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营造尺
清式建筑的度量采用 营造尺和斗口制 两种。
1.清营造尺是用于丈量房屋长、宽、高等大尺度和作为度量尺度的基础尺制。
1营造尺=31.96cm,一般取1营造尺=32cm
2.斗口制 是作为控制建筑规模等级和丈量木构件规格的一种模数制度。
斗口又称为“口份”或“口数”
斗口制分为11个等级,以头等为6寸开头,以后每个等级减少0.5寸,即二等材5.5寸,三等材5寸,四等材4.5寸、直至十一等材1寸。

“斗口制”主要是用来控制房屋规模和大式建筑的大木作做法模数制尺度。
在工程实例使用中一般多在四等材以下,例如:

城阙角楼最大用到四、五等材

垂花门、亭类建筑多为十、十一等材。
二、吴营造尺
《营造法原》采用鲁班尺作为营造尺。
鲁班尺分为鲁班直尺和曲尺。
鲁班直尺是一种门光尺,专用于确定门、窗、床、等洞口尺寸。
鲁班曲尺是一种营造尺,用于下料、制作、营造等的度量。
一鲁班尺=27.5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