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是什么?
答: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规定,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主要有:办理退休手续时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交纳养老保险费用和职业年金;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具体可见《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冀人社发(2016)49号)文件。
2、申领基本养老金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员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需要履行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部公务员局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再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确定视同缴费年限,最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
3、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工作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参加革命工作年限(连续工龄),除冀人社发【2016】49号另有规定外,计算方法均按现行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工龄计算政策执行。
4、2014年10月1日前工作年限是否都视同缴费?
答:不一定。工作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参加革命工作年限(连续工龄)才可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对于改革前曾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根据人社部发 [2015] 28号文件规定,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确认或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5、试点期间的缴费怎么办? 答: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工作人员,试点期间(2014年9月30日前)形成的个人缴费本息采取记账方式划转至改革后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单独管理,退休时按照省政策规定支付给本人。改革前应缴未缴的和欠费的时间段还要补缴,放弃补缴的时间段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6、职业年金是怎么回事? 答: (1)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比例为:单位按8%缴纳,个人按4%缴纳,全部计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其中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职工按月只缴纳个人4%部分,单位部分按虚账计入,退休或调出时由财政部门一次性补齐本息记实个人账户。
(3) 职业年金基金全部归集到省,省统一委托第三方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7、退休当时计发的退休费(预发养老金)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工作人员退休时职务级别(岗位薪级)对应的2014年9月标准,按照老办法,乘以按照工作年限打折比例,计算预发基本退休费,生活补贴按当地同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确定。
8、退休“中人”养老金构成是什么?
答: 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人员为(“中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9、退休“中人”养老金什么时候按新办法计发?
答: 按照省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期间退休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我市在2020年2月已经启动按新办法开始计发。2021年3月18日,省已经下发 2018年 度退休人员待遇计算指数政策,对参保单位已经完成申报的,正在进行计发。
10、新办法计算的待遇标准和预发养老金的差额是否补发?
答:新办法计算的待遇标准和预发养老金的差额及按新办法待遇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后续进行补调补(扣)。
11、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答: (1)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2)参保单位足额缴纳职业年金后,市县进行账实匹配,基金按月上解到省,并按省规定的支付渠道与养老金同月发放,并兑现补发。
12、什么时间调整增加养老金?
答:按照省统一安排,在退休以后的下一年开始,每年8月左右,调整增加退休待遇工作,并且从1月份开始补发。当年退休人员不参与本年待遇调整。
13、影响退休“中人”养老金计算的因素有哪些?
答:经对全市2017年底前未兑现新办法待遇人员逐一摸底,对影响退休人员新办法待遇计算主要是极少数参保单位未能按时完成改革基金清算到账工作;小部分参保单位拖欠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部分退休“中人”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未认定,基金转移接续未到位,未及时补缴欠费、中断缴费、应保未保养老保险费以及档案资料不全等原因。对以上问题,日前,我市专门进行部署,利用4、5、6月时间,重点推进2018年底前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计发工作。另外,2019、2020年度退休人员待遇计算指数政策,省正在加快制定,请退休“中人”给予理解。待政策完善、资金到位后,我们将开足马力、加班加点、力争新办法计发第一时间在我市落地。同时,也提醒参保单位要按时缴费,到龄退休人员督促参保单位补足欠费,尽快完善手续,及时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以免影响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