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发卡数量上限。连续18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20%,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有银行开始主动调整相关政策,其中包括限制持卡人的信用卡持有数量。
近日,邮储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行信用卡卡片持有数量上限的公告》称,拟自2022年2月16日起对信用卡的持有数量做出调整:同一客户在该行持有的信用卡有效卡片数量上限为5张(含5张),如已达上限数量,将无法成功申请新卡,客户可通过销卡的方式,将名下有效卡片数量降至5张以下(不含5张),再次尝试申请。
此前,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开展个人开立多个信用卡账户的清理及新开立信用卡账户的数量限制工作,同一客户在兴业银行新开立信用卡账户时,持有该行当前状态正常的信用卡总数量不能超过8个。中信银行也对持有信用卡的数量采取了如下优化措施:同一客户在该行持有的主卡及附属卡有效卡数量合计上限为10张(含10张);同一客户每年度更新卡片(含新批卡、换卡、升降级)次数合计不超过10次(含10次);同一主卡客户累计最多可为10位客户申请附属卡(含10位)。
银行业曾经为了追求发卡量,低门槛甚至无门槛批卡,导致一人持有多张信用卡的情况十分普遍,信用卡发卡量爆发式的增长也给信用卡行业带来了一定的隐忧。
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98亿张,环比增长0.97%。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869.26亿元,环比增长6.26%,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04%。
“过去一段时间,银行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把发卡量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这一方面导致产生大量无效卡,是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存在无效卡被不法分子利用等潜在风险。此外,大力发卡可能导致客户准入门槛下降、过度授信等问题,会加大银行的信用风险。
有的持卡人过度依赖信用卡透支消费,陷入“以卡养卡”的境况,导致资金紧张、还款压力倍增;还有的持卡人将信用卡借款违规用于房地产、证券等领域,放大资金杠杆,容易导致个人或家庭财务不可持续,也致使金融机构风险累积。业内人士表示,对持卡人来说,根据个人的使用需求办卡,做到量入为出,合理消费。如果一人拥有多张信用卡,很可能会忘记某张信用卡的还款,逾期风险会增加,因此最好是控制信用卡的张数。
文字/刘畅
编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