台)。
(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