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与单位在职职工参缴住房公积金,二者有何区别?
答
较单位在职职工参缴住房公积金而言,灵活就业人员的申请材料更为简单,缴存方式更灵活,退出缴存和提取更加自由。
问
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是什么?
答
主要特点是从事的职业灵活多变,以劳务服务为主,没有固定用工单位。比如说我们小区周边的家政、维修,自由从业的撰稿人、设计师、法律服务者、模特、歌手、自媒体人员等等。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有收入,但是没有固定劳动关系单位的个人。
问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设立?
答
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开设的I类借记卡(建行、工行、农行、中行、赣州银行)和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缴社会保险的缴交证明到公积金窗口办理,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减除费用标准(现行是5000元/月)的,还需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灵活就业人员办理账户设立登记时需填写《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并与我中心签订《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
问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怎么缴款?
答
主要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缴款.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开户时需与我中心及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银行每月1日进行扣款,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每月1日前保证用于扣款的本人银行借记卡上备足应缴金额。
问
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如何确定和调整?
答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可在我中心每年公布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和调整,但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减除费用标准的,还需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后需调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时,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减除费用标准的,可不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问
缴存银行可以变更吗?
答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变更缴存银行。
问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以随时停缴并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
可以,在无已申请未发放或已发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款贷**、未列入黑名单和账户未冻结等情况下,可以随时终止缴存使用协议,提取自住缴存的全部资金并注销账户,不受“须满6个月封存时间”的限制。
问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享受的公积金*款贷**权益与单位在职缴存职工有差别吗?
答
没有差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款贷**,严格参照单位在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款贷**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低首付、低利率、提前还贷等*款贷**权益,*款贷**权益与单位在职缴存职工一致。#赣州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