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员工荣辱与共,疫情期间,大家都应互相体谅,共克时艰。
成都市也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大家可以看看自己的企业符不符合条件,向工商注册地的就业局等相关部门去申请补贴;或者请直接查找工商注册地所在区的企业服务公众号,比如高新企业服务、锦江商务、中小微企业等,这一类公众号会更快发布自己区域内的政策信息,方便大家申请。
由于各个区政策不同,接下来提及的补贴有部分会注明区域,如果自己的公司不属于本区域,请咨询所在区域政策,以免跑空。
一、房租减免或补贴方面
1.成华区:依法登记且税务解缴关系在成华区、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的因疫情实施封控,导致临时性持续停业3天及以上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予1个月房租50%的补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提交申请,按要求填报《成华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补贴申请表》,并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2.针对全市,承租国有企业房屋政策:对合规承租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摊位、广告位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予提交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在原租金减免政策基础上,再减免2022年9月份租金。
3.高新区:
(1)对2022年以来纳入封管控的市场主体,经所属街道审核后,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扶持。对响应疫情管控要求,主动歇业的室内密闭性公共场所经营主体,经所属街道审核后,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扶持。
(2)援助受疫情制约明显的商贸业
帮扶以接触式、聚集性等为特征的商贸服务业纾困解难,促进重点企业复苏发展,对2022年在库的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企业和在地经营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和大中型超市等,给予每户10万元扶持。
(3)援助因疫情经营困难的会展业
对2022年以来因突发疫情影响导致其展览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0%以上的专业展览场馆企业,按照展览业务同比营业收入下降部分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已在成都高新区备案的展会活动,因突发疫情延期或取消的,按照延期2万元/场,取消5万元/场给予专业展览场馆企业补贴。
对2022年以来因突发疫情影响导致已备案的大中型会议活动延期或取消的会议型酒店企业,延期的会议按其场地收入的30%给予企业补贴,单笔不超过1万元;取消的会议按其场地收入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笔不超过2万元。
二、稳岗补贴方面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的政策,有以下一些政策:
1.补贴水电气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对2022年第四季度销售额(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下、1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业市场主体,免予提交实际发生水电气费用的证明材料,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水电气费补贴。
2.发放困难行业稳岗补贴。从2022年10月至12月,对零售、餐饮、旅游等22个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30人以上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根据本政策印发之日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每户企业每月补贴上限100万元,鼓励企业稳岗留岗。
3.补贴文旅企业平台退款手续费。对演艺、星级旅游饭店(含绿色饭店、文化主题饭店、智慧饭店等品牌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等文旅企业或机构,因2022年下半年疫情发生消费者全额退款的,退款产生的平台支付手续费,给予文旅企业或机构一次性全额补贴。
三、减免税费方面
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落实税费延期申报、延期缴纳政策,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或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缓缴期限最长3个月。
四、社会保险方面
1.帮助失业人员就业。对新增吸纳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或县,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3.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4.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5.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6.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金融支持方面
加大金融信贷惠企力度。积极用好国家各类再*款贷**再贴现支持政策和普惠小微*款贷**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对重点领域和困难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设立企业纾困专项*款贷**,向防疫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惠利率的纾困*款贷**。
上述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请根据需要尽快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