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视频火了,据说是某中学的一名女学生做了一个激情澎湃的演讲,用到了一些对比意味强烈的句式,比如校园早晨的黑暗和耀眼的高分数。但是这本应是代表着积极向上、青春活力、正确三观的演讲,却遭到了很多人否定的评价,感觉是哪里出了问题。在我把这段演讲的视频反复观看了十几遍之后,我感觉到,或许是 很多人用于评价的标准顺序用错了,甚至是用反了,进而得出了偏差、错误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评价结论。
在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具备的操作功能,就是评论,而评论的来源必然是评价。 我们对所见所闻的内容应当如何评价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实名化、显示IP之后也更加说明网络不是“随心所欲”之地,还是需要把自己先作为正常人,再进行评价的。如果自己本身就不正常,那么讨论评价标准的顺序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评价标准的第一顺位,应当是切分大方向上的好、坏、中。 所谓的大方向,就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拥护祖国统一、拥护国家政策、遵纪守法、崇尚道德这些公认的标准方向。这样的评价标准几乎是一种原则层级的存在,是最简单、最便于评价的;也是不必凡事都拿来应用的。我们要学会在大是大非面前使用原则,在小事的评价上不必上纲上线,否则自己也太过于操心了,很多大事其实我们是无法参与评价的,我们所见所闻的不过是碎片信息而已,又何必增加太多无谓的判断和评价呢。即使评价,也不妨居中,我们评价了太多的是非,必然也就带来了太多的是非,至少还是影响心态的。
评价标准应当是公认的,而不是个性的。 很多人之所以在评价的结论上跑偏,是因为我们所用的评价标准并不是大家公认的,而是我们自己在生活中所经历、积累和形成的。说白了就是我们自己的标准用的太多,公认的标准用的太少;这也反映出我们自己所形成的一套标准,其实在大多数地方是行不通的。与其在仅有的网络虚拟中麻醉自己,巩固自己的执念;倒不如让自己的评价标准与众相同,或许我们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人生也会变得更加美好。
评价的目的并不是特立独行,更不是与法为敌。 或许有的时候如果我们心中所想和大多数人相同的话,会感觉自己泯然众人,不如那些看起来更扎眼的评论更具有代表性。但实际上,这些更扎眼的评论也不过是扎眼而已,并没有什么价值。没有任何人是因为负面评论、因为特立独行、因为与法为敌这样的与众不同,而在这个时代被众人所铭记的。即使是那些明星,他们一旦在评价上出现了问题,也很快就会被大家遗忘,更何况是这些普通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