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今天上午,
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案情回顾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
2017年7月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莫焕晶,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对“蓝色钱江”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死刑裁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死刑复核一案,依法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莫焕晶进行了宣告,并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莫焕晶执行了死刑。
执行死刑之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莫焕晶的*亲近**属可以会见,其*亲近**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
被告人莫焕晶长期沉迷赌博,身负高额债务。
2016年9月,莫焕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夫妇家从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同年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朱小贞家财物,并找借口向朱借款,上述钱款均被莫赌博输光。
同年6月21日晚,莫焕晶为继续筹集赌资,决定采取在朱小贞家中放火再帮助灭火的方式骗取朱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借钱。
22日4时55分许,莫焕晶在朱小贞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朱小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共四人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1802室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
此外,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上海市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多次盗窃雇主等人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莫焕晶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莫焕晶经预谋在高层住宅内放火,致四人死亡和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犯罪动机卑劣,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虽然莫焕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放火罪行,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所犯放火罪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对莫焕晶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
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莫焕晶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受害者家属一条微博令人泪目
莫焕晶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受害者家属林爸爸发了一条这样的微博:

图片来自:新浪微博
微博下,众多关心此事的网友留言:

附: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二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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