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一个并不高产的真实写作者,其作品《活着》被改编成电影,从而迅速的被人所了解。《活着》这部长篇也获得了多项奖项,其中,它和《许三观*血卖**记》同时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血卖**记》和福贵悲惨的一生不同,主人公许三观虽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也算苦尽甘来。
养了九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
许三观这一生中卖了无数次血,他不是为了献爱心,这只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快的解决困难的方法。许三观第一次*血卖**是和根龙、阿方去的,只有能*血卖**的汉子,才会有女人嫁给他。第二次*血卖**,是为了收拾大儿子许一乐留下的烂摊子。第三次*血卖**,是为了补偿林芬芬,第四次,第五次……许三观靠*血卖**使他的小家庭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

许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这句话伴随着许一乐的一生。我印象中最深的一段是许一乐看着许三观带着他妈妈,带着他的两个弟弟,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许三观叫来许一乐,让他去对面的街上吃红薯。许一乐认真地听着,也认真地做了。走之前,
他问:“爹,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就会带我去吃面条,是不是?”许三观伸手指着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许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像何小勇,当年的那一场强迫,让这个错误延续至今。何小勇并不想承认这个错误,哪怕那个孩子像极了他。他应该是把自己的面子看得比天还大吧。
他要是承认了,那么他就会一辈子抬不起头,走到哪都会顶着个罪犯的名头。他要是承认了,那么他的妻子会怎么看他?一定会打心底里瞧不起他。他要是承认了,那么他的两个女儿可怎么办,说亲时,媒人会说她的父亲是个罪犯,走在路上也会被人指指点点。所以他不能承认,哪怕他没有其他儿子。

也许他也是偷偷想过这个儿子吧。只在心里,喝酒的时候,干活休息的时候,偶尔想一想,我是不是应该有个儿子,陪我一起喝酒,我干什么,他也干什么。当他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身边有着妻子女儿,却唯独少了那个他不要的儿子,他也会想看一眼他吧。他的妻子求着许三观一家,让许一乐在屋顶上喊,让他亲生父亲回来。许三观把一乐叫到面前,对他说:“一乐,你跟着你妈走吧。一乐,听我的话,去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一乐,你快走。”
于是他的儿子在烟囱旁,一声一声喊着他回来,却没有把他当父亲。《知否》中,长柏说的这句话,很让人触动。
长柏悠悠道:“这世上亲与不亲,也难说的很。”
让亲情延续的,不是血脉
《亲爱的》里丢了孩子的父母,日复一日的寻找着,有些放弃了,有的还在苦苦坚持。放弃寻找的父母,未必不爱孩子,他们只是太累了,累到没有勇气再去走过孩子可能去过的地方,累到再也承受不住思念孩子的痛苦。
可是幸运被找回的孩子就一定幸福吗?当那个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父母家中也有了新的宝贝,这个在外流浪的孩子,是否会长成他们期待的模样?当期望一点点的崩塌,剩下的只有嫌弃,埋怨,以及互相折磨。若是家庭情况相仿,孩子和父母之间还是有很大可能和平共处的。可一旦一方富裕,一方贫穷,孩子心理落差就会变大,在环境、情感等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孩子与家庭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多,最终也只会使双方都受到伤害。

南非有两个家庭阴差阳错抱错儿子,当他们发现这个错误时,决定将错就错、交换抚养。然而由于环境的巨大落差,其中一方选择回到自己富裕的亲生父母身边,亲子与养子,亲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加严峻。
在小说中,许一乐两次想回到亲生父亲身边去,一次是被迫,一次是心甘情愿。可是这两次何小勇都没有接受,甚至亲自将他赶出了巷子。在人人吃糠咽菜的那个时代,亲情有时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在何小勇心里,许一乐不是他的孩子,连他的女儿都没有吃饱,凭什么要给许一乐吃呢?

孟子说过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什么是尊亲?尊重长辈,亲身侍奉。《三字经》里也有一句话,养不教父之过。许三观仍然认为许一乐是自己最喜欢的孩子,将心比心,许一乐也只认为许三观是他的父亲。
一乐说:“我最爱的当然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第二爱的……”一乐看着许三观说:“就是你。”
许三观只是一个小人物,他或许粗鄙无知,或许自私短见,但他仍然是一个质朴的,有着小小善良的人。他在何小勇濒死之际选择原谅何小勇,并且同意让许一乐喊魂。许一乐站在屋顶上,许三观站在房屋下,许一乐按照许三观的吩咐,一句一句喊了,喊出去的是父子之间的隔阂,没喊出来的是父子之间深沉的爱意。
这本书,用着最平淡的话语,诉说着最大的苦难。它没有激昂而猛烈的话语,苦难与深情,早已在许三观一家平淡的对话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