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逻辑”一词是由英语“logic”音译过来的。它来源于古希腊语“λoγos”(逻各斯), 原意是思想、言辞、理性、规律等 。
汉语中“逻辑”一词首见于20世纪初严复的译著《穆勒名学》。后经近代学者的提倡,这一译名才逐渐普及。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它的含义往往有所不同。如:
例1-1 “作为中国的革命者,我们应该研究中国革命的逻辑。”
例1-2 “说话、写文章应当合乎逻辑。”
例1-3 “必须揭穿这种强盗逻辑的欺骗性。”
例1-4 “在大学生中普及逻辑知识,这是一种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以上四例中,“逻辑”一词的含义是各不相同的。在例1-1中,它的含义是指中国革命的发展规律。
在例1-2中,它的含义是指思维的规律。在例1-3中,它的含义是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
在例1-4中,它的含义是指一门学科,即逻辑学。
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 。
显然,要准确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明确以下三个 基本概念 是必要的: 思维、思维的形式结构、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 。
(一)思维
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包括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两个阶段。其中,感性认识属于低级阶段,其基本形式包括: 感觉、知觉和表象 。
感觉是 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在人脑中产生的关于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 。
知觉是 感觉的综合,是事物在人脑中的整体性的直接反映 。
表象是 在感觉和知觉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 。
知觉和表象的主要区别是:知觉 只有当事物作用于感觉器官时才存在 ;表象 则在这种作用消失后可以继续存在 。
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人们在感性认识阶段所获得的丰富材料基础上,经过思考作用,即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认识就会发生质变,发展到高级阶段,即理性认识阶段。
理性认识阶段也就是思维阶段,其基本形式包括 概念、命题(判断)和推理 。
概念是 反映对象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
命题是 对对象有所断定即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 。
推理是 由一个或几个命题推出另外一个命题的思维形式 。
(二)思维的形式结构
思维是多种学科共同研究的对象,除了逻辑学,哲学认识论、生理学(特别是神经生理学)、心理学、语言学、控制论和信息论等,也都研究思维。
但是,它们各自研究的具体范围、侧重点并不相同。逻辑学是从 形式结构 方面来对各类思维进行研究的。通过这种研究,总结出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的规律。
所谓思维的形式结构,又称 思维的逻辑形式 ,它是指 思维形式诸要素之间的联结方式 。如:
例1-5 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
例1-6 所有暴君都是独裁者。
例1-7 所有杨树都是落叶乔木。
例1-5至例1-7是三个命题,它们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
如果把这三个命题中体现具体内容的“金属”、“暴君”以及“杨树”三个概念加以抽象,都用符号“S”来表示。
把这三个命题中体现具体内容的另外三个概念“导电体”、“独裁者”和“落叶乔木”也加以抽象,并都用符号“P”来表示,那么,就会得到它们的逻辑形式:所有S都是P
可以看出, 通过把不同思维形式中所包含的具体概念或具体命题加以抽象,并用一定的符号(譬如英文字母)来表示,就可以获得相应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 。如:
例1-8 如果过度砍伐森林,那么会破坏生态平衡。
例1-9 如果摩擦物体,那么物体生热。
例1-8、例1-9是两个命题,它们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
但如果用“p”分别表示其中的“过度砍伐森林”、“摩擦物体”;用“q”分别表示其中的“会破坏生态平衡”、“物体生热”,就会看到它们具有如下共同的逻辑形式:
如果p,那么q
再如:
例1-10 所有金属都是导电体,
所有水银都是金属,
所以,所有水银都是导电体。
例1-11 所有鸟都是脊椎动物,
所有麻雀都是鸟,
所以,所有麻雀都是脊椎动物。
例1-10、例1-11是思维具体内容明显不同的两个推理。
如果用“M”分别表示其中的“金属”、“鸟”,用“S”分别表示其中的“水银”、“麻雀”,用“P”分别表示其中的“导电体”、“脊椎动物”,那么,例1-10和例1-11的逻辑形式可以表示为:
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从以上分析出的有关逻辑形式可以看到, 任何思维的逻辑形式 都包括 逻辑常项和变项 两部分。
所谓 逻辑常项 ,是 指在某种逻辑形式中,不随思维具体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部分 。以上逻辑形式中的“所有……都……”、“如果……那么……”、“所以”都属于逻辑常项。
所谓 变项 ,是 指在某种逻辑形式中随着思维具体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部分 。以上逻辑形式中的“S”、“P”、“P”、“q”、“M”都属于变项。
需要指出,尽管从构成上看任何逻辑形式都包括逻辑常项和变项,但 逻辑常项却是判定一种逻辑形式具体类型的唯一根据 。
无论变项代入何种不同的具体内容,终究不可能影响到逻辑形式的类型 。
在理解思维的形式结构时,除了要从 构成要件 上进行把握,还要注意思维形式结构的 语言表达问题 。
传统逻辑在表达思维的逻辑结构时, 往往借助于自然语言 。所谓 自然语言 ,就是 指不同民族的人们日常使用的语言 。
现代逻辑在分析、刻画思维的逻辑结构时, 完全借助于人工语言 。所谓人工语言,就是 指人们特制的表意符号、公式、公式序列,又称符号语言 。如:
例1-12 所有的动物都是生物。
例1-12的逻辑结构在被传统逻辑分析时,表示为:
例1-12’ 所有的S都是P。
(其中,S表示“动物”,P表示“生物”)
但是,如果从现代逻辑的角度去分析例1-12的逻辑结构,则会被表示为:
例1-12" (∀x(D(x)→E(x))
(其中,D(x)表示“x是动物”,E(x)表示“x是生物”。该公式读作: 对任意x而言,如果它是D,那么,它是E 。)
(三)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
逻辑学研究思维形式结构,目的是 为了总结出思维形式的逻辑规律,以便于人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和表述、论证思想 。
在逻辑学总结出的众多逻辑规律中,有些 仅仅适用于某一种思维形式 ,传统逻辑把 这些规律称之为逻辑规则 。
有些 不仅仅适用于某一种思维形式,而且普遍地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思维形式,体现了任何人进行思维活动时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逻辑要求 ,传统逻辑把 这一部分规律叫作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
逻辑思维基本规律包括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
关于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在现代逻辑的基础部分(即经典命题逻辑和经典谓词逻辑)中,它们以 重言式或者普遍有效式的方式表现出来 。其中,重言式包括 重言蕴涵式和重言等值式 。
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而是有其客观基础的。它们是 客观事物本身所存在的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 。
因此, 这些规律不但是人们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和表述、论证思想的有效凭借,而且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必须遵守的,即思维形式结构的规律对正确思维具有规范性和制约性 。
总之,逻辑学属于思维科学,它以思维形式结构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通过这种研究,旨在总结出人们正确运用各种思维形式时必须遵循的逻辑规律 。