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预防员工工伤事故发生后对伤员造成更大的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特制定此预案。
2. 定义: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统称为工伤。
3.工伤的范围
3.1工伤范围:
3.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力暴**等意外伤害的;
3.1.4患职业病的;
3.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
3.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视同工伤范围:
3.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3.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3非工伤范围:
3.3.1在公司内、外自杀、自残的;
3.3.2因工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3.3.3在公司外,非执行公务遭到社会不良分子伤害或致死的;
3.3.4参与斗殴、酗酒、犯罪等造成伤亡的;
3.3.5蓄意违章的;
3.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处理程序
发生工伤事故时,管理处应当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及通知管理处经理,控制事故蔓延,避免重复事故发生,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保护现场。
4.1工伤事故抢救:
4.1.1因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理:
4.1.1.1如现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医务人员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并观察24小时,确实没有损伤时才能视为正常。
4.1.1.2当发现伤员心跳、呼吸停止时要就地抢救,进行心脏复苏,直至急救医务人员到场进一步抢救。
4.1.1.3现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不要慌乱,派专人守在伤员前进行临时救护,另派人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说明伤员所处地点,行车路线及达到所在地点的明显标志。
4.1.1.4对于骨折伤员,特别是怀疑颈、胸腰椎骨折伤员要做好固定,用硬板搬运,不得随意拉扯、扭曲身体搬运。
4.1.2意外伤害不同部位相应应急处理措施
4.1.2.1外伤的急救、处理、搬运
4.1.2.1.1外伤出血后,根据伤口的部位、轻重程度,可分别或同时采取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法或止血带止血法,如有骨折,则采用木板等物予以固定。
4.1.2.1.2包扎动作轻、快、准、牢,对暴露的伤口,尽可能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再行包扎。包扎不可过紧、过松,以防滑脱或压迫血管、神经,影响远端血运。
4.1.2.1.3骨折固定时,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先进行呼吸心跳的急救,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固定骨折部位。
4.1.2.1.4运送伤患者前,应检查伤者头、胸、腹、背及四肢的伤势,并给予适应的处理,如所处环境危险,应尽快脱离,否则就地抢救,搬运时注意伤员体位,避免再损伤。
现场处理后,尽快转送到附近医院
4.1.2.2现场心、肺、脑复苏
出现电击、严重创伤、中暑、中毒等易引起心跳骤停的情况,及早抢救,对伤者复苏有重大意义。
4.1.2.2.1判断心跳骤停症状:
A.颈动脉搏动消失
B.意识丧失,呼之不应
4.1.2.2.2现场心肺复苏:
A.呼救:一旦判断病人昏迷,就要呼救,他人协组打急救电话或叫救护车,本人就地抢救。
B. 病人体位仰卧在硬地板或硬板床上。
4.1.2.2.3心肺复苏法
A .打开气道,使病人颈部上抬使头后仰,保证呼吸道通畅;
B.人工呼吸,口对口吹气,每次800-1000m(注意胸部是否起落,每次吹12-16次;
4.1.2.2.4心外按摩,建立人工循环
用拳击心前区,拳距前胸20-30cm,向前胸猛击两下,有时即可恢复心跳。
4.1.2.2.5胸外挤压
部位:胸骨中下1/3交接处,下压深度3-5cm,频率80-100次/分。
双人操作:吹气与按压比为1:5,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搏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单人操作:每次按压15次,吹气2次,每4-5分钟检查一次颈动脉搏动及自主呼吸是否恢复。
A.按压注意事项:
按压必须平稳,有规律进行,不能中断;
B.平常不能离开胸膛,不能猛压猛松,以免改变按压位置,或引起肋骨骨折;
C .双肩应压胸前正上方,平臂要与胸垂直,按压时身体不要前后摇摆;胸部按压部位必须正确,否则不仅按压无效,反有危险。
4.1.2.3电击伤与中暑的处理电击伤
4.1.2.3.1诊断:
A.看电源种类、电压、触电时刻及当时情况;
B.表现为电击性休克、抽搐、昏迷、青紫、心率不齐、心跳停止。
并发症:伴有外伤、骨折、背髓受损者可见肢体瘫痪。
4.1.2.3.2抢救:
A.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不导电的物体使患者脱离电源。
B.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术。
对局部烧伤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C. 呼急救中心转院处理。
4.1.2.4中暑
4.1.2.4.1诊断:因长时间的日光曝晒,或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出现大汗头晕、无力、口渴、眼花、心慌、四肢麻木、体温略升高,血压下降等症状。
4.1.2.4.2抢救:发现中暑病人都应立即将其移到阴凉通风处。
A.轻度中暑:给予含盐冷饮,服十滴水或藿香正气水,休息后即可恢复。
B.高热型:重点是物理降温,用26-29℃温水或50%酒精全身擦浴,用电风扇吹风,头部大血管放置冰袋,静脉点滴生理盐水+氯丙嗪50mg。
C.痉挛型:重点补充钠、静点5%GNS或3%NS,抽搐者用10%水含氯醛10-20ml。
4.2工伤事故调查
4.2.1工伤事故由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调查,事故调查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以及员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4.2.2管理处经理接到工伤通知后,应立即指派相关负责人临场勘察和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工伤的全过程,判断是否为工伤。
4.2.3工伤事故调查完毕后会同相关部门以公平公正的心态,在安全事故报告表中签署工伤处理意见,并将调查结果报告行政总监审批。
4.3工伤事故报告
4.3.1部门发生工伤后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填写《工伤事故处理报告》,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行政总监审批。
4.4工伤事故处理
4.4.1工伤事故原因查清后,要认真吸取教训,制定改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4.4.2行政人事部负责将每例工伤事故编制成安全教育培训实例,给员工起到宣传教育及警示作用。
4.5工伤事故假期处理
4.5.1发生工伤时,如员工受伤严重需要住院或休假的,由员工本人填写请假条(工伤严重住院治疗的可由其直接主管代为填写),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工伤治疗医院的相关证明文件酌情确定具体休假天数,最后呈行政总监审批生效。
4.5.2工伤事故请假时须随附总监审批的《工伤事故处理报告》。
4.5.3工伤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表单及模板: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
《紧急事件处理登记表》
6.流程图
6.1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