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一起来看海关如何处理
不合格跨境电商食品
跨境电商须知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发展迅猛,消费者们在家即可下单购买全球商品,在跨境电商商品中,食品、奶粉等的销量非常火爆。海关作为新时代的“国门卫士”,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积极强化部门协调监管,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检验、查验力度,坚决筑牢进口食品国门安全防线,切切实实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对不合格等不适合在国内销售的跨境电商商品,海关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置,避免不良商品流入国内消费者手中。
今年以来,天府新区海关共销毁食品、奶粉等不适合在国内销售的跨境电商商品共计9725件,货值88余万元。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海关对于不适合在国内销售的跨境电商商品如何进行后续监管:
一、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总署公告〔2018〕194号)规定:“因超过保质期或有效期、商品或包装损毁、不符合我国有关监管政策等不适合境内销售的跨境电商商品,企业可申请办理退运或销毁手续”。

企业申请销毁需委托有资质的相关销毁处置单位进行销毁。销毁过程海关派员全程监督。

销毁资料准备:
1
商品销毁申请,包含申请商品销毁原因;
2
商品销毁清单,按照物流账册备案料号,列明销毁商品名称、数量、价值以及备案序号等;
3
销毁处置单位的资质证明,及企业与该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
4
销毁处置方案,包含处置方式以及销毁处置后有无收入;
5
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销毁处置流程 :
1
企业提交销毁申请及随附资料;
2
验核销毁资料,核实销毁商品实际状态;
3
符合销毁条件的,由海关派员负责监督销毁,文件规定必要时由海关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督销毁。销毁过程中由双人监督销毁,并留存销毁视频或图片;
4
销毁完成后,根据销毁处置报告,核减账册底账数据。


二、跨境电商保税货物存储超期或自愿声明放弃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海关总署令91号)企业存储时间超过规定的三个月且不退运出境的、企业自主声明放弃货物,由海关现场业务部门向相关职能部门对货物进行鉴定和价格评估,对有变卖价值的按变卖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对没有变卖价值的由现场业务部门进行销毁。

来源 | 成都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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