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心消费”“合法维权”
这些消费维权知识
你了解吗
一起来看看吧!

商家常见的侵权现象有哪些?
①霸王条款 :商家在合同中加入霸王条款,方便经营者单方面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和自由,减少消费者的选择和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②虚假宣传 :商家以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手段, 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购买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商品或服务。
③恶意收费 :商家通过各种手段向消费者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如强制搭售、乱收费、高额服务费等,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④拒绝退换货 :在属于退货商品范围内和符合商品退货标准的情况下,商家拒绝或无理由推迟退换货,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相关法定权益。
⑤违法经营 :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⑥*力暴**威胁 :商家以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合理的要求。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受尊重权和监督权 。消费者的维权凭证可以包括以下几种:

① 购物小票或发票 :购物小票或发票是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凭证,可以证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合同关系和交易情况,是维权的重要证据之一。
② 合同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签订的合同,合同中的条款和约定可以作为维权凭证,如果商家有违约行为,可以凭借合同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③ 通信记录 :如果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通信记录,比如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可以作为维权凭证,证明商家违背承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④ 证人证言 :如果有证人可以证明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证人的证言也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 ①与商家协商解决 :首先,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要求,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 ②投诉到相关部门 :如果与商家的沟通没有效果,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在法律范围内给予消费者支持。维权热线:12315。

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如果商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如通过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采取以上措施时,消费者需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使用过激的言语和行为,并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如律师等,以协助自己的维权工作。只有采取 合适的方式 进行维权,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是否仅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除该法外,《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规也有保护。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为了促销,很多平台都会开展预售活动,只要你提交了定金/订金,就能优惠买到该商品,买车买房也同样是如此。但就是这两个读音一样的词语,实际意义却大不相同。定金是履约的保证,是一种支付行为,也是一种赔偿手段。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受方违约,应当返还双倍定金;定金有担保性质;而订金没有,只是一种预付款或者提前支付行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便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

维权之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关于三包期
问 “处理品”有三包期吗?
答 所谓“处理品”,按照《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规定,指的是达不到国家的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在产品和包装上明确注明“处理品”销售的商品。按照规定,此类“处理品”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
问 低价出售的商品有三包期吗?
答 经营者以“低价、甩货、清仓”为由销售商品是一种促销手段,所售的商品属于正品,必须履行“三包”规定。
问 赠品有“三包”服务吗?
答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赠品也应受到保护,有权取得质量确保和“三包”服务。
关于无理由退货
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无理由退货”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问 退货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凉都高新市监温馨提示: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消费行业欣欣向荣,促进各行各业积极发展。
作为消费者, 不能把12315视为一串数字 ,而应将其作为保护自己权益的盾牌与利剑。
作为商家, 诚信才是立业之本、兴业之道 ,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只有诚信无欺才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
这些消费维权知识
你明白了吗~

来源:法保网、包头市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编辑:吕宁屏
审核:杨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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