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常见的三种组织类型 (创业组织结构方案)

目前经济背景下,国家在大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个自然人想要独自创业,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亦或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呢?这些组织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实现利润后分配净收益又有哪些差异呢?本文结合案例数据简要梳理分析如下:

自由创业者张先生准备入住某科技创业孵化园,根据入园要求,除了提供必要的项目商业计划书外,还需要先注册一个经济组织,张先生经过前期的市场调研和与意向客户的洽谈情况,预计创业项目年收入在150万元-400万元左右,年利润在40-150万之间,但该设立哪种经济组织呢?

  1. 经济组织成立及运行遵循的经济法律及差异:
  • 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具有法人资格。

4、三类组织主要的区别如下表:

创业组织构架有哪些类型,创业公司选择哪种组织类型好

二、 涉税主要法律相关规定:

1、增值税: 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2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2.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及第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第1条规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5%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1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2.5%税率)

3、个人所得税:

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2条及3条规定,取得包括“经营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内的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07号)第6条第5项规定:经营所得,是指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1. 所得税纳税测算分析:

由于三种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所适用的政策都是一样的,可以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文就不做数据对比分析。在所得税方面的差异,设计了所得税及税后净收益测算模板

创业组织构架有哪些类型,创业公司选择哪种组织类型好

分析如下表:(暂未考虑个体户经营者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工资所得差异的影响)

1、若本文案例张先生预计年利润(或应税所得)50万元,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前述具体税法规定首先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适用2.5%优惠税率,故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2,500元(500,000*2.5%),公司税后利润为487,500元。

假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则张先生将此税后利润从公司提取出来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97,500元(487,500*20%),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张先生最后净收益为390,000元(500,000-12,500-97,500)。

若张先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则只需缴纳一个所得税,即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年利润(或应税所得)50万元来测算,适用个税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0,5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9,500元(500,000*30%-40,500),张先生最后收益为390,500元。

通过对比模板测算来看, 年利润(或应税所得) 低于503,850元时,张先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税后净收益要低。 主要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有小微企业优惠税率),股东分红要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交“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此时张先生 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交两个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比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交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负高, 净收益要低; 年收益临界点为503,850元。

2、若本文案例张先生预计年利润(或应税所得)大于503,850元,低于3,000,000元。由于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小微企业优惠税率,小于和等于100万时是2.5%,大于100万,小于和等于300万时是5%。取年利润(或应税所得)101万来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500元【(1,010,000-1,000,000)*5%+1,000,000*2.5%】,公司税后净利润984,500元(1,010,000-25,500),张先生分红缴纳个税196,900元(984,500*20%),张先生最后收益为787,600元。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88,000元 (1,010,000*35%-65,500) , 张先生最后收益为722,000元。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多收益65,600元。

通过模板测算来看 ,年 利润(或应税所得) 大于503,850元,低于3,000,000元时,张先生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税负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税负要低,最终股东净收益要高。

3、若本文案例张先生预计 利润(或应税所得)大于3,000,000元,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再无小微企业优惠税率(暂不考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已按正常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见表中的测算, 利润(或应税所得)为3,000,001元时,张先生净收益为1,800,001元,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净收益2,015,501元要低215,500元。

综上所述,从交所得税角度来看,当 利润(或应税所得)低于 503,850元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划算,若年 利润(或应税所得)在 503,850元与3,000,000元之间时,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划算, 利润(或应税所得)大于 3,000,000元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划算。这只是从税收角度来分析,具体设立还要从项目发展方向等方面来综合评估。

本文原创作者,资深财务总监佟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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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老师简介: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

曾服务于中国企业500强及互联网上市公司,18年财务管理实战工作经验, 曾任上市公司、头部电商公司、500强制造业、物流等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经理等岗位,视野开阔,财务基本功扎实;在企业财税架构搭建,财务核算、全面预算、经营分析、业财融合落地实践,税务筹划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