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给未成年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安全,2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网络打赏、未成年人医美等问题作出了明确限制。
在之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实施,既总结固化了本市未成年人保护30多年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又积极回应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95后”“00后”医美占比过半
“医美要趁早!”一位“70后”母亲在妈妈交流群里传授经验:寒假里她带17岁女儿做了个填充下巴手术,“拆线后,女儿的侧颜无敌了”。 据悉,寒假期间割双眼皮、隆鼻、削下巴等整容手术火爆,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做手术。在这些家长看来,变美也是一种投资,“等孩子上了大学再整容,晚了”。

正上高二的16岁女生小春,一直觉得自己的脸太大、不上镜。假期里她偷偷在一家日式美容院预约了瘦脸针项目。禁不住销售人员的营销,她又买了一个“热玛吉”项目,把存了好几年的压岁钱全花光了。 统计显示,2012年到2019年,中国医美市场规模每年以超20%的增速发展,到2020年市场规模已达1975亿元,医美消费者超1300万人。其中,医美消费低龄化现象越发突出。根据医美平台更美App发布的《2020医美行业白皮书》,在互联网医美消费平台上,“95后”“00后”占比过半。 康锐发现,打开小红书等社交平台,输入“学生、医美”关键词,有超过7000篇各类整形医美营销笔记、宣传广告。比如“我是怎么说服爸妈去做整容的”“学生*党**也适合的微整形”“寒假医美”等,其中不乏低龄求美者,各类引导营销也在评论区时常可见。
2月18日,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39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修订后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在第四章“社会保护”章节第四十六条明确, “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当日,记者以“16岁女生想要微整形”为由,联系了上海数家医美机构,接待人员均表示,机构拥有相关资质,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水光针注射、热玛吉等服务,前提是要成年家属陪同签字。
建议未保条例增加禁止性规定
“未成年人医美整容带来很多负面社会效应,是一种不健康的价值导向。”康锐认为,医美低龄化过分放大容貌焦虑,这种焦虑与压力愈发在年轻群体中蔓延。部分家庭教育也对此推波助澜,使未成年人陷入认知误区,并把整容看作成功捷径。在她看来,未成年人医美整容乱象,部分由于法律规制盲区导致,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和第六条,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责任”的原则,尽快完善相关细则指引。 2020年4月27日,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从自我管理、行业监督、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强化了各相关部门组织的监管责任。“但并未专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康锐认为,作为国际大都市,上海应该在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立法中增加禁止性规定,严格规定医美机构无*公论**立私立,原则上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同时在执行八部委通知环节,各部门、组织应严格限制经监护人同意的医美项目,如必须实施,要履行严格限制性程序和条件,并开展监督检查。 陶爱莲建议将医疗美容服务纳入消费领域,并明确消费者应有权获取相关个人资料的副本,包括医疗美容合同、前后对比照片、就医资料等权利,保障医疗美容消费者知情权、自由选择权。
未成年人盲目打赏
应当休矣
10岁小学生用妈妈的手机上网课,两个月里偷偷打赏主播5万元,这是不久前发生的一则真实事件。孩子父母是普通工人,每月工资2000多元,孩子的“大手笔”令父母崩溃,好在打赏款已尽数追回。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一掷千金,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前几年,就有一名13岁少女为了打赏网络主播,两个月花光25万元,家长还一直蒙在鼓里。如此种种,无不反映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的薄弱。
为了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职责,此次修订的条例第五章“网络保护”章节,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在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督促其以真实身份验证,防止其使用成年人的网络支付账户、网络游戏注册账号进行网络消费或者接触不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
类似“巨额打赏”事件的屡屡发生,也说明网络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监管?
记者看到,修订后的条例对网络产品提供者的职责更加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产品和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并且强调:“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网络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规范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行为,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诱导未成年人盲目追星、盲目消费。”
宣传《条例》
营造未成年人保护氛围
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民政局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内容丰富,涵盖了家庭保护、自我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为系统推进符合本市特点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切实履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全面协调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比如,针对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将联合教育、卫健、妇联等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做实做强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服务的社区阵地,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针对孤独症儿童服务需求,民政部门作为未保办,将从保护所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会同残联、卫健、教育等部门,完善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建立孤独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同时,继续加强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关爱保障工作,对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困境儿童实施家庭监护支持服务项目。
在宣传普及方面,将利用“六一”儿童节、“公益伙伴月”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活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让《条例》更加深入人心,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浓厚氛围。
编辑:张天一
资料:上海人大 新闻晨报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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