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级教师评审标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

1.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教研能力,具备满足教学教研需要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80 学时 以上(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00学时以上);校长 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3.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4.主持完成 2项以上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研修报告。

5.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以上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教研能力,具备满足教学教研需要的计算机应用水 平,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 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3.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4.主持完成 2项以上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研修报告。

5.培养、指导至少2名以上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教研能力,具备满足教学教研需要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教学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2.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3.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省级不少于40天,市级不少于70天,县级不少于100 天。

4.每年承担 1次以上示范课,主讲 2次以上培训课并组织 1次以上经验交流会。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 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励,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获市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1次以上。

2.现在农村学校工作并满10年以上的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取 得一级教师职称后,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励,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3.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4.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励,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和1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5.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励,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1次以上。

6.县以下(不含县、区)乡(镇 )政府所在地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业奖励,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1次以上。

7.现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并满 10年以上的教师,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后,获中心校 (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 1次以上。

(二)提交本人近五年任教中某一个学期的完整教案。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后,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 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3篇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 1部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现职称2 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获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