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营造公司微信交流平台的和谐氛围,维护良好的沟通环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所有公司建立的微信群。
3. 信息发布权限
3.1微信平台只用于业务信息交流,不允许交流与业务无关的内容,更不能用于闲谈。
3.2所有公司微信群成员均可在各自群内进行自由业务交流,但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3.3所有公司微信人员均可通过微信发送建议、意见等。
3.4公司领导在微信平台中做出指示要求时,相关人员收到后必须予以回复。
4. 管理要求
4.1指定微信群名,明确加入人员范围、微信发布内容及群管理员。
4.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操作方法: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4.3命名规则:部门+姓名;例如:“销售一部-张三”。
4.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敏感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5禁止在群内发布不良倾向、色情、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他有害信息。
4.6公司和各中心微信群群主职责及责任人名单:
4.6.1微信群是公司业务信息交流、重大事件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汇报、传递合理诉求的重要沟通交流平台,群主作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主动规范群组信息发布行为,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
4.6.2公司及各中心微信群群主职责:
4.6.2.1微信群群主负责微信群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审核群组成员资格,确保成员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做好群组成员加入和移除工作,及时发布活动或工作任务通知,并确保各项业务信息沟通顺畅,准确传达;
4.6.2.2负责微信群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群内氛围积极向上,发言内容健康正向,营造一个秩序井然、和谐进取的交流环境;
4.6.2.3对于领导交办事项,群主有督办责任,并应及时汇报事件进度和处理结果。
4.6.3公司及各中心微信群群主名单:
见附件1:公司及各中心微信群群主名单
4.7微信群问题反馈、跟踪回复及投诉机制:
4.7.1微信群成员可根据群组性质反映各类工作问题,对于微信群成员提出的问题,各专业线责任人或扎口部门责任人要快速响应、高度协同,打破职能墙,打开职能边界,高效解决问题,严禁推诿扯皮、互相指责,遇到问题要当面安排工作或者打电话沟通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处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严格考核,绝不姑息:
4.7.2在微信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发布与群组性质不一致的问题或传递与公司精神相背离的负面信息;
4.7.3遇到微信成员反映合理诉求后,相关扎口部门责任人未能在0.5个工作日内主动回复,不当面安排工作或者主动打电话询问处理;
4.7.4问题处理过程效率低下,敷衍了事,久拖不决,不主动反馈事件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或问题解决质量不高,导致问题一直无法彻底解决;
4.7.5对待问题态度不端正,推诿扯皮,甚至指责谩骂,严重影响群内秩序,耽误工作正常开展;
4.7.6对于公司领导做出的指示要求,未能及时进行回复、跟进、反馈或处理过程不能做到高效协同。
4.7.7微信群投诉及受理:
4.7.7.1为保证微信组成员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反馈或处理,微信成员提出问题后,首先,应和充分专业线责任人或扎口部门责任人沟通加以解决;若沟通无法解决的,有权向目标绩效管理部投诉;
4.7.7.2目标绩效管理部受理投诉并备案,3个工作日内调查清楚事实,不属实则驳回并终止投诉;判定投诉属实,依照考核标准给出处理建议,并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签批后,发布考核通报;
4.7.8各专业线责任人或扎口部门责任人名单:
见附件2:各专业线责任人或扎口部门责任人名单
4.8微信群是主要用于信息交流、重大事件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汇报、传递合理诉求,微信成员日常事务性问题应打电话或当面沟通解决,尽量不要在微信群发布消息,另外,微信成员应在提出合理诉求后,主动跟踪事情处理进度,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同时,禁止在群内诋毁公司、部门或员工形象,或胡乱发言、故意捣乱。
4.9对于公司对外的分享信息,每人均有义务分享到朋友圈,增加活动效果和公司影响力。
5. 考核
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群管理员报批后予以处罚,发现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处罚200至500元,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6. 附件
附件1:公司及各中心微信群群主名单:
附件2:各专业线责任人或扎口部门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