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惩治贪腐的史料记载 (雍正反贪手段中最有效的一招)

阅读此文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爱新觉罗·胤禛(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康熙帝第四子 ,清朝政权第五位掌权人,是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三位皇帝,庙号世宗,葬于清西陵之泰陵。雍正帝在位期间,勤于政事,做了一系列改革,并且大力整顿财政,实行耗羡归公,建立养廉银制度,实行“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雍正帝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对于康乾盛世的连续具有关键性作用。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45岁继位的皇帝:成熟沉稳有谋略

爱新觉罗·胤禛是康熙帝第四子,清朝政权第五位掌权人 ,是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三位皇帝,庙号世宗,驾崩后葬于清西陵之泰陵。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病逝,皇四子胤禛从夺嫡大军中厮杀胜出,继任帝位,定年号雍正(即雍正帝),宣布次年为雍正元年。雍正帝继位时45岁,不管是思想、政治主张,还是处理政务的能力、用人手段等,均是处于成熟阶段,在位13年期间,手段凌厉地整顿吏治、重整政权机构, 又推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措施 ,革除了康熙帝统治后期的一些弊政,让整个清王朝继续蓬勃发展,还给下一任继位者(乾隆皇帝)留下一个吏治相对清明、财政较为充裕的宽松环境,为康乾盛世的承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隆宗门,位于故宫乾清门广场西侧,是通往深宫要地的禁门,除被宣召的官员外,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入内。雍正帝于西郊皇家园林驾崩后,梓宫均由此门迎入。

铁腕反腐:清理“蛀虫”刻不容缓

吏治腐败一直是统治阶级头疼的问题,因为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非常严重,比如它不但会造成国家治理的松弛,而且会让*场官**贪腐成风,国家税收严重短缺,最终导致国库空虚等后果。雍正帝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继位之初,就下定决心清查亏空,整饬吏治。 他对贪腐分子极度痛恨,处理起来毫不手软。

雍正元年(1723)正月,刚刚登上帝位的雍正帝连续下了十多道谕旨,坚定地表达了他对腐败吏治的严厉态度 :不管是中央官员还是地方官员,不管文官还是武官,都不允许贪污、受贿、克扣、吃空饷,一旦发现贪污,不管是谁也不管是什么级别和身份,都将受到严厉制裁。为此他还专门成立了负责全面清查钱粮亏空的机构——会考府,由雍正帝最信任的十三弟胤祥担任主官。对被查实的贪官污吏,一律先罢官,再索赔,如在限期内未能补上亏空的,就采取强制抄没家产来补足,也因此,抄家成了当时整治贪腐最常用的有效措施。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秘密立储:避免骨肉相残

很多武侠小说和民间传说都说雍正帝的皇位是通过篡改立储诏书得到的。其实,这只是传说,不足为信。但是当年“九子夺嫡”的血雨腥风的确让雍正帝感受到了帝位相争过程中皇室内部倾轧,兄弟骨肉相残的残酷。为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雍正帝创立了秘密立储制度。

秘密立储的方式是:皇帝亲写立储诏书一式两份,一份用密封的锦匣藏到乾清宫“正大光明”的匾额后,一份自己保存。 等皇帝驾崩后,由御前大臣同时取出两份诏书,共同拆封,对照无误后,按照上面的旨意来宣读新的皇位继承人。雍正十三年(1735),雍正帝去世,皇四子宝亲王弘历继位,是第一个以秘密建储制继位的皇帝。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场官**大“地震”:铁面无私清查侵贪

在对待贪腐问题时,雍正帝十分“无情”,任何人的情面都不给 ,就算贪腐分子“以死赖账”也是行不通的。为此雍正帝还规定:官员只要被查实贪污(为防止其将财产转移或藏匿),本衙署和原籍首先将其家眷严密监控,随即查封家产,等待核实索赔。

例如当时广东道员李滨、福建道员陶范因贪腐数额巨大,被查实后畏罪自杀,企图使案件不了了之,将贪污的巨额财产留给子孙享用。铁腕皇帝(雍正帝)并不买账,不但下令对其抄家,而且向其家人追索赔偿。就算是对皇亲国戚雍正帝也毫不手软,其十弟胤誐、十二弟胤祹,在被查实亏空钱粮、积欠甚多后,同样被勒令如数赔偿,最后胤祹在大街上变卖家中器物才得以赔补, 而胤誐则是直接被抄没家产用以补足亏空。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雍正帝在追补亏空、清查侵贪方面的政绩是有目共睹的,上至八旗贵族皇亲国戚,下至内务府总管以及各个衙门,只要犯事,不分满汉,一律清查,绝不手软。 因上一任皇帝康熙帝多年的姑息,致使全国各地贪赃枉法已有积重难返之势,虽说康熙帝在位61年(1661—1722),号称盛世,但*场官**贪腐之风愈演愈烈,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亏空严重,国家收支失衡,到康熙帝驾崩时,大清朝国库只有区区800万两库银。这就是雍正帝即位后,心急如焚,执意整肃*场官**的主因。

在雍正帝的铁面无私整治下,各地官员因亏空革职、查封家产的比比皆是 ,仅雍正元年(1723)一年时间内,被查处的地方官就高达数百人。到了雍正二年(1724),闽浙总督满保奏称:“浙闽属吏已劾多员,若再题参,恐至无人办事。”湖南巡抚魏廷珍也上奏称:一省官员“参劾已大半”若再题参,恐直隶全省官员所剩寥寥无几。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孝敬宪皇后(1681—1731),乌拉那拉氏,满洲正黄旗人,康熙朝内大臣费扬古之女,她是雍正帝的结发妻子,为雍正帝生下嫡长子弘晖,但是8岁时不幸夭折。雍正元年被册封为皇后,死后与雍正帝合葬于清泰陵。

耗羡归公与养廉:一手大棒一手甜枣

雍正帝深知一味高压反腐是行不通的 ,于是他提出了“耗羡归公、高薪养廉”的政策。虽然清朝官员的俸禄并不高,但养廉银却是官员俸禄的十至百倍,官员只要不贪赃就可以领到这笔赏银,总体来说这笔赏银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与其提心吊胆的去“吃拿卡要”还不如本分守纪清廉为官,雍正帝这种一手大棒一手甜枣的策略,不但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而且也使国家财政逐渐扭转。

打击腐败只是雍正帝治理国家的其中一项策略 ,他的功绩远不及这些,例如:“摊丁入亩”“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的税赋改革,使得国库充盈。成立军机处,加强中央集权、改土归流,稳定西南。雍正帝在位期间实施和落实的一系列政策,都给他的儿子乾隆帝留下了一个吏治相对清明、国家相对稳定、经济相对繁荣的良好局面。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康熙年间因大兴土木、大规模对外用兵以及贪腐成风,致使国库空虚,到了康熙四十六年(1707)时,黄河决堤,朝廷竟拿不出赈灾银两,最后是通过江南盐商资助和查抄贪官财产,才得以渡过难关。康熙五十一年(1712)时,清政府又颁布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 可想,雍正帝接手清王朝时,在财政方面真的是捉襟见肘。

耗羡归公和养廉银:让“清廉”多起来

耗羡归公又称火耗归公,“耗羡”即“火耗” ,原来指的是将零碎银两重新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也叫作火耗银,算是地方赋税的附加税。在实际操作中,纳税者被收取的火耗银往往大于实际火耗,差额的部分被官员瓜分。清朝初期火耗不断加重,赋税征收情况较好的州县,火耗银达到每两二三钱到四五钱不等,而赋税少的州县甚至出现火耗是正常赋税数倍的情况,百姓身上的负担非常繁重,这非常不利于国家基层的稳定。

揭秘雍正皇帝反贪的三大绝招,雍正是怎样整治腐败官员

雍正帝令耗羡归公,从法定层面规定了征收的比例 ,一般为正税的10%—15%,最高不超过20%。耗羡归公后又统一统筹用度,一部分用作当地官府的办公费用,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发放给各级官员。相比官员非常低微的正常薪水,养廉银是正常俸禄的10—100倍。清朝初期官员俸禄标准:官至一品年俸180两、禄米180斛,二品年俸155两,三品年俸130两,四品年俸105两,五品年俸80两,六品年俸60两,七品知县年俸仅45两。而据光绪《清全典事例》记载,各级官员的养廉银为:总督13000—20000两,巡抚10000—15000两,布政使5000—9000两,按察使3000—8444两,道员1500—6000两,知府800—4000两,知州500—2000两,知县400—2259两,同知400—1600两。

高薪养廉虽然不能完全杜绝底下官员征收赋税的时候暗中加派,但至少从明面上,对减少贪污、清明吏治起到积极的作用,可以说雍正一朝吏治是比较清明的。

参考文献

[1]刘社建.“直臣非不可为也”——监察御史曹锡宝弹劾和珅始末[J].廉政瞭望,2022(23):54-55.

[2]橘玄雅.和家族的余声 从道光帝成贵妃看和珅家族的兴衰[J].紫禁城,2021(12):153-159.

[3]赵映林.和珅贪污的巨额财富去哪里了[J].文史天地,2021(02):6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