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往往具有认识上故步自封的缺点,一种理论被确立后,总是在想办法通过各种方式为自己的理论进行辩护,并企图予以完善它。牛顿力学尽管已经被很多事实证明了它的错误性,但最后还是被确立为自然科学的基础,下面将分析其错误性。
(一)牛顿第一定律的根本性错误
牛顿第一定律:一切物体在没有受外力作用的时候(或受平衡力的时候),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牛顿第一定律也叫做惯性定律。牛顿第一定律表明:物体具有保持原来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静止状态的一种性质,这个性质叫做惯性。描述物体惯性的物理量是它们的质量.物体质量越大,惯性越大,反之则越小。

牛顿第一定律
事实上,物体在不受外力或所受的合外力为零时,惯性表现为使物体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不变(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物体受到外力时,惯性表现为运动状态改变的难易程度。惯性大,物体运动状态难以改变;惯性小,物体运动状态容易改变。
物体的确具有惯性现象,但牛顿只是描述了这个现象,而没有发现造成物体具有惯性的原因。不仅如此,现代自然科学也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只是把能量与惯性联系起来考虑,把惯性、质量都归因于能量,而根本没有涉及到惯性的原因。
我注意到了有关惯性的经典表述。教科书对惯性的表述是这样的:惯性是物体的一种固有属性,表现为物体对其运动状态变化的一种阻抗程度,质量是对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这个表述源于牛顿在巨著《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定义:惯性,是物质固有的力,是一种抵抗的现象,它存在于每一物体当中,大小与该物体相当,并尽量使其保持现有的状态,不论是静止状态,或是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参阅[46])。这些表述都明确涉及到一个现象——“阻抗”(或抵抗),但是他们对于这种现象的原因却没有解释。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种“阻抗”现象哪?
站在统一信息论的角度,任何物体都存在于由极限粒子所构成的空间中,这些极限粒子虽然质量微小而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它们毕竟也是一种作为物体的存在。因此,任何物体要想发生位置改变,都需要通过排挤极限粒子的空间才能发生移动,这必然会对任何物体的位置改变都要产生抵抗,这就导致了“阻抗”现象的产生,从而使物体呈现出所谓的惯性现象来。由此可见,物质的惯性是基于极限粒子对物质改变位置所产生的空间阻抗所致。不过,由于体积较大的物体要克服更多的空间阻抗才能移动,因此,物质的惯性应该与物质的体积成正比,而与质量没有直接的关系。之所以造成物体的惯性与质量相关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体积较大的物体容易给人相对较大质量的直观;此外,作为大质量的地球所造成的空间凹陷,也能导致质量较大的物体产生较大的所谓“重力”,而“重力”同样会导致一种惯性感。因而惯性与质量成正比只是一种错觉。有关这个结论其实在著名的比萨斜塔实验中已经得到了证实,美国阿波罗十五号飞船登陆月球后,做了类似的物理实验,进一步证明了伽利略的正确性,后来也很有很多人做过羽毛与铁球在“真空”中同时落地的实验,这些实验其实本身就已经说明了质量与惯性无关。不过,他们在做这些实验时却忽视了2个问题:其一,这些实验所用的物体体积大小差距不大;其二,在距离和时间都很短的情况下,是很难测出二者是否同时落地的。但假如在真空中的实验用的是体积相差很大(百倍以上)的物体,比如锤子和大气球,那么,将会观测到另外一种景象——体积小的物体将会比体积大的物体最先落地(建议读者能帮助提供这样的实验),这将证明了物体的惯性与体积有关而与质量大小无关的结论。
此外,根据上述极限粒子理论,物质只有在等量的间隔时间连续在其周围发生空间凹陷的情况下,才能匀速运动,否则,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运动的物质也将会因为极限粒子的阻隔而不断降低运动速度,从而无法匀速运动。因此,所谓物质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而能保持匀速运动的说法,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二)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没有意识到物质运动的最根本原因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F合=ma (单位:N(牛)或者千克米/秒2) 。

牛顿第二定律
牛顿第二运动定律的原始公式是:F=d(mv)/dt(参阅〔13〕)。其含义为:动量为p的物体,在合外力为F的作用下,其动量随时间的变化率等于作用于物体的合外力。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以t为自变量、p为因变量的函数的导数,就是该点所受的合外力,即: F=dp/dt=d(mv)/dt。因此,也叫动量定理。而当物体低速运动,速度远低于光速时,物体的质量为不依赖于速度的常量,所以有F=m(dv/dt)=ma。
牛顿第二定律说明了如下几个问题: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F、m、a对应于同一物体;力和加速度都是矢量,物体加速度方向由物体所受合外力的方向决定;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牛顿定律只在惯性参照系中才成立;作用在物体上的各个力,都能各自独立产生一个加速度,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
从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可以看出,当物体受到外力时,物体将产生运动。在这一点上,他是正确的,但这只是物质运动的外在原因。而当物体没有受到外力时,其物体的加速度a为0,这将只能使物体处在静止或匀速状态中。很显然,牛顿完全没有意识到极限粒子的时空作用,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意识到造成物质运动的更根本原因。因此,牛顿第二定律必然存在很大的缺陷,这个缺陷将特别体现在微观世界和极限世界中。
(三)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的诸多缺陷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表达式:F=-F’ (F表示作用力,F’表示反作用力,负号表示反作用力F’与作用力F的方向相反)。

牛顿第三定律
牛顿第三运动定律包括如下含义:要改变一个物体的运动状态,必须有其它物体和它相互作用,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力体现的;有作用力必有反作用力,它们是作用在同一条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同时出现,同时消失;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产生的作用不能相互抵消。
应该说,牛顿能站在纯自然的角度上,对物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描述还是非常细致到位的,但问题在于:他没有意识到物体之间能够产生相互作用的根本原因,没有意识到传递物质相互作用的媒介,这会使其得出很多错误性结论。牛顿运动定律是建立在绝对时空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超距作用基础上的。 现在看来,牛顿当时的分析是非常简单粗糙的,下面将用统一信息论分析一下。
物体运动是需要空间的,物体不可能超越空间而在非空间中与另外的物体发生作用,而空间是由一个个极限粒子连接而成。这样,物体之间的作用必然要通过极限粒子才能发生作用,极限粒子也就是物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媒介。当物体A接近物体B的时候,物体A必先对这两种物质之间的极限粒子产生动量作用,而这些极限粒子便会通过位置移动,0距离地将这种作用通过一层层极限粒子再传到其B物体上去。当物体B在接受到这种传递作用后,也会产生相应的位置移动,但这个移动需要其占有新的空间。不过,物体B由于受当时原有状态的惯性影响,而一时难以完全进行等量位置移动。这样,由于物体B不能产生相应的位置移动,此时将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况:其一,阻隔极限粒子对空间的挤占,从而对极限粒子产生反弹,而这种反弹又会通过一层层极限粒子传到物体B而造成反作用;其二,将它们之间的一部分极限粒子挤出其位置;其三,通过分解其极限粒子的办法挤占空间。这样,在整个物体A和物体B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我们将会得出如下几种结果:
(1)物质的作用力传递是不存在超距作用的,力的传递媒介是极限粒子;(2)由于极限粒子之间的距离为零,因此,力的传递是瞬间的;(3)由于上述原因,物体B的反作用力应该低于物体A的作用力。甚至不存在反作用力。
可见,在极限世界中,牛顿第三定律是不成立的。即便在微观世界,也存在不适用的情况,如对于运动电荷之间的相互作用,牛顿第三定律就不适用了。实验也证明:对于以电磁场为媒介传递的近距作用,总存在着时间的推迟。牛顿力学体系的上述缺陷也随着物理学的深入发展而逐渐暴露出。
需要强调的是,这儿所说的造成物质运动外在的动力只是宏观物质之间的机械力,但它形成的根本原因也是基于极限粒子的时空现象。而其它所谓的电磁力、强力、弱力、万有引力、浮力等等,都不过是极限粒子所带来的时空现象,因为本质上并不是力。
综上所述,自然界所有的运动根本上都是由于极限粒子的所造成的时空现象所致,而所谓的各种力的本质也是基于此,牛顿力学体系由于没有认识到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存在根本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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