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了解余华,要追溯到高中时所做过的阅读题——一篇《活着》的节选部分。那是正是高三,四面八方的压力总是能让人喘不过气来,甚至让我觉得生命之中似乎已见不到亮色。余华的文章就在这时走了过来,在那片节选里,富贵买下了那头陪着自己度过最后生命的老牛,在所有亲人相继离世之后,孤独的活在世上。截取的部分很短,但却极富魅力,朴实而平淡的语句之中,尽是“活着”二字所能背负的坚强,那让人动容的坚强。这一点点坚强,似乎也为我当时的生活,填了一点点坚持下去的勇气。也因此,我记住了余华这个名字,记住了那种朴实无华,却韵味深长的文字。
余华最有名的作品就是《活着》了吧,以至于,我接连两个假期去书店购买都铩羽而归。但是,书还是要读的,于是在高考结束后的暑假,买下了《第七天》,正式的走进余华。正如我的好友所说,余华的书,读起来非常的顺畅,总是能让人忘却了时间,一口气读到结局。《第七天》在一天之内读完,让我再度惊叹于老爷子的笔力,以一个逝者灵魂的视角,把一件又一件悲剧平平淡淡的讲述出来。我不知道怎样描述读完那本小说之后的感受了,大概是一股侵入骨髓的寒意吧。也正因这一本书,让我觉得余华的作品是典型的“致郁系”,总会以悲剧收场。这种印象,再加上“*血卖**”这样一个话题,以至于,当我入手《许三观*血卖**记》时,竟然有一种不敢翻开的感觉。
真正开始读这本书时,却发现,虽然苦涩,但却很温暖很温馨,也在最后给了我们一个比较美好的结局。纵观全书,我试图挖掘出某个词汇来作为读后感的中心,但却总有以偏概全之感。余华用一种平淡的幽默的笔法描写了一个本该悲惨的故事,将平凡的小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让人感到亲切而同情。其中,许三观和许玉兰的感情变化过程,是最令我喜欢的部分。许三观第一次*血卖**后,觉得用血换来的钱要用在大事情上——准备娶媳妇,跑到许玉兰家里难得机智一回,巧舌如簧,成功的说服岳父,娶走了正与何小勇热恋的许玉兰。许玉兰本来觉得,但见到了何小勇得知真相后的冷酷,也就从了许三观。两个人就这样乌龙一般的组成了家庭。两个人经历了一人一次“出轨”事件,在许玉兰的“大嘴”之下,闹得是沸沸扬扬,在余华的笔下,蒙上了一种喜剧色彩,让人忍俊不禁。两个人相依为命拉扯着三个孩子长大成人,一同走过了*革文**的混乱,饥荒的艰苦,彼此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厚。快到结尾处,许玉兰大骂三个儿子没良心那一段,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奶奶,也深深的感动于许三观许玉兰之间平淡却温暖的爱情。这,就是家人吧。
许三观与大儿子一乐之间的缘分也是那么的奇妙。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但许三观却从小最喜欢这个孩子,觉得他与自己最像。但是,每当自己*血卖**换来的钱时,却总不愿意花在大儿子身上。虽然喜欢,但却因血缘关系,有一种执拗般的疏远。可归根结底,许三观还是那个善良的人啊(●'◡'●),当一乐闯了大祸,许三观还是担下了责任。饥荒期间,许三观找回儿子后,将儿子背到身上,从一开始的骂骂咧咧,到最后那一声温柔的“是的”真的让人湿了眼眶。再后来,何小勇出意外,一乐始终执拗地说许三观才是自己的亲爹,感动的许三观,拎着刀子血誓“你们中间有谁再敢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许三观也算是渐渐放下了心中的那份芥蒂吧。一乐病重,许三观靠着一路*血卖**,险些搭上了姓名,只为筹钱到上海去救自己的一乐,那份执拗,让我眼泪流了一遍又一遍。父爱如山,大抵如此。
纵观全书,有着太多的温暖和感动,书中每个人都是小人物,都那么平凡,那么普通,甚至还有着很多的缺点,让人一眼看上去那么惹人讨厌,但是,也正是这些人,是那么的善良纯真。何小勇媳妇与许玉兰算是这本书里最大的仇家了吧,可当何小勇媳妇央求许玉兰借那个被他们挡在门外的一乐来唤回何小勇的亡魂时,许三观一家还是答应了,并努力地劝说一乐;当许三观挨家挨户借钱时,也正是这个女子,借给了许三观最多的钱。
余华把眼光深深的扎根在小人物身上,把他们的艰辛诠释得淋漓尽致。许三观最后的放声大哭,哭自己再也不能*血卖**,害怕家里再有苦难之时,自己没办法顶住这个家了,那份无奈,那份只有靠出*血卖**液才能换来的希望,让每一个读者都为之深深的叹息。我们有什么资格去嘲笑他们身上的缺点呢?看着他们为了简简单单的生存,为了简简单单的活着,都要如此的艰难挣扎,我们又有什么资格高傲呢?转念一想,我们与拿书中苦苦挣扎的人们又有何不同呢?活着,活着。这两个字,真的背负了太多太多。
好在,余华留给了我们一个温暖的结局。好在,他告诉我们,即使是再平凡的生活,也还有着温暖,还有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