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照片
■事件回顾
近日,一则名为“女子奔丧请假4天被扣3000元工资”的话题消息冲上热搜,引起大众广泛关注。
李女士是长沙一家传媒公司的女主播,上个月因奶奶意外去世,她向公司申请了休假4天回家奔丧,超过当月规定休假时长1天。李女士被告知,10月份的工资里,她将被扣除4000元底薪,绩效部分只能拿到当月绩效的60%,最后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我说我要向劳动局咨询,负责人就把我踢出工作群聊了。”李女士说。
请假前李女士被告知,超过原有假3天就要扣除保底工资,她认为自己只超出了1天,不至于面临这么严重的“罚款”。而负责人称,公司规定只允许一次性请假3天,超期便扣除保底工资。公司负责人还表示“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也只有1-3天丧假”。公司负责人称,此前他们在开会时,明确说明过请假制度。“我们开会时强调过相关制度,李女士在开会时就出现过迟到的行为。”
目前,双方仍然就此事在进行进一步协商。李女士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她会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网友声音
对于此事件,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有人就公司给出的“奶奶不是直系亲属”说法表示不认同,有网友留言:“民法典规定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其中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也有网友表示:“奶奶确实属于直系亲属,但是法定丧假范围内的三代直系亲属只包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不包括祖父母。”
还有网友就公司扣员工3000元工资的做法表示不满,有网友说:“超一天假期扣三千的话,如果多超两天是不是要倒付公司钱了?”也有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这样的公司太多了,我之前就碰到过,请假不仅要扣工资,还要扣社保……”
另外,有网友认为,该员工因奶奶去世公司只给予3天休假,超过1天休假,可以按照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的计发工资,扣除3000元底薪“不符合情理。”
■专家解读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丧假仅限于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其他亲属去世的,职工原则上不享受带薪丧假。而职工直系亲属指的是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奶奶去世,确实不属于可享受丧假的直系亲属。
刘明表示,本次事件存在诸多争议点。一般而言,主播签订的《独家经济合作协议》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但李女士和该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还得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判断。
对于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就把员工“踢出工作群”的行为,刘明表示,如果双方构成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此外,工资不按合同支付、在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等行为,都构成违法。如果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整理 朱兰英 摄影 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