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可以永久租赁农村宅基地吗 (城里人租赁农村宅基地合法吗)

最近,有个帖子引起不少网友热议。说是有个大哥到农村租了个院子,租期10年,他花了一年多时间打理,把这个小院变成了一个网红打卡地。结果,不到三年,他打理出来的这个小院被别人看中,以更高的价格来租,租期30年。房东家私下与新租客谈拢了,又回过头来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要撵走这位大哥。大哥认赔,一气之下,一晚上,找了几个工人,把自己辛苦打理起来的小院拆回原样!有网友说,房东不道德,见财忘义。有网友建议通过法律维权。也有人说,强龙难压地头蛇。

租农村宅基地要怎么样才有保障,城市户口是否可以租赁农村宅基地

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或出租,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只要房屋转让协议或租房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是有效的。禁止宅基地买卖,明令禁止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最本质的目的是保护农民“住有所居”。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建设、农民进城、人员流动等多种原因,农村出现一户多宅和宅基地空置等情况,农村宅基地闲置,城里人有意愿到农村租住小院,或自住或对外经营,正是由于宅基地不能买卖,失去了交易变现属性,租金比较低廉,这几年就有城里人以长租名义到农村租下农村小院,租期一般为10年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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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可以低廉到什么程度?以北京郊区为例,200平米的农村小院每年租金可以低到一两万,花四五十万就可以租住20年还不值吗?而且,很多承租人并不是一次性支付20年房租,而是一年一支付。相当于你花2万块钱,买一个租住20年农村院子的期权。我就见过,一个村出租合同都是一样的,合同约定5年内房东毁约,将一次性赔付承租人150-200万元,10年内房东会员将赔付100万元,11-19年毁约将赔付70万元。理由是,我们城里人租你的院子后投入资金重新装修了,你毁约的话得赔付我装修损失。

有人说,农村人傻吗?2万块钱就变相把宅基地卖了?你说对了,说得好听点是为人朴实,很多农村人就是只盯着眼前利益,看不到长远。想着闲着也是闲着,有人愿意出钱当然愿意租出去了,总想着自己一辈子不会毁约。现在住在农村的绝大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人,心酸的是,但凡有儿女给出出主意、参谋参谋也不会签这样的出租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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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文章开始说的那位大哥租院子的经历,虽然帖子上没有租金多少,我觉得不会太多,我估计更不可能一下子支付10年房租。不是农村人“见利忘义”,你没有一次性支付10年、20年的房租,凭什么要求房东对10年、20年的合同负责呢?之所以,大哥所谓的“哑巴吃黄连”,认赔离场,很可能也是出于前期占了便宜,谈不拢了止损离场。如果理直气壮的话,大可以打官司理赔。在城里租个楼房,自己为了改善住房条件,进行了豪华装修,退租时房东会赔你装修款吗?

现在对于到农村租院子、租房,其实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有一个认知差。农村人觉得你是租我的破旧房屋,本身房子不值什么钱,租个仨瓜俩枣也划算;但是城里人名义上是租房,其实他们是奔着租宅基地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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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目前这种廉价变相租赁宅基地的情况,不会太长久,用不了多久国家一定会出台政策干预的。第一,目前这种情况处于灰色区域,不让城里人到农村买卖宅基地,就通过长租方式变相租赁宅基地,这就是钻空子。第二,房子涉及农村稳定,国家怎么会任资本随意折腾?目前还没有给农民造成过大损失,一旦不断出现农民维权,很快就会叫停这样的行为。第三,如果不侵害农村居民切身利益,以做大蛋糕、与农村、农民共享蛋糕为前提,进行合法投资,以带动就业、带动当地产业发展我估计会得到支持。

城里人有钱有闲,带着资本进农村是好事,如果是想和农村共同发展,大家都会欢迎,如果像猪八戒进了女儿国吃相太难看,国家也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