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德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的一套房产,成交价达139.5万元,房产溢价近10万元,通过本次公开透明高效的网拍,顺利执结了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良好的司法网拍成效再次体现。

2014年10月31日,被执行人赵某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提供担保,向申请人绥德农商银行借款110万元,并约定借款利率。在12个月借期内,赵某偿还本金7万元。后经双方协商,绥德农商银行决定给予赵某11个月借款展期。展期到期后,赵某尚有103万元本金和利息未返还。绥德农商银行依法将赵某诉至绥德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偿还申请人绥德农商银行借款本金103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经与赵某耐心释法明理,赵某自愿将其名下绥德县学子花园别墅一套交由绥德法院进行司法拍卖。
经查,该被执行人另涉其他执行案件且已将该房产首封。原来,赵某还是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绥德法院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赵某名下房产评估后,发现其房产价值足额偿还两案的借款本金。于是,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2020年4月9日,房产拍卖公告等信息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后,绥德法院在官方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拍卖信息进行大力宣传推广,开拍前有5478人围观,15人设置提醒,2人报名竞买。在拍卖竞价过程中,报名者经过11次的竞拍,最终该房产以139.5万元拍卖成交。绥德法院随即联络两案申请人与赵某进行核算,案款兑现给两岸申请执行人。至此,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一次性顺利执行完毕。
(A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