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最近,网上有不少关于在中小学取消班主任、设立导师制的文章,我看了一下,这个“导师制”是指学校在各年级建立学部,任命学部主任进行管理,在每个年级的学部主任属下设四位首席导师,组建了五人领导小组。四位首席导师分别为行政首导、教学首导、德育首导、生活首导,分别分管自己在内的三个班级的九位导师。学校将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学生左右,将每班学生均分为3小组,每小组12-14人,尽量让每一组学生的学业水平、性别等均衡分布。每个班级的三位导师分别担任教学导师、德育导师、生活导师,与学部首席导师形成了无缝对接。网上对这项举措有赞成意见的,也有反对意见的。

其实,对于这个“导师制”,我是比较熟悉的。早在2005年,我的一个在某中学担任校长的朋友就搞过。当时,他征求过我的意见,希望我提出建议。我问他,您搞这个导师制的目的是什么?想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他告诉我,取消传统的班主任制,实行“导师制”目的是让管理更加细化和深化,实则是人人都是班主任,实现了全员育人,为学生的全面个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而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我告诉他,你改革的思路是清晰的,目标是明确的,但效果如何还要经受实践的检验。说心里话,我不看好这项改革的举措,但碍于情面,没有直接说。
很遗憾的是,这项改革,在我朋友的学校搞了三年,最后无疾而终。

读过中国教育史的都知道,我国实行班级授课制以后,就实行了“级任导师制”,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规定》中规定,从1952年起在中小学设置“班主任”制度,负责班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自此,我国的班主任制度开始正式确立,屈指算来,已有70多年的历史了。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领导者,是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班主任是学生健康成长道路上的领路人,并负有协调各种教育资源和力量的责任。班主任的作用毋庸置疑。人们常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个好学校,这话没错,但我更认为,众多的优秀班主任可以成就一个好校长。因为校长的办学举措需要班主任去落实,否则,将是空中楼阁。一个校长公务繁忙,经常要开会、进修,因此,经常不在学校,但学校各项工作仍然有条不紊。但假如班主任经常不在学校,这个班级就乱了套,日常的教育工作就无法保证正常地进行。

从教育发展的规律来看,学校的管理应该从科层制管理向扁平化管理转变。扁平化管理是学校为解决层级结构的组织形式在现代环境下面临的难题而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当教育改革深化时,原来的有效办法是增加管理层次,而现在的有效办法是增加管理幅度。
实施“导师制”,从原来的年级主任直接管理若干个班主任,变成了年级主任管理四位首席导师,首席导师再管导师,这样从形式上看,管理是细化了,但管理层次就增加了,而从教育改革的趋势看,提高教育管理效率的途径应该是增加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否则,管理的效率就会降低。
从人性的角度看,人性是有弱点的。“一个和尚挑水吃,二个和尚扛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多人负责不如一人负责,否则,就会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这不能仅说是人性善恶的问题,而是我们要考虑如何从制度上作好安排,防止出现这种现象。

从改革的实践看,改革有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两种途径,我们不能否认群众的改革热情和改革的创举,但从改革的成本看,笔者认为,自上而下的改革更具可行性、更节省改革的成本。所以,我们常讲要搞好顶层设计,恐怕就是这个道理。现在,教育部没有发文说要取消班主任制,笔者认为还是要慎重对待这个问题。否则如首席导师、导师工作工作量如何核定?津贴如何发放都是一个问题,也许有人说,可以通过学校教代会来决定啊,这当然未尝不可,但从依法治校的角度看,教代会不是一个权力机构,这样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还是有教育部来作出决定为妥,最起码应该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来作出规定为好,这样权威性的规定可以减少矛盾,有利于学校的教育工作,减少改革的风险。

现在,教育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也可以说是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处,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作为校长应该有创新思维,但更应遵循教育规律,不图虚名,扎实地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教育改革不是标新立异,不是喊口号,更不是搏人眼球,我们不能为了所谓的改革而改革,教育改革不能折腾一线教师,让教师们安安静静地教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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