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有一句话叫:“伸手要钱”,是为了提醒自己出门前不要忘带重要东西。“伸”是身的谐音,身份证的意思。“手”指的是手机。“要”是“钥”的谐音表示钥匙。“钱”就是钱包了。这都是早些年的出门必备物品,近些年随着手机技术不断进步,移动支付越来越普及,出门钱包倒是可能带的少了,但是手机却越来越重要,与此同时,因为智能手机的电量损耗快,“充电宝”也成了出门必备,尤其是远途出行必不可少。

很多人在乘坐飞机的时候也会携带手机及充电宝。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品控自律联盟主办的“共促品质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民航危险品管理中心杨强博士就给我们展示了一个抽样调查数据:
在2012年到2016年间,随着旅客运输量的增长,平均每名航空旅客携带1.7块锂电池,其中充电宝0.7块,其他含锂电池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等)所含锂电池1块。估算2016年通过旅客行李运输的锂电池超过8亿块,其中充电宝3.4亿块。
但是要知道,锂电池在航空运输是有一定风险的:
1. 出现内/外短路、错误操作或其他情况下会导致电池运行体系被破坏,从而出现发热、起火、爆炸等情况;
2. 发热或者起火的锂电池能产生足够的热使毗邻的锂电池发生热失控;
3. 燃烧的电池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有毒气体;
4. 机上现有的灭火系统或灭火剂对锂电池的起火抑制作用有限。
由锂电池引发的事故案例也不在少数,据杨强博士介绍,在2017年,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情况(按物品统计),手机有6起,充电宝就有9起。具体情况可以看以下表格:

据数据统计,2017年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情况中,因锂电池引起的不安全事件占71%,因锂电池引起的行李中不安全事件占91%。

在一架正在空中行驶的飞机里,出现锂电池起火爆炸这种情况对于飞机上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有可能是一场灭顶之灾。

在2010年9月3日,UPS运营的一架波音747-400型货机从迪拜起飞后不久坠毁,两名机组人员丧生。事件初步怀疑与错误申报电池货物有关。

韩亚911号航班空难的调查结果显示,火灾导致操作系统失效,起火原因为飞机上的锂电池爆炸。


2015年5月12日,山航哈尔滨-济南-厦门航班在厦门机场进近时,一名旅客的充电宝出现冒烟现象,乘务人员将充电宝转移至后舱洗手间进行处置,处置时充电宝自爆。



2017年2月18日,春秋航空公司哈尔滨至名古屋航班,飞机在巡航阶段发生一起旅客携带的充电宝自燃起火事件,飞机备降沈阳桃仙机场,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飞机受损,构成一起充电宝自燃原因引发的运输航空严重事故征候。
......
那对于锂电池的航空运输,中国民航局有什么要求呢?相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这里要分货物运输与客运运输。
针对按照货物运输的锂电池,中国民航局要求:
1.托运人确保交运的锂电池符合航空运输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电池满足UN38.3的测试要求;
电池由生产厂商按照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方案生产;
电池的包装、标记标签、文件等符合要求;
……
2.航空公司取得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许可;
3.机场地面服务代理人按照危险品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
4.相关人员经过培训。
针对通过旅客行李带入飞机的锂电池,中国民航局要求:
1.锂电池或者含锂电池设备必须是旅客为个人自用目的而携带。
2. 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
3. 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瓦特小时(携带100-160瓦特小时的锂离子电池乘机需经航空公司批准,160瓦特小时以上的锂离子电池禁止携带)。
4. 备用锂电池必须单个做好防短路措施并不得放在托运行李中。
5. 锂电池必须满足UN38.3的测试要求。
注:充电宝按照备用锂电池管理。
其中,对于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详细要求为下(建议需要的朋友留存):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2014年8月7日)
关于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2015年8月17日)
1.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
2.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
3.严禁携带标识不清的充电宝。
4.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
5.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根据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可以看出,对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的要求很明确且严格。同时,也说明选购一款安全可靠的充电宝多么重要,而筛选出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是“OPJ优质品牌推荐标识”的第一任务。在“共促品质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京东宣布率先响应国家标准的实施,针对移动电源产品进行筛选, 首批通过OPJ检测的产品,将在京东平台上进行销售,消费者可以根据产品页面明显的标识,去选购高质量有保障的好产品。除了充电宝,后续也将会有“OPJ优质品牌推荐标识”覆盖的其他品类产品陆续登录京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