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幸出了场交通事故,整理了下相关法规知识,和大家分享下,需要的可以收藏,当然也希望大家都用不到这些,祝朋友们安康!
一、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
(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二.责任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先行交强险范围全额赔付,然后商业险再划分责任比例依据---------2012年9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解释。
(3)交强险赔偿标准依据--------2020年9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
(备注)新交强险责任限额方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不是按比例赔付,只要有责任就上限内全额赔付,超过范围按事故责任划分)
(4)主次责任赔偿标准依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一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关于单方委托鉴定可以采信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13年12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执行审判专业委员会第30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六条 受害人方委托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后续治理费用等鉴定意见,不能以单方委托为由不予采信,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即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的,应予重新鉴定。
(1)鉴定时机3-6个月,一般以6个月时最为理想
(2)需要二次手术,如有内固定手术的,一般二次手术后1-2个月内鉴定
四、起诉时间及二次治疗后续治疗费用(不同地区最好法院咨询确定)---------
(1)当事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如果根据治疗情况,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第一次手术后,就已经产生的费用先行起诉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等第二次手术后,再就所产生的费用第二次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选择在进行了第二次手术后,就产生的总的损失一次性起诉要求赔偿。
(2)关于二次治疗费用等---------可以让医院出证明估算二次治疗费用及住院时间等。或者二次治疗后凭单据再主张

五.其他各项费用标准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1、医疗费(需要材料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具体是:
(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具体是: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一般适用于未构成伤残的情况)
(2)《误工证明》。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适用有伤残,保险公司对医院证明质疑,有司法鉴定书更有权威性)
3、护理费及护理期限-------最好三期鉴定书
(1)《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的,参照上一年度安徽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备注:已公布的安徽省2022年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平均工资为63420元/年,合173.75元/天)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六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审查认定,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营养费一般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确定。
(1)住院伙食补助费-------《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97号)文件发布的附件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里,可看到安徽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省内每人每天1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营养费=100元*营养期限)
(2)\营养费-------前提:诊断证明上需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字样”
5、精神损害抚慰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
(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
(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6、残疾辅助器具费
(凭发票)
7、鉴定费
8、交通费(受害人及陪护人因就医转院等发生的费用)
9、财产损失
10、诉讼费(胜诉主张)
11、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备注:9级则为*20%)
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施方案》(皖高法[2019]112号)规定,即日起,安徽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43009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6495元/年进行计算。
计算:十级残疾赔偿金为86018元,九级则为十级的2倍.
12、被抚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备注:累计不得超过26495元)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
孩子:26495*(18-当前周岁)*伤残系数,然后除以2(因为一个孩子有夫妻二人共同抚养)
老人:26495*(80-当前周岁)*伤残系数(如果是养父母2人,而自己无兄弟姐妹的,则乘以2,如果只养一个老人,而有一个兄弟姐妹的,则除以2)
六、关于二次治疗后续费用及赔偿的资料
七、不知道被告人的具体地址如何起诉(需要咨询或其他方法落实)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于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八.证据目录:(原告诉前准备完善)
九、司机单位否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十、关于强制执行
被告为个人,需要承担赔偿但拒不赔偿的,申请强制执行查不到财产的,或无力偿还的,可以由户籍地政府如村里居委会等开“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一般会按照强制执行的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