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足预防,着眼于民生保障大局,从重点环节入手,调查深入具体,建议对策有可操作性与针对性。”“要查遗补漏、规范运作、认真整改,并与检察院多沟通,加强依法依规服务意识。”近日,河南省偃师市市委书记宋义林、市长李灵敏分别在偃师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预防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
近年来,偃师市检察院始终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工作中该院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强预防、抓源头、促整改。推行“谁办案、谁负责”的预防精细化服务,“把脉问诊”一对一工作制度,要求承办人在办案的同时,对所办案件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做到言之有物,务求实效。《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预防调查报告》,就是该院结合2015年查办的案值高达120余万元、住建系统2案4人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调查分析此类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原因,而形成的专题调查报告。
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院先后向民政、卫生、科技、建设等相关单位就五保、公共卫生、科研奖励、危房改造资金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2份,收到整改回复报告12份,件件得到反馈、整改和落实。一些单位根据检察建议制定具体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预防腐败机制,并对违法人员严肃处理,有效地强化了干部职工尊法守法意识,促进了企业经营发展。2014年,该院结合办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纠正了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将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10余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拨付给13个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情况,督促该笔资金拨付到位,让老百姓享受到了家门口的便捷公共卫生服务。据统计,两年来,被建议单位根据检察建议共开除*党**籍4人,移送刑事立案1人,纪律调查2人,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不能单纯地就案办案,而是要胸怀大局、视野开阔、习惯于‘跳出案子办案子’,看到案件背后涉及的民生疾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得到当事人的真心认可和点赞,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院检察长蔡金良说。
文:吕峰 刘建鹏
编辑: 王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