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惩恶,绝不姑息。”今年5月,《人民日报》头条报道了“泉州建设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经验做法,近期,各地在全面铺开建设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每个社区、村都建有微信群,为基层群众可能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供反映和投诉的便捷渠道。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群众工作,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加强了对村级权利配置和运行各流程各环节的监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做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宣传建设工作,以监督执纪执法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干部在行动、纪检监察机关可信赖,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
一方面要做好“小平台”的宣传工作。如果只是一味的建群,“看上不看下”,群众都不知道“这是什么”“要怎么做”“有什么用”,那这项工作就是形式主义的产物。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可以通过公众号图文介绍的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也可以通过发放宣传物料、走村入户演示推荐等,手把手教学,让更多的群众知道“小平台”的作用、操作方法等,有效发挥“小平台”监督前哨作用,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另一方面要优化线下受理模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的受众是有智能手机、会使用智能手机的群众,而现在留守农村的不是老人就是小孩,他们或是没有智能手机,或是不会操作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这个“小平台”对他们来说就是“有等于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结合实际,设立小微权力线下投诉受理中心,同步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将群众诉求及时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
近期《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披露了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南郊村村干部联合房产中介随意变更村民*迁拆**安置区域的问题,获得不正当利益1000余万元。“小官巨贪”现象频频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用“小平台”管住“微权力”,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让群众反映诉求“有门有路”,实现善治久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