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考作文的发展等级中有深刻,丰富,有文采,有创新,虽说要求选取四点中最突出的一点评分,一项明确要求“有文采”。具体表述为语词生动,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意蕴。在中考指挥棒的指引下,初中各阶段考试都沿用这一中考评分标准。文章“有文采”当然是锦上添花,但作为好作文标准有些不妥。
写作的目的是抒发思想感情,能把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准确地、流畅地表达出来,文从字顺,对初中学生来说,即已达标。精心雕琢语言,追求新意,追求文采,这是作家的事,与大部分初中学生无关,所以“有文采”这一硬性要求,不合语文教学的培养目标。
在教学实践中,可以发现很多学生在写作中对“有文采”有了应对之法: 背诵和引用好词好句增添文采,大量的使用排比、比喻、拟人等修辞吸引老师眼球,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地大胆地借用和生造词句营造意境……这些文章咋一看,很美,细读,句与句,段与段之间没有逻辑或气韵联系,经不起推敲,不知所云。可别说,这样的作文在中考中却很容易得高分,因为阅卷老师带着是否“有文采”的问号,用十几秒或者几十秒钟时间匆匆扫射一篇作文时,它正好能把“?”变成“!”。
更严重的是,为了“有文采”得高分,相当部分学生丢掉真人真事、真情实感,“我手写我心”这一写作基本要素,考试时抄范文。有些任课老师甚至要求学生应背作文。经过指点和训练,学生善于拼凑,组合式作文更是让评j卷老师防不胜防。
其实,就是作家,语言也有不同的风格,有的优美、亮丽,有的朴实、自然,用“有文采”来衡量,过于浅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