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初遇
我原以为自己是女主,结果我连女配都算不上。我最多算是个多才多艺的NPC(非玩家角色)。
前两天,我刚接到通知。作为拯救系统的快穿实习生,我将会迎来我人生中第一个任务。
按理说,正式任务是排不上我的才对。因为在模拟训练中,我成绩斐然。具体表现如下:
1.在修仙文中,穿越成女主。本来的大结局应该是男女主角经历重重磨难,最终一起得道升仙,成了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经过我不懈努力,男主坠魔了,不仅生灵涂炭无恶不作。结果仙界的都被他杀的不剩几个。
2.在霸道总裁文中,经过不可描述的一晚后,女主带球跑了。男主一面开拓自己的商业帝国,一面不惜代价的找女主。结局应该是男主事业爱情双丰收。我,让男主悟了。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在某个寺庙里对我说:“贫僧一心向佛早已看破红尘,施主也莫寻我了。”
.........
不愧是我
所以,当这个任务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激动的泪水从嘴角流了下来。
为了一雪前耻,我在某乎上恶补了霸道总裁文,病娇文,深宫文还有同人文。
只是,当我从破茅草屋醒来的时候。人算不如天算,我万万没想到是青梅竹马文。那种感觉就像期末考试你努力复习完了所有非重点章节,却完美的避开了重点章。
我严重怀疑主系统大大的居心,难道是良心发现又或者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想来吃吃清粥小菜。
“咳咳~”熟悉的最炫民族风的前调结束后,一咳嗽声响起。
我惯性的从口袋里摸索口罩,防范意识还是很重要的。
“你好,我是1414号系统。本次任务将由我为你下达指令。”系统的声音再次响起。
“你别找了,这是古风文。你找个X(消音,不能带坏小孩子)的口罩。”系统它终于忍不住吐槽我了。
“哦,那我能不能换一个系统。你这名字不好听,不吉利。”我忍不住吐槽两句,不知是不是受霸道总裁影响,我有些信因果。比如系统名字不吉利是因,那我完不成任务就是果。
系统终于爆发了:“彼此彼此,毕殊你不要人身攻击啊,你以为我愿意跟你啊。还不是其他系统都跟的是主角快穿,再不济也是个配角快穿。”
我惊讶的看着它:“那我是啥。”
系统鄙视的看了下我:“npc”
这个故事大致讲的是男主沈煜和女主秦欢青梅竹马 ,两小无猜。一直都是互相喜欢却又不敢表露心迹,经过爱慕男主的绿茶女配于落落的阴谋阳谋的一系列神操作。终于将男主推向了女主。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青梅绿茶不是绝配,青梅竹马才是。
我为什么会强调自己是个多才多艺的npc呢?因为此时的我正在我不足两平方的臭豆腐摊儿面前。
看着女配拉着男主说:“煜哥哥,我一直记得你喜欢绿豆糕。所以落落特意去城南的天香阁买的。你尝尝呢?”说着她举起手将一块儿糕点递到男主嘴边。
我正在磕着瓜子,男主转过头看着我完美的避开了女配的动作。
“人总是会变得,以前喜欢的如若是遇到更好的,就会选择更好的。”男主慢悠悠的说。
我内心直呼:“渣男啊~”
沈煜继续说道:“我以前喜欢吃甜食,但如今觉得这臭豆腐更合我的胃口些。”
忽然被cue到的我表示:“这位爷你说的真对,我们这臭豆腐手艺可是祖传的。在这北城绝对找不出比我们还正宗的。”
为了有说服力我还吃了一块儿。那感觉.......不提也罢。
沈煜看了看我,丢下了一两银子端了一份儿臭豆腐就走了。
“啧啧~不愧为男主,帅气又多金。十文一份的臭豆腐,他给我了一两银子。这样下去,富甲天下指日可待呀。”我开心的将那一两银子放进怀里。
等有钱了,南风馆,我也是想去的。左拥右抱不是梦。越想越觉得打工人,打工魂。打工方为人上人。(不要想多了,字面意思)
系统又张开了它口吐芬芳的小嘴:“先擦擦你牙齿上的葱花,再流口水。”
所以......社死现场?
第二次见男主,我是倒夜香的小可爱。
众所周知,我们这样的职业是市容市貌不可或缺的存在。
当我被系统从床上拉起来的时候,我看了看才三更的天。我突然想干脆让男主也黑化了吧实在不行悟了也不错。等这世界崩塌了,我就可以回去了。
系统没好气的说:“收起你的小九九,如果你这次任务完成不了。作为没有实体存在且kpi持续不达标的你,只有和这个世界一起.....”。
谢邀,有被吓到。
我突然觉得,早睡早起也挺好的。
我终于挑完夜香,坐在包子铺门口等开门。一个穿着夜行衣的男人从天而降,他用*首匕**抵着我的脖子。虽然模拟的时候,我遇到过被绑架,被当众泼红酒,被用枪抵着头......
但是真正遇到这种情况我是慌的。眼泪鼻涕都忍不住流了下来。
我边哭边说:“大侠,小的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看见。”
“你别哭了”身后男子的声音响起。
我才发现这是男主,他从袖子里拿出一张手帕递给了我。
当时男主在我心里的形象伟岸了起来:“帅气多金加怜香惜玉。”
那个被我滤镜加持的男主缓缓开口:“你别哭了,丑得我伤口疼。”
.......
多好一个男主,可惜长了张嘴。
按照系统传过来的信息,如今皇位争夺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朝中各方势力都已站队。沈煜也不例外,男主嘛总是选择的最后登上皇位的。不过为了增加故事的曲折性,男主总会被其他方*压打**甚至下落不明,到最后逞着读者没注意,啊呸,应该是逞着各方势力以为大局已定时来个釜底抽薪,从此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此时的剧情是,沈煜偷偷潜入某个作恶多端的王府收集犯罪证据,不幸落入圈套。他负伤归来,一路躲过追杀。最终倒在了女主的怀里,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情谊更加深厚。这也成为男女主感情升温的小插曲。
沈煜看了看擦眼泪的我,又看了看我的夜香桶,神色凝重。
“你的臭豆腐?”
我的白眼都快翻出天际了,如果我有一个遥控器我会按两倍速加快剧情。但是,我没有。我只能看着他的左臂的伤口流着血。血液打湿了黑色的夜行衣,我心里嘀咕着:“女主快来啊,这里要死人啦。再不来你就要守活寡啦。”
沈煜靠在树干上,额头因疼痛泛出一丝薄汗。我看着巷口,左等右等也没看见女主来。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语文课上没学懂这句话的我。现在懂了。
女主没等来,倒等来了追杀沈煜的人。
“倒夜香的,你有没有看到什么人从这里跑过。”为首的胖子拿着剑问我。
我连连点头,藏在夜香桶后的沈煜握紧了拳头。
“我看见了,他往那边儿跑了。还流了好多血。”我颤颤巍巍的说着并指了指前方。
等那群人都走了,我感觉我有点儿悲伤。
我终于接受我是npc的设定了,我以为是系统骗我的。毕竟恶毒女配快穿后和男主双宿双飞的快穿类这两年很火。
但就在此时此刻,我知道什么攻略男主男二反派都跟我没关系了。
第一次,身为臭豆腐摊主的我是男主用来拒绝女配的npc。
这一次,作为夜香从业者的我是男主受伤后用来掩盖血腥味的npc。
话说回来,我觉得女主绝对是拖延症患者。沈煜此刻疼的牙齿紧紧的咬着嘴唇。看的我都心疼了,这白皙的面容,完美的五官。我的手顺着他的眉毛滑到他的唇。
我吞了吞口水:“这男主太可了。”
然后我滑到了他的腹肌上,我的天人鱼线。我的脑海里小毕殊眼冒桃心的时候,一只手握着我的手腕制止了我往下的动作。
他的脸颊和耳朵微红。我看了看他,甩开了他的手。毕竟他现在不是我的对手。
我从我的口袋里拿出一颗止疼药塞进他的嘴里。又拿出一捆纱布,撕开他的衣服。将他腰部的伤口包扎好。主要是怕女主没来,男主挂了。
终于我们的女主秦欢姗姗来迟,如果说在见到女主以前我对沈煜有一小丢丢的喜欢的话,看见女主后。我的贼心它说它死了。
仅凭语文从来都不及格的我来说,用尽我毕生所学是形容不出秦欢的美貌。我只知道倾国倾城,举世无双。
她和沈煜才是男才女貌,天作之合。
我躲在墙角,看见沈煜一步步走到秦欢面前,倒了下去。他的头搭在秦欢的肩膀上。看着两人渐行渐远,我挑起我的夜香桶准备回茅草屋补觉。
(二)反派也很乖
没有任务的时候,我还是很悠闲地。现在的我,摸着我发瘪的肚皮,盯着前方受伤的兔子。我抱着兔子还是决定先找些水果果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本来我打算开辟《舌尖上的快穿》新栏目,出一期冷吃兔的教程。但是考虑到很多读者对于兔子的喜爱,我忍住了。毕竟我也喜欢兔子,是作为一个四川人对于兔子最纯粹的喜爱。
当我的冷吃兔和鲜椒兔儿上桌后,屋外一声闷响。

在经过两分钟的思考后,我仓鼠藏食式的走出了房门。
一白衣男子倒在了我的院子里,1414正在接收任务。我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的将该男子往屋外拖。
你,没有看错。就是屋外拖。大家都懂,路边的男人不能随便捡。轻则李承邺重则傅慎行。
至于,此时此刻他为什么躺在我床上。因为我想了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人美心善是我。
1414:难道不是因为你看清楚他脸后,见色起意?
我捂住了它的嘴,大家不要信,它是个系统它不懂。它不懂我的花花肠子。
话说,他身上也没有伤口啊,为什么会昏迷不醒。难道中毒了?等我拿出那根筷子一般细的银针时,我对着他的头顶比划了一下。
1414背冒冷汗:“你先放下*器武**,有话好好说。这是反派,还要靠他走剧情的。”
我看着眼前这个叫莫逸的反派问1414:“他怎么了?为什么还不醒?”
1414:“你摸摸他额头。”
“哇,好暖和。”
看着1414散发出的不善目光,我觉得我没说对话。
“啊,好烫。”毕某人第一次精湛的演技奉献给了这句台词。
我立马意识到不对,重感冒。嗯.......?我往我的口袋里摸索着口罩......
1414看着我的动作,它被气到死机了。留下一句:“*要亡天**我”后就黑屏了。
经过我没日没夜的细心照料,反派他终于更加严重了。
哎,没办法。我拿着我为数不多的银两请了大夫。
服下药后,在第三个清晨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莫逸醒了,我天花乱坠的吹嘘着我如何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他温柔地向我道谢。为什么是好消息?一个npc讨好反派能干嘛?当然是为了保命咯。
坏消息是1414终于经过小事重启,大事重装以后恢复了正常。当然他是带着任务来的。
莫逸看了看满身补丁的,拿着破碗杵着竹竿的我满脸好(xian)奇(qi):“你这是?”
我语重心长的说:“工作。”
我正葛优躺的靠着墙角,面前的破碗里有半个馒头。刚才卖馒头的老板嫌我挡了他的生意,甩给我了一个然后请我走(gun)远一些。
在我百无聊奈之际,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秦欢,不要以为你和煜哥哥走的近一些,他就喜欢你。”
这盛气凌人的声音非我们女二于落落莫属。
秦欢倒是一脸不以为然的看着于落落:“我从未妄想过。”
于落落不依不饶的说:“那样最好,龙生龙凤生凤,你最好清楚自己的地位。煜哥哥那样的人只有我才配得上。而你......”
她看了看我。
我不乐意了,我好歹也是一个女的吧。然后我低头看了看我那一马平川的胸膛。对不起,打扰了。
说完,两人继续就着陈年旧事说个不停。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于落落单方面输出,秦欢偶尔给她一个眼神让她自我领会。
“好看吗?”身后响起富有磁性的声音。
“好看,要是有盘花生米有壶酒就更棒了。”
我还在想经过重启重装的1414就是不一样,声音都这么像男主。桥豆麻得,男主......
果不其然,我一转身就看到男主黑得像煤炭一样的脸。
“大人,你别听秦小姐乱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 这满满的求生欲。
“比起这件事,我更想知道你是谁。”
我被沈煜拉到了死胡同。此时他将我环在他与墙壁之间。
“说吧,你是谁派来的。”他的眼神充满杀意。
看着他迷人的眼睛,我在想小说里说的饼形统计图如果是用这双眼睛,该是怎样的。
他重复着问我,将我从幻想拉回了现实。
我硬了,拳头真的硬了。
我觉得他在*辱侮**我:“哪一个雇主会让他手下又卖臭豆腐,又倒夜香如今还来乞讨。”
“*底卧**都是什么迎春楼的头牌,什么贴身丫鬟,贴身侍卫。我一个努力生活的老百姓被你说成*底卧**,请你不要*辱侮**那么传奇性的职业。”
我越说越委屈,沈煜反倒是有些手足无措。他说:“所以,你的祖传手艺养活不了你自己?”
“嗯,开销挺大的。”我擦干了眼泪解释道。
我正在想如何金蝉脱壳时,我看见沈煜后腿了几步。我被人拎了出来拉到他的身后。我抬头一看,莫逸正盯着沈煜。
腐眼看人基

“所以你的营生就是这个?”莫逸走了几步停下来问我。
“嗯。”
“以后,我来养你。”他的声音开始有了情绪,是让人心有为之一震的温柔。
看这比我臭豆腐摊儿还大的大门,我着实慕了。转眼一想,我从今以后就要住在这里了,我又好了。
莫逸是个闲散王爷,当年皇上饮酒后误宠幸了一个宫女的后果。(在此提示行车不规范.....)因为母妃身份不高,什么夺嫡大戏自然与他无关。
虽然不参与夺嫡,但是他成了同父异母兄弟的出气包。什么大雪天被罚跪在室外,什么背锅专业户。就是好事永远轮不到他,坏事都是他的。
不是我吹牛,这样的人设放到隔壁病娇文,再隔壁的攻略反派文哪个不是妥妥的男主戏份。
可惜了,可惜了。
我屁股还没坐热,1414号就吼我了。那平地一声吼,真的让本小鸟依人的npc*男猛**落泪。
“你不能在这儿。”
我抱着柱子:“除非你今天杀了我,我才不要回那个家徒四壁的破茅草屋。”
1414明显没有想到我这么有骨气:“你是npc,不能跟主角太亲近了。”
我:“你不要学某川普搞伪ren权啊。社交自由是我的权力。”
人与人的谈判,最终能不能达成一致。往往取决于对方的诚意。
1414叹了口气,他意识到我难得的智商在线。于是他亮出了底牌:“南风馆公款消费。”
我缓缓的放下了我的脚,松开了我的手。

莫逸看着我要走,蹙着眉问道:“可是府上招待不周?”
我摆了摆手,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兄台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我一走。屋后的兔子没人照料。我实在是不放心啊。”
莫逸看着我纠结的表情:“没想到小姐还如此有爱心。是我欠考虑了。”
兔子瑟瑟发抖:“你,礼貌吗?
(三)南风阁的小哥哥
我毕汉三又回来了,这茅草屋虽然比不上莫逸的王爷府。但是我这个手艺,我又学会了酱烧兔(四川人强力推荐)。
几日后。
南风馆外,我羞涩的看着招牌然后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的日子一直过的紧巴巴的。我万万没想到我的梦想就在今天即将实现。
既然系统说了公款消费。我准备开始报复性的消费。
什么书生气小哥哥,什么阳光帅气型小哥哥,各种类型我都喊了个遍。八块腹肌的小哥哥,集美们你们见过吗?反正我只有一块。
正在我蹑手蹑脚提着裙子走进帅哥的包围圈之时,系统它开口了:“此次剧情是,沈煜寻着线索追查至此,却不料被细作发现。两人在南风馆开始了激烈的打斗,细作渐渐败下阵来。为了逃跑,他挟持了一名花天酒地的客人。”
不用我说,各位已经知道那位花天酒地的客人就是毕某人。
在此我还是想给各位一个忠告: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说时迟那时快,我争分夺秒的看着各位小哥哥。我开心的吃着小哥哥们递来的葡萄,甜枣,花生米........还有刀子。
刀子?刀子!
如各位看官所视,我被挟持了。沈煜追了上来,他看着被挟持的人是我。一副豁然开朗的表情看着我:“开销是挺大的。”
细作说:“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杀了她。”
等一下,等一下。
你们听出来了,这里有两个等一下。第一声等一下是沈煜说的,第二声是我喊的。
细作和沈煜狐疑地看着我。我用食指和中指将刀片从脖子上移开。小跑了两步,将桌上子小二刚端上来的烤鸭狼吞虎咽的放进了口里。
等我喝下一杯茶顺了顺后,我打了个饱嗝。
在正反派的注视下我又将刀子抵在了我脖子上。
鸦雀无声......
为了打破僵局,我决定说些什么:“那个烤鸭要热的才好吃。”
我抬起头一只脚抖着地,我眨着眼睛看着沈煜。任谁看,都会觉得我是在挑衅沈煜。
细作他没好气的开口了:“妹子,你表现的怕一些。这不是演习,我再说一遍这不是演习。”
这有些为难我,于是我扯着嗓子大声呼救:“快救救我,我不想死啊。”
围观的群众尴尬的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那个,再不行也是条命吧。”
我还在酝酿情绪准备接下来的演技,沈煜一支飞镖扎进了细作的胸膛。一招致命,我的脖子上泛出一串血珠。
在细作断气之前,我指了指他的伤口:“大*疼哥**吗?”
他说出了自己的遗言:“疼”
我认同的点了点头:“可疼可疼了呢。”
沈煜走到我面前,拉着我的手就要往外走。我使出了我的绝技,抱大腿。节约是我一向坚持的消费理念。既然钱都花了,小哥哥的手都没拉着,着实浪费。
沈煜看着考拉一样的我抱着他,让他寸步难行。他黑脸了:“怎么,舍不得?”
我委屈巴巴的看着他:“来都来了。”
沈煜的脸更黑了。他拎小鸡一样的姿势将我拎出了南风馆。看着心灰意冷的我他解释说:“怕有同伙。”
就这样,我的南风馆一日游还没怎么开始,就结束了。
我是npc,自然而然那些主流剧情跟我没关系。为了生活,我依然卖臭豆腐,倒夜香偶尔也兼职。这样的生活过久了,我反而觉得充实。模拟训练的时候,过的都是别人的人生。虽然现在作为了一个npc,除了任务以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可以自我掌控的。
莫逸空闲的时间也会找我闲聊,顺便看看屋后的兔子。我告诉他一共有15只。其实我是骗他的,数字说的越庞大显得我越有责任心。
很奇怪,每次莫逸走后我的后院总会是不多不少的15只兔子。
莫逸问我:“如果你被最亲近的人背叛了怎么办?”
说实话,我一般乐于解决世界三大难题。它们分别是,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
当莫逸问我的时候,我仔细考虑了下:“用遍体凌伤换相识一场,也算是有始有终了吧。”
为了显得很高深,我说了句自己都不是很懂的话。我其实很想问:“我有什么可值得背叛的,难道想继承我的产业?”越想越觉得,就离谱。
看着莫逸第108次走错了方向,我没有纠正他了。这个路痴,总得自己上回当才能印象深刻。
我看了一眼竹林,后面黑衣男子的衣角露了出来。我摇摇头,任他去吧。
沈煜一直都是很谨慎的,每一次事故现场都有我。二傻子都会起疑心吧?他一直跟着我,除了偶尔跟莫逸小聚一会儿。大多数我都是一个人,勤勤恳恳的生活。
他认定了是天意,其实是蓄意。MD,敢情就我一个npc就使劲儿造我呗。
三更,我坐在那棵树下等包子铺开门。沈煜偶然经过,他坐了下来。将一包糖糕递给了我,顺势坐在我的旁边。
国家非遗传传承人抬杠选手的我。
“你不喜欢的就给我啊?”我将糖糕放进怀里。
“你不喜欢吃甜食吗?”沈煜有些惊讶,毕竟每次看见我几乎都是在吃或者在吃的路上。
“甜食会给人幸福感,但是终究有些短暂。总是太过执着于不属于自己的,会受伤害的。”
例如,甜食吃多了会长虫牙的。
慢慢的,沈煜偶尔给我带一些小玩意儿。我觉得他对我有所图,但是我除了长得还可以,会炸臭豆腐,兔子做的不错,力大如牛以外我不知道,他在图我什么?
我这个人虽然不靠谱,但是我怕我的脑瓜装太多疑惑。
他反而开口了:“为什么你好像总是没心没肺的活着。好像永远乐观永远快乐。”
有被夸到,谢谢。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我不惧怕生活中的任何困难。”
他的眼里满是惊喜和赞扬。
我继续说:“因为任何困难都能战胜我。”

他尴尬的扯了扯嘴角。
渐渐的,莫逸和沈煜成了我来这个世界的唯二的好朋友。
(四)熊出没
你们肯定想让我尝试新的职业了。
此时,我和另外两个人偷偷摸摸的守在一处破庙外。
“这位兄台,如何称呼?”
那个满脸横肉的男人说:“熊大”
我:.......
这届作者不好带啊,都是些什么起名鬼才。
我看了一眼另一个:“那这位兄台一定是熊二了。”

那个男人满眼崇拜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激动的想要说些什么。我点了点头,做出了制止的动作。表示我都懂。
“那兄台如何称呼?”他们看着我礼貌的问了问。
“光头强?”
熊二开口了:“哎,不是叫毕....”他还没说完就被熊大捂住了嘴。
我也没多想。往破庙走了去。
秦欢和于落落被锁在里面。我打开门走了进去。于落落哭的暴雨梨花的,秦欢却清高的要命。
你们肯定想知道我此时的职业?一个绑匪,说实话和我想象的有些差距。
我以为我的背后是乌泱乌泱的一群人,我站在前面大喊:“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男人来。”
1414看智障一般看着我:“那是山匪!”
差不多啦。
看过我文的大佬们都知道,我是一个随时面临失业的人。我看了看女配于落落,心生一计。
万一这个女配被重生文系统看上了呢?我跳槽还带业绩多棒。
“小仙女,你长得好漂亮。”
于落落看着我夸她,她立马不哭了。开始给我讲她妆容里的小技巧,讲哪家铺子里的胭脂水粉不容易脱妆。
我看时机成熟便给她传输女人当自强的观念,还告诉她:“心中无男人,拔刀自然神。剑谱第一页,忘掉爱。”
于落落说她不会练剑的只会女红,但是她明白我的意思。还抱着我视我为知己。
我也好喜欢她,毕竟这年头这么好骗的乖乖不多了。
屋外传来打斗声,我连忙起身看。熊大熊二进来将我和秦欢押了出去。
嗯.....大哥们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我们是同伙呀。
沈煜的一队人从后面救走了于落落。
熊大说:“两个人我都喂了毒药,但解药只有一颗。你只能选择救一个。”
看着两个人一本正经的样子我都想笑了,无中生毒?
沈煜握紧了手中的剑,他撇过头没看我。手的方向指了指秦欢:“她。”
意料之中又有些意料之外。我以为他会稍微迟疑一下,毕竟我们是朋友的。
熊二拉着我往外跑,熊大将秦欢推进沈煜怀里。丢了一颗麦丽素给他。
我回头正好对上沈煜那双满是忧愁的眼睛。
“呵,男人。该忧愁的是我才对吧。”
后面有人追来,熊大又丢了一颗烟雾弹。
“妹子,你别难过。男人都是靠不住的。”熊二看着发呆的我拍了拍我的肩。
万万没想到,我才劝女配别信男人。如今这回旋镖回到了我自己身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绕过谁啊?
沈煜将秦欢送到了山下。打算独自一人返回去。
秦欢叫住他:“沈煜,你可知她是绑匪是不会出事的。”
沈煜愣了一下:“我不想她有一点儿闪失。”
他走了两步想起绑匪的身手都不在自己之下,遂退了回来。
“秦欢,如若我回不来。替我照顾好沈家。”
为了道歉,熊大熊二给我摘了很多野果。逞我睡着了就偷偷遛走了。
虽然,但是这是哪里。一天后,我成功的走回了原地。
非常开心的遇到了动物世界里才有的野猪。你问我想法?我能有啥想法,逃命呗。
我和野猪之间展开了拉锯战,本来我可以爬上前方的大树。前提是我没被石头绊倒的话,此时我正以狗吃屎的样子跟大地母亲有了亲密接触。
算了,死就死吧。这破世界老娘早就不想待了。
不知为何?我的脑海里闪过沈煜那张臭脸。
一把剑直直的从我身边飞了过去。野猪发出了猪生中最后一声怒吼。
我爬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泥巴。
沈煜一步步向我走来,那双略带血丝的眼睛尽显疲惫。他将我拉入怀里,紧紧抱着。一个劲儿的说:“对不起。”
我将鼻子抵在他的胸前,清冷的檀香味中带了一丝汗味。熏的我鼻头一酸,有点儿想哭。
他看了看我摔破的膝盖,打算弯腰将我抱起。
“小殊”远处传来莫逸的声音。我立马后退了两步,将沈煜推开了。
莫逸带着一小队人。看见我后满是惊喜,他的目光落到沈煜身上时有一丝疑惑。
我一瘸一拐的将野猪拖到沈煜面前:“谢谢”
莫逸将我拦腰抱起。我这是体验了一把女主的快乐?
我自然而然进了莫逸的王府养伤。他除了陪我的时间以外,偶尔也会出府逛逛。
听说,莫逸心仪秦欢。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突然想沈煜怎么办?
(五)七夕快乐
等我再次出府的时候,是七夕节。
一大早一群丫鬟就来给我梳洗打扮。看着镜子里人模狗样的我,啊tui~看着镜子里美若天仙的我。我都被自己美到了。
为什么说我是美的呢?因为莫逸看见我的时候楞了一下,随即笑着说:“小殊真好看。”
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的回头率是有七八层的。想当初我当乞丐的时候,别人看都不看我一眼。此时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
女生打扮自己的目的是取悦自己,如若有人赞赏那更是好的。
所以,此时我想告诉各位小仙女。取悦别人容易,但是取悦自己才是最棒的。(纯属个人观点)
我跟在莫逸身后,看着街上的情侣满眼爱意。
我:我是一只成熟的单身狗了,我要自己学会找狗粮。
我看着卖糖葫芦的发呆,莫逸买了一根给我。
“想吃?”
我摇了摇头:“今天人这么多,我该来摆摊卖臭豆腐的。得赚好多?”
莫逸无奈地看着我。
“小殊殊”
这么可爱的声音,当然是我们的女二于落落啦。
自从我卧床休养以后,她每天都来陪我聊天解闷聊八卦。
她说:“沈煜和秦欢手都还没拉,沈煜和秦欢最近吵架了.......”
哎,真的是操碎了我这个老母亲的心。韩剧八集定律人家都亲上了,你们倒好。我穿过来一年半,你们手都没拉。
落落挽着我,我看了一眼前面的沈煜和秦欢。我决定神助攻一下。
“小孩儿,你把花送给那位姐姐。就说是身旁的哥哥送的。”我悄悄地拉着落落拦住了卖花的小姑娘。
看着小孩儿照着我的指示去了,秦欢的脸都红了。
有戏嘛。
“小殊殊,没有人送花给你。你不难过吗?”
于落落那张婴儿肥的脸有些落寞。
我捏了捏她肉嘟嘟的脸:“笑死,鲜花而已。我的坟头会长的。”
远处的天空绽放出一朵朵绚烂的烟花。人群开始往那边聚集,我和于落落走丢了。

大家都懂,我这个人防范意识很强的。人多的地方我是不去的。
我顺着楼梯,爬上了城墙。与身后烟花的绽放声相比,此处显得格外寂静。我想曾经也幻想过晨露烹茶。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压力的增大。似乎努力活下去,争口气成了生活全部的意义。
远处吹来的风,让我打了个冷颤,瞬间变得清醒。
忽然身上被人披了一件披风,瞬间暖和不少。
沈煜将一束花递给了我:“好好活着不好吗?”
我:........话是没有错啦,但是送菊花是什么意思?
我们两个坐在城墙上,看着上空的满天繁星。身后的巨大花朵。人来人往的街道,吆喝的小贩,都充满了烟火气。
“沈煜”我摸着城墙上岁月留下的痕迹低声喊道。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怎么了?”
“你能不能不要黑化也不要看破红尘?你看这个世界多好,每个人都在努力生活。都在爱和被爱.....”我的声音越来越小,心跟着疼了一下。
沈煜一直盯着我,过了一会儿他温柔地说:“好。”
我们的距离很近,两人的衣袖在风中相互交织。
从城楼下来以后,莫逸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腕。将一只花灯递给我手里,是兔子样式的。
我好想吃..........
1414终于上线了:“你闭嘴,别煞风景。”
沈煜一言不发的盯着莫逸拉着我的手。秦欢在他耳边低语:“如今,你还相信她吗?”
伤好以后,我就搬回了茅草屋。日子一如往常那般平淡。只是除了沈煜和莫逸这两个常客以外,于落落也经常缠着我。
1414随时都在叹气。
1414语重心长的说:“你真的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宿主。毕殊,你别太走心了。他们都是书中人,说白了都是纸片人。投入太多感情,对谁都不好。”
我突然想起了修仙文中的那个男主,据说他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天才。为了让他修身养性,天道杀了他所有亲人,让他无依无靠。在被欺辱中长大,所有人都对他展现出了人性的恶。
天道却要他得道升仙,去庇护那些人。多笑话。
为了变成富婆,也为了让自己不动心。我更加努力的兼职。此时,我来天香楼已经快一周了。

当我和老板娘蹲在柜台后聊八卦的时候。小二说有人亲点我去添酒。
刚进去,我就看见秦欢满脸防备地看着我。
我站在沈煜身边给他添酒。
“那边有动作了。”秦欢说这句话的时候看了我一眼。
大姐,你能不能别那么看我,我害羞。
“倭寇进犯,有人请书让我去。圣旨已经下来了。”沈煜说这话的时候看了我一眼。
“此去凶多吉少,你自己小心。”秦欢满脸担忧。
“如若我死了,家中事务就麻烦你了。”
“不会的,我等你平安回来。”
沈煜看了看我问:“如若我死了.....”
不瞒各位,这题我会。我不仅会我还抢答了。
“我要坐小孩儿那一桌。”
沈煜和秦欢惊呆了,随即沈煜被气笑了。
他将钱袋递给了我,又将玉佩交给了我手中。
“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
秦欢神色不明的看着我俩。
(六)离别
沈煜出征的那天早上,我没去。主要是我起不来。
于落落自从尝过兔兔后,每次来茅屋。她直接去了后院,抓起兔,手起刀落一气呵成。
兔兔的魅力无人能挡。
秦欢依旧见不惯我。
听说沈煜回来了,被抬回来的。无论是御医还是*行游**的名医都说沈煜回天乏术。
我偷偷摸索着,第一次做贼确实有些紧张。
屋内泛起烛光,身后人的影子被投射在墙上。
“小殊,你在找什么?”
好吧,第一次做贼被抓,我真的对得起自己的名字。做什么都成功不了。
我也破罐子破摔了。
“莫逸,解药给我。”我坐在椅子上,腿放在书桌上。(别学我,我在装逼,主要是腿软)
莫逸笑着走来,他抓起我的手把玩着我的手指:“哦?小殊说什么我不懂?”
“莫逸,我们来理一理。”
他看着我挑眉,示意我说下去。
“第一次,你晕倒在我的院内。按理说,我给你的药治疗风寒绰绰有余,然而你却越来越严重。直到我在身上闻到了城南的腊梅香。这说明,你是装的。”
“那时,我不明白你的理由是什么?直到巷子里你玩味的眼神盯着沈煜。说明一开始,你就有目的。”
莫逸的手放在我的肩上:“所以小殊那时就怀疑我了?”
我摇摇头。南风馆内才是。
细作用刀抵着我的时候,我闻到了他身上的药味。那是同你用来治疗心疾所喝的药是一样的味道。
细作死时,他的手明显往外移了一下。我的脖子虽然留了印记,伤口却不深。所以我猜那是你的死士。
莫逸说:“你说的这些都是你的猜测。”
“那破庙里呢?熊大熊二没见过我却知道我的名字。他们威胁我的时候却没下重手?我在山里迷路一天,你却准确的找到了我。你怎么解释呢?”
“那你说我这么做的理由。”他的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一只手摸着我的头发。
“你是想看我和秦欢谁对沈煜更重要。所以后来有了你在追求秦欢的谣言,你是在警告沈煜也是在威胁他。朝中那么多将军,为何派经验不足的沈煜去?你起了杀心,排除异己。”
他冰凉的手握紧了我的脖子,我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在我快昏厥的时候,他松手了。
莫逸从身后抱住我。
“小殊,你太聪明了。我想杀了你,可是你是唯一对我好的人了。您能不能留在我身边。”他的声音里有一丝慌乱。
“好,解药给我。我留在你身边。”
莫逸将药递给我,我刚打算踏出房门他说:“小殊,你说错了一件事。他选择的是你。”
我没有停留,在沈府后门我将药给了秦欢。
她的眼里充满恨意,她不信任我。但她别无选择。
我回到王府的时候,莫逸坐在院内等我。周围漆黑一片,他在看见我那一刻。坐的直直的身体舒缓了许多。
大概怕我也走丢了。
(七)是反派呀
我被囚禁了,1414作为系统也没有办法。开始的时候他还吐槽我两句后来干脆也不说话了。
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毕殊,他们只是纸片人。”
可是,不是啊。因为我的心会疼的。
听说沈煜醒了,沈家将秦欢视为救命恩人。
听说于落落来王府闹过几回,莫逸连门都没让她入。
听说有人在寻找那个臭豆腐摊儿的老板娘,虽然卖的豆腐总是被她自己吃的最多。但是大家也爱那个味道。
听说天香楼的老板娘招伙计的时候,会问一句你喜欢八卦吗?
二月,最后一场大雪让整个世界变成了纯净的白色。
莫逸允许我和沈煜告别。
我站在桥上,看着满天飞舞的雪花。被人从身后拉入怀里,熟悉的檀香味还有一身的寒气。
沈煜将下巴抵在我的头上。
“对不起,我来晚了。”
我摇了摇头撒娇的说:“沈煜,我们下次再见好不好。太冷了。”
沈煜抱着我的力紧了几分:“你个小没良心的,我死里逃生来看你,你倒好总想逃。”
“沈煜,如果在爱人的生命和离开之间,你会选什么?”我将头贴在他的胸膛,那颗心扑通扑通跳的好快。
“我不知道,我只想和心仪的人长厢厮守。你呢?”沈煜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我啊?愿意用爱而不得换他一生一世的周全。”
说完后我打了个冷颤,沈煜将我送回来茅草屋。
他前脚一走,我后脚被请上了马车。
莫逸在里面闭着眼休憩。
“莫逸,你根本不喜欢尔虞我诈,不如我陪你游山玩水好吗?”
他用沙哑的声音说:“小殊,太晚了。”
原来有些事,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莫逸无数次在我屋前迷路,无论我怎么提醒他都会走错。
当莫逸举兵*反造**的时候,当他被赶来的沈煜包围的时候,我就该料到结局。
沈煜用剑指着莫逸。他温柔的对我说:“毕殊,过来。站在我这边。”
我摇了摇头,我一步步走向沈煜。剑头抵着我的皮肤,慢慢没入身体。温热的血液流了出来。
映入眼帘的是沈煜的慌张,他松开了手。我反而握紧剑身走向他。
沈煜慌了一滴泪滑落下来:“毕殊,你喜欢他?”
我没有回答只是说:“沈煜,放过他好不好。”
“莫逸,如今我用一条命换你曾经对我心中少年郎的心软,可好?”
莫逸发疯一般爬到我身边:“不要,我错了。小殊我真的错了。”
巨大的疼痛袭来,我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八)异常
我回来了。
听说,莫逸死在了那场逼宫的争斗中。江湖上却多了一位游山玩水的画家。
我被评定为不适合快穿,所以我被调到了售后。
我摸了摸怀里的玉佩,是1414偷偷给我的。
某一天,后台数据说某个世界存在异常波动。
为了防止世界崩塌,派了谈判专家去和主角协调。
我正在写会议记录,对方传过来的视频让我为之一惊。
“你好,你需要什么我们尽量做到。”我方专家给出条件。
玄衣男子抱着一只兔子慢悠悠的说:“我只要她。”
熟悉的声音响起,我的眼泪也止不住的掉落下来。
(九)没关系,是爱情啊
我快穿了,熟悉的茅草屋。
“咳咳~”熟悉的最炫民族风的前调结束后,一阵咳嗽声响起。
我惯性的从口袋里摸索着口罩,毕竟......
“好了,别装了。公司将你卖了,为了这个世界的平稳。我只是正好经过,来看看你。”1414的声音响起。
“你真的是我带过最.....”
他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答了:“我知道啦,最差的一届宿主。”
1414无奈地看着我:“是最好的一个。”
等1414走后,我跑出屋外,心中的少年郎他在漫天飞舞的桃花雨中转过身来。
沈煜说:“你不想对我说些什么?”
这题我会,真的。
“我要坐小孩儿那桌。”
沈煜一把将我拉入怀里,浅浅的笑着:“不行,你坐小孩儿那桌。成亲时,谁做我老婆?”
妈呀,这男人太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