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悟县新城镇毛集村
来了一个自称新华社记者、
湖北广播电视总台首席记者、
律师等多重身份的胡姓男子,
声称要跟踪采访一起纠纷案件,
并且说话语气嚣张,举止轻浮,

7月10号上午,
胡姓男子来到毛集村村委会,
要求查看村委会会议记录
和相关公示公告内容,
应要求出示了一个
“湖北广播电视总台”的工作证,
现场说话语气很嚣张,
声称如果不配合,
将在中央媒体、省级媒体报道
该村委会不作为。

大悟县新城镇毛集村村委会副书记 李忠新:“他谈到自己三个身份,第一是新华社驻湖北记者站高级记者,第二个身份是湖北电视台记者,第三个是湖北广电集团记者,我感觉这个人很可疑,他所有的谈吐、行为举止与一个记者的素质有很大差距,我就报警求证。”
接警后,
民警现场对胡某身份进行询问,
胡某拒不提交身份信息
也不回答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只提供一张2012年12月
湖北广播电视总台的工作证。
大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马睿:
“他自称有多重身份的的记者,但是他出示不了任何一个能够证明他身份证明的新闻记者证,而且他也没有携带摄影摄像设备,并且他的谈吐和言语和正规记者有非常大差距。”

民警只能将胡某带至派出所进行问询,
立即向大悟县委宣传部
和文化执法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和求证,
并派出民警赶赴武汉进行查实,
经湖北广播电视台
人事、安保部门确认,
该证件漏洞百出,
系*证假**,
没有胡某这名员工
大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指导员 李俊:“他的证件经过我们调查,单位称呼有问题,这个职务表述也有问题,根本就没有这个编号,经湖北广播电视台查实,2012年12月至今根本就没有一个叫胡..的员工在单位工作过。”

大悟县文化执法部门
通过与上级部门确认胡某非新华社记者,
经查询胡某2014年因假冒记者
敲诈勒索被判刑一年,
在胡某手机上发现他四处借贷,
有多个银行信用卡的催收信息。
面对铁证,
胡某承认所持证件系伪造,
所佩戴的*党**徽是自行购买的,
并且承认他假冒调查记者身份
收取费用帮助该村颜某找村委会办事。
违法行为人 胡某:“(称自己是)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广电记者,主要是为了好面子包装自己,切切实实为了包装自己。”
公安机关通过相关部门查询
和胡某的证言证词,
认定胡某假冒记者行骗的事实,
并依法给予处理。
大悟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民警 马睿:“胡某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招摇撞骗,我们决定给予他行政拘留10天治安处罚。”
目前,
胡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孝感广播
编辑:陆梦阳
审核:吕湘
出品:孝感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