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总局部署互联网广告 (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是否实行)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广告协会、省标识行业协会举办了“全省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培训班”,邀请专业律师授课,拉开了宣贯《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的序幕,西宁市及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抖音”等互联网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经营单位、“美团”等省内互联网电商平台等120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是否实行,网络广告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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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教育培训、金融等民生重点领域通过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以短视频、直播营销形式发布“蹭热点”“打擦边球”、宣扬奢靡享乐之风、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博眼球等违法广告乱象时有发生。《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互联网广告发展步入了新阶段。全省互联网广告行业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关于“广告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总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建立健全各类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内部治理规则,主动发挥自身宣传优势,提升互联网广告发布经营主体遵法守法意识,构建权责明确、公平竞争、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互联网广告市场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广告沿着法治轨道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上,学员广泛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广告业监管框架、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伴随互联网技术对经济、社会的渗透,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人际交互的核心场域,亦是广告投放的主阵地。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和商业生态的演进亦催生出诸如直播带货、知识介绍、体验分享等借助新型传播方式的广告,这在提升广告投放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针对这些现实情况,《办法》将《广告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制度结合互联网广告产业的现实予以具体化,填补了大量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新模式造成的监管空白,提升了监管框架对技术发展的回应能力,夯实了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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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完善数字经济治理、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强化导向监管等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网络消费活力不断迸发。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